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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时心想,他是放过了自个,可谁能放过他。
从马厩看完书,走回院子,一共要走九百五十二步,每个披星戴月的晚上,无论刮风,还是下雨,他都要认认真真走完九百五十二步。
没有一天间断过。
他对自己说,没有爹不算什么,娘是个不检点的人不算什么,起步晚不算什么,比别人笨也不算什么,只要你孤注一掷,锲而不舍,总有一天,你能走出一条阳光大道来。
可为什么?
为什么明明他马上要爬起来了,老天爷还要把他按在地上,再狠狠踩上一脚。
是想让他永世不得翻身吗?
他就只配做一个人人都瞧不起的野种吗?
从京城赶往金陵府的路上,陆时骑着马,憋不住无声流泪。
北风刮过,他尝到了一种割骨剜肉的痛,这种痛如果换个词叫——绝望!
……
半个月后,陆时回到了金陵府六合县。
阔别十年后再回到陆家,陆家人看他的眼神十分的复杂。
他在所有人的注目中,走到了从前住的院子,那女人尸身就停在正堂里。
陆时掀开被子看一眼,然后转身对应该称之为父亲的男人道:“我替她守三天,三天后出殡。”
“这……”
“不葬陆家坟茔。”
男人点点头,又重重叹了口气,“这出殡的事……”
陆时冷冷打断,“我出钱,你不用管。”
男人甩袖离开。
陆时关上院门,支起炉子烧水,找出木盆毛巾,又从箱拢里寻了一身素净的鞋袜……
做完这一切,他去了采石场。
虽然十年过去了,但那里还有他几个朋友,他必须要打听一下,那女人该不该死,有没有人害她?
确实是偷了人;
确实和奸夫商量着要抢陆家的银子;
确实被陆家发现后,两人为了活命,逃去衙门里击鼓喊冤,甚至搬出了陆时的名头。
但真正该死的人,不是那个女人,是那个叫阿锋的采石汉。
是他见女人风韵犹存,手里又有点银子,才设计了两人的偶遇,又用深情款款和甜言蜜语把她哄住。
抢陆家也是那男人的主意;
事情败落后,跑去衙门喊救命的,也是他。
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活命,至于那女人是死是活,肚子里的孩子是死是活,他才不会管。
从朋友嘴里,陆时又得到了一个消息,自己已经是真真正正的陆府七爷,族谱上添了他的名字。
陆时谢过朋友后,回府直接找了陆府的族长,要求除名,并坦承了自己不能再参加科举,并被唐岐令逐出师门。
陆家族长听完,都没带犹豫的,立刻把族人喊来开了祠堂,大笔一挥就把陆时除了名。
三天后,女人出殡。
陆时连棺材也没用,直接扛着女人的尸体走出了陆家。
没有人拦他,更没有人来送他。
那个他应该称为父亲的男人,在听说他被逐出师门后,朝地上啐出一口浓痰,骂了句:“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