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婉自然也是一起去的,原本她还想着带了程年和程家夫妻一起,但程年三人只要一想到去的是王府,就连连摆手。
季婉想着,总是需要一段时间让他们来适应京城的生活,便也没有强求。
换好衣裳之后,陆氏看着自己的手,笑着道:“如意,你准备的回春胭脂膏还真是好东西,还有那两张方子也确实是保养良方,回京还不到一个月,你看我这手,已经比刚回来的时候柔嫩白皙许多了……”
刚回京之时,陆氏每日里穿衣裳都得十分小心,倒不是因为十年没穿过华服所以才小心翼翼的,而是防止自己粗糙的手会将身上的衣服刮得脱丝。
但用了两张方子,以及那回春胭脂膏之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原本满是老茧的手变得白嫩了不少,虽然还比不上从前,但至少也不用担心手上的老茧会刮花了衣裳。
说到这个,李氏也连连点头。
“听说这回春胭脂膏是专供宫里的贵人们用的?”李氏道,“说起来倒也确实有奇效,也难怪宫里的贵人们会这般看重了。”
身为女子,就算已经不再年轻了,但谁不愿意尽可能的将自己保养好呢?
揽镜自照时,当然是谁都愿意看到一张如花般娇艳的脸。
别说陆氏和李氏了,就是刘氏,在这一点上也是一样的想法。
当然了,要说变化最大的,还是季婉。
季婉比季卿还小了一岁,但这十年来在岭南过的也确实是苦日子,回到京城的时候,比起季卿,季婉看着至少要老了十岁。
但季婉到底还年轻,两张方子加上回春胭脂膏,只是短短一月,就已经让她有着几乎脱胎换骨的变化了。
有时候程年看着季婉那张已经恢复了白嫩的脸,甚至不由想着,若是在岭南的时候,季婉是现在这个样子的,只怕他根本就没有勇气出现在她四周,更何况是娶她过门了。
季婉与程年虽然才成亲不久,但对于程年她也是有些了解的,只见着程年的眼神,她就知道程年在想些什么。
当初既然决定了要嫁给程年,不管那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决定的,但这都是季婉出于自己的意愿决定的,没有任何人逼她,所以她也是真的想要与程年一起相守百年的。
为了打消程年的疑虑,季婉特意与他说了她的打算。
“过完年后,我们就搬出老宅,到时候我们重新买个宅子,便也算是把家置下来了。”季婉道。
过完年后搬出去,这是季婉的决定,她也早就已经与刘氏和陆氏李氏说过了。
李氏虽然不舍,但季婉既然已经出嫁了,也确实不可能长久的住在娘家,而且反正也都是在京城,想要去看季婉,或者季婉回来看他们也都方便,便也点头同意了。
程年一听这话,心头自然是松了口气的。
这段时间住在季家,吃穿用度与他们从前相比无疑都是天壤之别,但他和程旺钱氏心里不自在,甚至是觉得有些憋得慌,这也是事实,若是能够搬出季家另外安家,那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