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呃,好的,胜哥。”陈九愣了一下,然后看了看三人那比常人更旺盛的头发和长短不一的胡须,就点了下头,接过吴有胜手里的钱,答应了一声。
衣服可以穿有补丁的,没多大影响,毕竟,这会儿,大多数人都是穿的破旧衣服,只要洗干净,没什么异味,那就不存在谁看不起谁的说法。
头发、胡子就不一样了,看着邋里邋遢的,就像是十天半个月不打理自己的宅男,精神面貌,肯定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
颓丧或许算不上,可是看着就很没劲儿一样,不招人喜欢。
“开我的卡车去吧,更快一点儿。”吴有胜接着说道。
“嗯,我知道了。”陈九点头,然后招呼了一声,朝着李光顺三人说道:
“你们三个,跟着我去剃个头。”
“好。”三人互相看了看,再看了看吴有胜和陈九、小董的头发,都微微低下头,跟着陈九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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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董,你去帮我买一些红纸来,再买一只毛笔,还有一瓶墨水来。”
吴有胜想了想,掏出一些钱来,递向一旁站着的小董,吩咐了一声。
“好嘞,胜哥。”
小董爽快的一口答应下来,在吴有胜的示意下,接过钱,然后骑着三轮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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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后,小董买了东西回来。
“给,胜哥。”
“好。”吴有胜微微颔首,在水龙头下洗了手,甩了甩水珠,再用布擦干手上剩余的水分。
接着,吴有胜把小董买来的红纸在桌子上给铺开,再拧开一瓶三毛钱的墨水,拿着毛笔,先蘸了点儿墨水,在红纸上试了试。
不太好,墨水得稍微的稀释一下,更好使。
吴有胜拿了个吃饭的大碗,往里倒了一点儿墨水,再加少量的清水,用筷子搅拌了一分钟,然后,再提笔,蘸了墨水,在红纸上,写了字。
这次就还不错,就是吧,写字的毛笔,是一般的毛笔,写出来的字,有点儿呆滞的感觉。
吴有胜写了没多少,外面就响起了卡车的声音,然后,陈九就领着李光顺三人进来了。
“胜哥,我们回来了。”陈九喊了一声,见吴有胜正在写字,就凑了上来。
“嗯,人看着是精神了一些。”吴有胜抬头,看了一眼也凑过来的李光顺三人,说了句。
“嘿嘿。”李光顺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笑了笑。
“胜哥,你的字,写的真好。”陈九夸了一句。
“不算很好,一般吧。”吴有胜摇了摇头。
“哪有?我觉得,比很多人都要好。”陈九接着说道。
“好了,我自己的字怎么样,我自己清楚,去一边坐着吧,别妨碍我。”吴有胜没搭理陈九。
他的毛笔字,本来很差劲的,没办法,后来的年轻人,除了一些上毛笔字兴趣班或是家学渊源的,一般是很少练毛笔字的。
不过,杨老爷子写的一手好字,吴有胜也就闲暇时间,跟着练了练,比不上那些练出了风骨的大师,但是,也有个小学生的水平吧。
起码,字体能够看的清楚,字迹也清晰,字体端正,杨老爷子评价,吴有胜的字没有自己的风格,像是印刷出来的一样,整齐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