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于是忽焉纵体,以遨以嬉。左倚采旄,右荫桂旗。壤皓腕于神浒兮,采湍濑之玄芝。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无良媒以接欢兮,托微波而通辞……”
讲实话,蓝杰瑛真心一句没看懂,好多字还不认识。不过信的最后那一句蓝杰瑛看懂了!由信的最后一句话,反推前面的话,大概的意思蓝杰瑛还是能猜出来的。
“呸!我就知道那个家伙没安好心,难怪每天都来骚扰我!他怎么可以这么直接的就对我表白了,我才只是知道他的名字,其他的还什么也不了解。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是了,应该是那次在楼梯的时候。这算什么?一见钟情吗?”
“他还夸过我漂亮,一定是那个时候开始的!”
“哪来的怪胎,跟女孩表白居然写文言文,也不管人家看的懂看不懂,这么多字他也不怕写错么?”
“我该怎么办?我要不要给他一次机会,试着接触下看看?”
“哎呀,怎么可以这样想,蓝杰瑛你实在是太不要脸了!怎么可以这样想?发花痴吗!”
在厕所中的蓝洁瑛发散思维,陷入自己与自己的争斗之中,眼神涣散的她,并没有注意到镜子中的自己,面带桃花甜甜一笑,那发乎于心露出微笑的甜美样子,已是她多年没有过的模样。
正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这世间最美的一见钟情,是在晦暗的时光中,初逢你的一个微笑,就此念念不忘。
林孝言本来是绝没有机会与蓝杰瑛产生任何一点交集的,可谁能想到,两人居然通过时间倒转,相遇在都是人生中最完美的时候。也许,这就是老天的安排吧,毕竟老天安排的最大嘛!又或许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爱情向来都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从不管别人的意愿,也不在乎别人的感受。
俊朗、帅气、阳光的林孝言,多日来确实给蓝杰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好感这种东西,向来都是谁长得好看,谁就更容易获得。
现代诗人吴桂军的《喜欢一个人》写的好,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痴于肉体,迷于声音,醉于深情。这样在一起,才是嫁给了爱情。
祖坟冒青烟的林孝言,将这六点占了个全!走在马路上就跟锃亮电灯泡一样,回头率爆棚!
在厕所中神游天外、天人交战的蓝杰瑛,被母亲的呼喊声惊醒。她赶忙摘下头上的发夹,将信与发夹装回信封内贴身放好,脑海中冒出与林孝言相识以后的点点滴滴,回想最近这个流氓已经多次出现在她的美梦之中,她下定决心做了一个决定……
端着饭菜的蓝杰瑛走到林孝言桌前,将饭菜放下后,没给林孝言说话机会,转身走回后厨,她是打定主意林孝言不离开,她也不会离开后厨一步。
没有感觉到蓝杰瑛对自己有任何回馈的林孝言,失望的端起饭碗,刚要化悲愤为食欲,却惊喜的发现碗下压着一张纸条。
大喜过望的林孝言赶紧丢下手中的白饭,打开纸条,见到娟秀的笔迹渲染于纸上,清楚的写到:“你是做乜的?”
得到重要回馈信息的林孝言,抓心挠肝的强吃完饭,也不见蓝杰瑛的出现,只能无奈回家。
他在楼道内找了一个隐蔽的位置,将准备好的盒子上锁藏好。回到家中又斟词酌句的给蓝杰瑛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将盒子存放的位置讲明,约定两人从此就在这里交换信件。他又在报纸上挑选了一些关于他的报道,仔细裁剪好后与写好的信、钥匙一起装在信封内封存。
第二天傍晚,林孝言准时出现在大排档店内,将准备好的信趁着没人注意时交给蓝杰瑛。
过了一会,蓝杰瑛在后厨的门口露出一个脑袋,见林孝言看过来后,对着他点了点头,又把头缩了回去。
“我……!我是长得难看还是怎样?你就这么不肯见我!”
得到蓝杰瑛肯定答复的林孝言心中窃喜,却也带着点失望。也不知他与蓝杰瑛的爱情之路,还有多少个难关要闯!
不过,林孝言觉着,他们两人的将来必定是光明的,必定是甜美的,也必定是幸福的!
“我这辈子就算是拼了命,也定要为你遮风挡雨,护你周全,让你一生快乐无忧,绝不让你受到半点伤害!”
对于女神的喜爱,林孝言是发自真心的,只要他能将心比明月,明月绝不会照沟渠!
“至于前世对你做过恶事的坏人,哼哼!路还长,咱们走着瞧!”
想到前世那些恶人对女神做过的事,崩了心态的林孝言稍一用力,啪的一声夹断了握在手中的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