钟后,楚云梨已经到了镇子口,在路旁的茶寮中,她花了高价找了马车送她们母女去隔壁镇。
镇子隔镇子坐马车也就半个时辰,到了后她并没有停下,又找了马车去了县城。
因为是连夜赶路,光是路费就花了不少。
到了县城时,外面天蒙蒙亮,在城外楚云梨就下了马车,拉着迷迷糊糊的夏清清进了城,歇了半天,又租了马车,花了三天时间,才到了府城。
林立秋本身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夏俊楷想过要带她出来,但都没能成行。一是因为银子,后来就是因为孩子了。孩子太小,林立秋舍不得。尤其夏清清是个姑娘,周氏不见得会多费心。
那时候的林立秋觉得,一辈子那么长。要是夏俊楷真的出息,她早晚有机会出来见识。
但事实上,她真没见着!
上辈子的林立秋当夜住在了尹家,翌日她打算去隔壁的镇上安顿,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夫妻十载,她如何甘心就这样被扫地出门?
总要问上一问才死心的!
但是翌日她坐了尹家安排的马车去隔壁镇时,马儿突然发疯,她和夏清清被颠得浑身是伤,不知道跑了多远才被好心的壮汉拉住马儿捡回两条命。
被颠了一场,林立秋毫不意外的早产,结果一尸两命。
临死之前,都没能等到夏俊楷回来,想要问的话自然也没能问出口。
林立秋不愿意投胎,就是想要亲自问一问,为何夏俊楷离开她大半年后性情大变,不顾夏清清和她腹中的孩子也要赶她出门,两人的感情就这般脆弱?
府城繁华,楚云梨找了个离衙门只有两条街的小院子租下。
这边大半住的都是赶考的秀才,离衙门近,还算安全。并且,邻居是读书人,自持身份,不会太奇葩。
经过几天奔波,母女两人都累坏了,但是还不能安顿,院子里有必要的家具,没被子和锅碗瓢盆,她带着夏清清又跑了一趟集市采买,她买得多,又大腹便便带着个孩子,掌柜的还让伙计帮她送了回来。
伙计是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少年,大概因为做伙计的缘故,很是健谈,楚云梨也有心,温和地同他说话,找了机会提及自己要找婆子做饭的事。
伙计一喜,有些迟疑道,“我娘就是帮人做饭的,她炒的菜很好吃。不如我让她来试试?”又补充,“要是您不满意,她绝对不纠缠。”
“多谢你了。”楚云梨很真诚地道谢,又亲自送了他出门。
母女两人这才安顿下来。
翌日一大早,外头就有人敲门,打开门看到是个四十多岁的妇人,一身布衣,头发用布巾包了,整个人看起来利索极了,脸上笑容亲切,试探着问道,“听说您家要找人帮忙做饭?我没走错吧?”
“没有错,我们家确实要找人。”打眼一扫妇人的利落,楚云梨就有些满意,其余的还得慢慢看,侧身让她进来,笑道,“没想到小哥说到做到,真的帮我找了人来。”
妇人进门,扫视一圈,“我夫家姓张,夫人唤我张家的就成。”
“那我唤你张嫂子吧。”楚云梨是要在这边生孩子的,她人生地不熟,往后还得找稳婆,还要采买东西,都得有人带路,最好是与人为善。
“也行。”不止是楚云梨打量人家,张嫂子也打量了一番楚云梨浑身上下,只是普通布衣,身上没有首饰。应该出身一般,手上也有干活的伤疤和细茧,该是要临盆了才找人帮忙的。
张嫂子看了个大概,伸手拿起门后的扫帚就开始打扫,“你们昨天才搬进来的吧?这屋子许久不住人,灰太多了,您进去歇着,这边交给我。”
这几天母女两人都没正经吃饭,楚云梨熬得住,夏清清也熬不住了,再说,她折腾了几天,万一再早产,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楚云梨进屋拿了些铜板出来,“张嫂子,你先别扫,先帮我们买些肉菜回来做饭吧。”
买菜?
好多人家就是请人,也不让人买菜的。
张嫂子笑容满面,接过铜板,“您倒是放心我,万一我昧了银子怎么办?”
楚云梨想也不想,立刻就答,“嫂子一看就是爽快人,不会是那种小人。”
活了这么久,楚云梨也算是知道一些说话的技巧,果然,张嫂子听了这话,笑容更深,豪气地一挥手,“您放心,我帮的人多了去,我去买菜,一定是最便宜的价。”
半个时辰后,两菜一汤就上了桌,味道确实不错,还荤素搭配,母女两人吃过,狠狠睡了一觉。
几天后,才算是缓了过来。
楚云梨和张嫂子谈好了月钱,两边都满意,主要是张嫂子特别满意。
不用她问,楚云梨已经编了个夫君早逝,自己嫁妆有点丰厚,自己和孩子被想要谋夺她嫁妆的无良小叔赶出婆家的悲惨故事来。
反正张嫂子是信了,还帮她琢磨起稳婆来。
确实该琢磨稳婆了,因为楚云梨自己把脉也发现最多不过半个月,她就要生了。
在她的要求下,张嫂子甚至还住了下来。
这院子就母女两人,张家那边倒没有不放心的,稳婆那边也大好了招呼,只要这边发动,她立即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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