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工作都是非常体面的,每天都在富丽堂皇的地方上班,穿梭在璀璨到令人目眩的美丽大城市之中,可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这里的人都是委屈求全,都是在以一种绝对的自欺欺人的办法,真的就是可以说,在苟且偷生,而也不知道从曾几何时开始,大家都不再相信所谓大城市的工作是种幸福,大家宁可相信所有说大城市工作好的人,都是胡说八道,所有大城市的工作都是地狱。
可为什么这样的领悟竟然会出现在一群只有十七八岁的人身上呢?是世界错了?还是社会错了?亦或者是此刻宿舍里这群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做错了些什么吗?其实,疯子根本找不到原因,所以他只是默默地抽着香烟,将这一切的一切,全部全部,用手中的中性笔,用着难以辨认的文字,轻轻地记录在笔记本上而已。
或许是疯子他记录时所用的时间太久了吧?也或许是室友们烟抽够了,亦或许是室友们的酒喝足了,所以说着要休息,明天继续努力!一定一定要非常非常努力!
破烂不堪的钨丝电灯,在这璀璨至极的大城市中,在这又是破旧不堪亦满地狼藉的大城市的小出租屋里,顿时熄灭,甚至还在熄灭的瞬间,勾勒出了它最后那钨丝的环形形状,看上去都令人觉得伤感。
疯子躺在没有电热毯的被子里,蜷缩着,因为很冷,拿出他正在充电的手机,看到上面的时间竟然是凌晨三点十五分,真是可怕的时间啊!因为还有不到五个小时他就得出现在网络公司的电脑面前,而这个房间里的所有人,都必须出现在那里,继续所谓的努力。
疯子傻傻中又是翻看着手机上的通讯录,其实只有一个人的电话号码,备注名是至爱,可至爱是什么意思呢?显然疯子他自己并不明白这两个字到底是什么含义,可他却在想像着,是否这位他自己所至爱的人,此刻是否在上夜班呢?他是否能拨打一个电话呢?是否可以听到那令他每一夜都会被心痛穿越的止痛声音呢?
不!疯子明白,他不能拨打,现在可是深夜,一定会被雨晗讨厌的,可是疯子又明白,即便他是早晨七点左右,或者是晚上七点左右拨打这个电话,一样会是被雨晗所讨厌。
呵呵,咕咚咕咚,疯子又是喝了几大口白酒,好似是为了能在这刻利用烈火灼心的感觉,驱散临冬的寒夜,驱散他心中的无尽思念一般。
……
第二天的工作依旧,而老板也说着马上就会重新招一批新员工,再一个即是,疯子的室友找到了新房间,竟然是利用下班后的半个小时,他们就此找到了,他们不怎么在乎房间的地理位置,甚至完全不在乎房间的破烂,他们所在乎的只有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即是,一定要便宜!
的确,新的房间很是便宜,一个月只要三百块钱,六个人住,一人每个月只需要五十块钱,看上去挺不错的,而且疯子也跟随室友们,看到了这间房子,其实在疯子看来,这间房子所处的地理位置,还真有些特殊。
为什么疯子会觉得这间房子所处的地理位置很是特殊呢?其实这间房子是以铁皮加泡沫样子的墙体,在一处大院子里隔出来的,完全就是工地上那些工人们所搭建的那种临时房屋。只是这处大院子中间,除了一排自来水管和一个大型的公共洗手间以外,出了院子之后,外面的一切景物,乃至房屋结构什么的,清一色是复古状态。
更为特殊的是,这些所有的复古房屋中,全部都没有住人一样,疯子联想他自己在黑夜的模糊中看到的这一切,然后冥思苦想,总是想不出个什么来,接着在临走前突然看到了幽深而黑暗小巷门口的牌子,哦,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处古镇,而且还有一条臭味不是很大的护城河在边上,风景极其秀丽,至少对于满是高楼大厦的大城市来说,这里绝对就是一处风景秀丽之地。
疯子发现了这特殊的情况,他暗自而笑,古镇?呵呵,一定拥有更多的故事,一定拥有别样令人心情愉快的环境,所以疯子对于这处房间,虽然它是工地上的临时房屋,不过对于它周边的情况,完全可以说,非常满意。
甚至回到原来的宿舍后,疯子还喝着白酒,与他的室友们讨论起了新房间的好处,而室友们完全搞不清楚,以前寡言少语的疯子,为何今夜如此兴奋,所以他们听着疯子口中所言的那些所谓的风景秀丽,但他们完全不在意,他们只是在意一件事情,那就是一人一个月只需要交五十块钱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