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床榻上的人一声轻吟,步非烟如梦初醒,垂眸望去,却只见墨云紧紧的蹙了眉,干裂的唇瓣渗出血丝,一张一合,仿佛在呢喃着什么。
他连忙低下头,把耳朵凑近了她的唇瓣。
“夫君,夫君”
墨云的声音很柔,微微带着轻泣,像是一枚羽毛,软软的撩拨着他的心弦。
步非烟垂首听了许久,她却一直无意识的重复着这两个字,声声夫君,几乎要叫到心坎里去。
步非烟眸光微黯,正要起身,却看见墨云唇形变化,说出了让他猝不及防的一句话。
“你为什么,从不正眼看我一眼”
步非烟的身躯陡然僵硬。
正眼看她?
——在他的记忆中,正眼看她这样的举动,确实是没有的。
他步非烟自小在军营中长大,靠着自己的拼杀,才夺下战功,拥有了今日骠骑大将军的地位,他的一切都是自己打拼的,所以,他格外厌恶不用努力,就能得到一切荣华富贵的人,而生在皇家的长公主墨云,无疑就是他讨厌的那种人。
当初立下战功后,他得知自己被指婚于长公主墨云,内心完全是拒绝的。
墨云什么都不会,被养在深闺多年,却籍籍无名,显然是个惯坏了的废物公主,这样一个女子,怎么能配得上他呢?
天子之命,不能违抗,步非烟就算再不愿,也只能在那个黄道吉日,骑着高头大马,带着将军府的所有人,入了长公主府。
是的,不是娶亲,墨云是长公主,找的自然也是驸马,而驸马,意味着的是入赘。
入赘这个词汇,在普通百姓的眼里看来,与“依靠女人”“吃软饭”一类的词,没什么区别。他一个什么都是自己打拼出来的男人,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被人冠上这样无能的名号?
于是乎,在没有看见自己的公主妻子前,步非烟对墨云的印象,就早已经差到了极点。
成亲,拜堂,将墨云送入洞房后,步非烟在喜堂大肆喝酒,醉得不省人事。
那一夜,他是被属下抬进新房的,连交杯酒和挑盖头都没做,他在铺满了花生大枣,意为“早生贵子”的喜床上,睡得四仰八叉,而墨云,就那样顶着盖头,在床榻边坐了整整一夜。
步非烟的神色有些恍惚。
他记得,成亲后的第二日,自己睡到了日上三竿,几近中午才起了床,而那个时候,墨云依旧守在床榻边,头上盖头未挑,她摸索着找到了水盆,绞了温热的毛巾替他擦拭,而他的回应,却是——
“边儿去,本将自己来。”
当时的他,粗鲁的挥开了墨云纤细的手,夺过她手中的湿毛巾,在脸上胡乱擦了一把,丢回她怀里的同时,也顺手扯下了她的顶了一夜的红盖头。
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成亲步骤,拜堂,挑红盖头,喝交杯酒。
而他,拜堂的时候,是敷衍的。
挑红盖头的时候,是随手扯下的。
至于交杯酒,就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