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落鸦山还是无名山,连土匪都他娘的有军师,我怎么能没有呢,你说对吧。”
高如墨这一刻竟破天荒的有些感动,国家都没看上他的才华,如今竟有一个孩子看出他深藏书香。
至于无名山那些人,当时那情况,怕是随便一个参加过州试的读书人,都会被奉为座上宾,随口封一个所谓的三当家。
“感谢公子。”
高如墨非常诚挚的说到,林八两却没当回事的随意摆摆手道:
“什么公子不公子的,叫我八两哥!”
高如墨看着这个仅到自己胸前的孩子,竟口口声声说叫他八两哥,不由觉得好笑。
明明刚才杀人的时候心狠无比,和自己的交谈也颇有几分读书人的风气。
还没过一个时辰,竟变成了臭不要脸的样子,而且还喜怒无常。
不过,高如墨依旧很开心。
不知是否,是因为被人从无名山的土匪堆中解救出来,还是因为林八两很有意思,又或是林八两有背景且愿将他划归自己阵营。
不得而知。
其实林八两想的却很简单,要高如墨当军师只是一小部分原因,毕竟林八两觉得自己也是很聪明滴。
绝大部分原因是孤单,一人一马不停的赶路,林八两都怕自己爱上赤兔。
“老高,我跟你说啊,你跟我到了上京肯定能吃香的喝辣的,我兄弟可是皇室血脉,杠杠滴。”
“老高,我跟你说啊,其实不光因为我兄弟,就算是我,也比你想的富有哦,富得流油。”
“公子,我走不动了,歇会吧。”
“老高,我跟你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公子,我真走不动了,再走下去我就见我叔父去了。”
“你叔父?”
“我叔父死了。”
“......”
“公子。”
“嗯。”
“你是不是舍不得让我骑马啊,你这红狗蹦跶的比我都高,有啥舍不得的啊。”
“老高,别胡说,哪有让公子牵马的啊。”
“公子,你踢我干嘛。”
“给它道歉,它不叫红狗,叫赤兔。”
“......对...不起。”
......
最终高如墨瘫坐在官道上,说啥也走不动了,林八两耐心的查探,确定赤兔的伤势完全痊愈后。
带着高如墨坐在赤兔之上,一马二人潇洒的在官道上前行。
“老高,我教你唱歌,大姑娘摸......”
一路上,林八两的话一直都没停下过,起初高如墨觉得像苍蝇一样,烦人无比。
再后来,高如墨觉得这样也很好,至少是真的开心,他不得不承认林八两身上确实有一股难以言喻的魅力。
高如墨不知不觉中,从曾经的落魄落寞中走出,眼睛的灰尘渐渐散去,逐渐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身板无形中变得挺拔起来,整个人看起来年轻了不少。
就像是迟暮的家猫,变为野外饥饿的猞猁。
虽未成虎,下山之势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