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正常情况,这时我该收拾好自己的咨客台准备吃完宵夜下班了。
光,那光又吸引着我。
光,就在对面,对面住宅楼三楼,我上夜班时总有那一束光微弱的光,对着我一闪一闪的,刚开始我觉得是错觉。
后来我问跟我一起对班的女孩儿晚上有没有看到那光,那女孩儿说,从来就没见到过。
对面那个小区都是富人住的地方。
比我们小区高档很多,对面楼的楼层不高,都是那种矮矮的像小别墅的那种装修配置。
我很好奇那束光到底是什么?
“多谢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又一次夜晚送走了最后一桌客人,整个人站得快虚脱了。
“给你!”
“喂……”
一个高高个子的男人突然走到我面前,给了我一张纸条,然后匆忙的转身走了。
我呆呆的立在原地,我连他样子都没来得及看清,就模糊的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离我而去。看着他走的方向就是对面小区。
我不认识他,但有印象,他是常来客源酒楼吃饭的人。
好像每次来,他们都是一大群人,老的少的,男男女女不下十个人一起来,而且说话也不是本地口音。
倒像是,闽南语一类的话。
“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什么呀?
在店里我不好意思拆开纸条,回到家里,我才打开看。
虽然不懂这十几个字是什么意思,但是猜也能猜出几分,这就是一封情书。
情书?
多么美好的事情!
可我却对情书有阴影。
原因,要倒回十三岁那年——那年在学校里,我因为家里的事情整个人很低迷。
有人告诉我,有个男生给我写了一封信,并且被别人拆了。于是,班里就有人开始莫名其妙地说我早恋,说我不要脸……天知道,我连那封信的影子都没见过。
在那个年代,一个闭塞的小镇里,我因为这件事“出名”了,每天被班里的人指指点点,每天被老师视为重点“保护对象”,我没有办法,我只有离开学校。
当时,我除了选择逃避,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不敢告诉家里人,我怕父母责备我,怕挨打,我不想让他们知道这件事。
可就算这样,你以为,别人就会可怜我?放过我?
并不会。后面就有人到处乱说,说我肯定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不然不会躲在家里不敢再去上学。
现在回想,仍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可怜。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勇敢一点?我只能说:你不是我,你不懂。
这件事之后,我觉得生活没有意义,我宁愿就那样躲着,在家,也没什么不好。
总之,如果问我这辈子最恨谁?我会说是那个男生。
造谣者不恨吗?
恨得过来吗?
大家都少不更事,当时去追究,也许别人只会轻飘飘的几个字说:“开个玩笑而已,何必认真?”
是啊!玩笑而已,对于别人是玩笑,对我,却改变了我整个人生。
此时,握着手中的这个纸条很烫手,我不知道是该留着,还是该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