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子站在路中间。
此人一身长衫乍一看是白的,其实细看是雪色丝衣上满绣了银丝盘龙纹,满绣纯丝长袍之下青年还穿了灰青色单衣,露出来的袖口衣边也全满绣了银丝,最外层边上还烫着一层金。
脚上一双乳白色单靴,靴子皮白得自然带光,不知道是白犀牛皮还是别的什么,完全不是平常人家才有的东西。
衣着已经是低调的豪华,男子见陈植之和钟准双双停住打量他,笑着伸手捋了一下额边长发,只见他五指纤细修长,指甲微微泛光发出贝母一般的光泽,皮肤更是保养得白玉一样,五根手指,除了小指头,其他四指包括拇指都带着戒指,从拇指一路过来,墨玉扳指,蓝宝石、红宝石的祖母绿。往下看去,他手腕上还盘着一条结满各种宝石的细金手链。
如此一个富贵到只差没在身上写上“爷有钱”的青年,一头长发又长又顺,额边发结了个发髻在头顶,不出所料地带了个金冠,中间一枚硕大如杏子一般的珍珠。其他的头发全部垂下,瀑布一样,直坠到腰线以下,以上……他头发是银色的,远远看去泛珠光。
一看就不是人!
“阁下是?”
“实不相瞒……”
青年直起身子,微微一笑,眼睛变成两条缝,配合这眼上同样弯弯两道长眉,人显得和善好亲,就这么个讨喜的样子走上前来作个揖:“我是北海龙王高溟。”
两个贫弱青年面前突然来了个超级高富帅,钟准看看陈植之,陈植之看了看钟准,一点都没犹豫,双双跪到地上,就是三拜:
“龙王好!龙王妙!龙王赐福!我想发财!嘤嘤嘤……”
“哈哈哈,哈哈哈哈。”高溟大笑,笑完他捂着嘴走到一边,看样子这样就打算走了,陈植之反应不够快,他身边钟准可是武林高手,一骨碌就爬起来,伸手喊:“龙王您就这样走了?我还没说我的愿望呢。”
“你若是要下雨,我随时可以满足你,其他的嘛……哈哈哈。”
又是一阵轻笑,高溟一瞬间已经到了离二人有些远的地方,转身冲二人又作揖一次,道:“此间流过天门山的乌首江是我表侄管辖,自这山里的大蛇成精以来,污水腥臊,百年不断,我表侄深受其苦,已经病苦很久,幸得二位除了这天门山里的巨物,也治了我表侄的病痛,一点心意……”
他手指一个方向道:“二位的马,就在那方五百米处。”
说完,一道青云飞入天际,路中的华丽龙王消失无踪。
总归是挽回一点损失,陈植之和钟准寻着龙王高溟给的方向,果然没出五百米,一片林子里找到五匹马,而不是两匹。
五匹之中,自然有两匹是钟准的雪花白和红枣皮,还有三匹马身上驮着东西,毛色和骨骼都比钟准那两匹逊色很多。
陈植之翻开其中一匹马身上的包袱,掉出几本蝇头小字写成的书,他翻开其中一本,随便看上一句:“周官人微微一笑,掏出他的肉……冲嫣儿笑道,今天我就让你见识一下何为神仙棒……”
赶快合上了,陈植之又翻了另外两本,也都是赶快合上的玩意,不过他要扔了这书,钟准没让,讲:“书质量很好,都不像是印的,像是人抄的,好东西,拿到旧书铺能卖很多钱呢。”
“那你帮忙处理吧,我想这些书的主人也不会有意见了。”说话时,他找到了一卷手写的诗稿,正是那三个结伴“成仙”的诗人的东西。
原来那晚是这三人带走了钟准和陈植之的马。又不是自己没有马,几个人还都是有头有脸,有名声的诗人官员,这样顺手牵马真是没品。
这样想来,二人清理了几分包袱里标明身份有意义的遗物,全部打包弄了个包袱装好,再绑到三匹马的背上,松了缰绳,钟准狠狠踹一脚马屁股。
三匹马飞奔出去,究竟背上的东西能不能回三人的家人手里就看天意了。
说了是清理了遗物,三人的遗物什么的给马驮走了,剩下来……一个小锦囊里居然藏着三颗金豆子。
“金子都能不贴身带着,真是心大,不过正好。”钟准讲,三颗金豆子一分三份,一颗自己收了,一颗他亲手塞进陈植之的内衣口袋里,还有一颗放到他手上讲:“给你家儿媳。”
“唉……”陈植之笑而不语,和前头打虎时预想一般,跟钟准一块果然是能藏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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