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现在由上诉人做最后陈述。上诉人曹月山做最后陈述。”审判长道。
“尊敬的合议庭……”曹月山感觉自己的辩护人说的比公诉人有水平,具体那些地方有水平,他不知道,只知道方轶说的内容比公诉人多。
“现在休庭十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再进行当庭宣判。请法警把被告人带出法庭。”随着法槌的落下,三位法官退出了法庭。
方轶靠在椅子上松了一口气,庭审总算是结束了。
刚才开庭时,他的脑袋和手上的笔一直就没停,不断的记着女检察员的发言,思考着对策,现在一放松下来,突然感觉大脑有点转不动了,浑身乏力。
当肚子咕噜咕噜的叫起来时,方轶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一点五十分了,整整开了近五个小时的庭,中午饭都没吃。
方轶站起身准备舒展下筋骨,这时钱琳琳快步走了过来。
“方律师,辛苦了!您看这案子有没有胜算?”钱琳琳一脸期盼,急切的问道。
“现在还不好说,不过我觉得机会还是有的,一会儿法官会当庭宣判,在等等。”方轶道。
这话让方轶怎么接,庭审开完了,法官是最后敲锤定音的人,律师只是尽了全力,现在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不过方轶还是有些信心的。
此时方轶表现出来的沉稳,比他说的话,更让钱琳琳感觉踏实。见方轶如此说,钱琳琳再次表示感谢后,退回到了旁听席等待判决。
在众人焦急的等待中,书记员突然起身道:“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随着合议庭人员入座,审判长敲响了法槌:“请坐,现在继续开庭,请法警把曹月山带上法庭。
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已经形成判决意见。针对控辩双方的意见,结合本案争议的焦点,根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评析如下:……
上诉人曹月山在与联达公司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但红海公司的新民居建设项目真实存在且有一定的前期投人,收取的保证金主要用于归还项目经营形成的债务以及公司日常支出,认定上诉人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不足。
曹月山及其辩护人所提本案属于民事纠纷,上诉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法改判曹月山无罪。”
判决宣读后,方轶心中一松,露出了微笑,二十万真不好赚啊!
曹月山被当庭释放,钱琳琳及亲朋好友围了上来。曹月山握住方轶的手:“方律师,谢啦!”他激动的手都在颤抖,眼中隐隐可见泪花。
“这是共同努力的结果,这里不是讲话的地方,回去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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