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这一部?
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白话文行文和前世有那么一些不太一样。
有点文绉绉的。
从斗破苍天的两极化粉丝群体就可以看出来。
很多看了三国演义的人看斗破苍天,就感觉是在浪费自己时间。
按道理,对它评价最高的,不该那么高。
对它评价低的,不该那么低。
而呐喊中的好几篇文章,正是前世最早出现的白话文。
其中的狂人日记更是以第一部白话文小说的身份,荣登白话文小说历史前三的宝座。
很多人在年龄比较小的时候看了《呐喊》,会觉得,这东西太深奥,太拗口。
但成年后再看《呐喊》,但凡看,都会震惊于那个男人的才华。
前世的乐云,通读了几乎所有名家小说。
最后得出结论。
小说领域,托尔斯泰和迅哥儿,不分上下。
短篇小说领域,迅哥儿吊锤三大名家莫泊桑、契科夫、欧亨利。
不过,这种带有讽刺意味,并且十分深刻的东西,复原到这个世界,乐云心里还是有嘀咕的。
最终,乐云选择了全盘复原。
迅哥儿的文,最好一个字都别动,动一个字,境界崩塌。
乐云一个一个字的敲打: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乐云笔下,先假定了一个世界,这个世界,hua文化遭受欺压,hua国遭受欺压。
到了万难时刻,此时,有人要唤醒千万国人。
于是,‘我’下笔,写下了呐喊。
这本书只有七万多字。
乐云只用了一小时就整理完了稿子,原文全部没动。
而各个短篇的序,以假设的口吻设定了背景,然后再继续讨论。
七万多字,对比平日里码字数十万,只能说是一点点。
但,七万字抽空了乐云的全部精气神。
乐云第一次在没有超忆症副作用的情况下回忆全文,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产生着来自灵魂深处的颤栗和震惊。
这书发出去,或许会沉没再万千书海中。
或许和前世一样,杀到它世界百大经典书籍的位置里。
不管发生什么,乐云都管不着了。
写都写出来了,那就发。
乐云把稿子,以云飞兄的身份,发给了白鹤出版社。
然后闷头开始睡大觉。
太累了。
重复迅哥儿的思想,真的心累,感同身受。
幸好,时代变了。
虽然很多事很多人没变,但很多事很多人,变了。
乐云睡觉期间,新一期的《后台花絮》播放了。
大量的器乐迷等在电视机前,看这周乐云会有什么表现。
看到一大群人费尽力气把钢琴抬到乐云的休息室时,满屏幕都是‘哈哈哈’。
然后,乐云开始了惨无人道的折磨摄像师。
几分钟的剪辑后。
乐云下指,《致爱丽丝》!
音乐出来后,网络直播出现了长达二十秒的空屏。
一些人都在怀疑为什么没人发弹幕。
随后,弹幕铺天盖地而来:
“我的天!这是什么?”
“全新的钢琴流派?这是什么解构?”
“好悦耳动听,我仿佛看到了阳光下的少女!”
“这是……乐神写的吗……认真的吗?”
“新流派,诞生了?!!!”
学钢琴的人,远比其他乐器多。
因为演奏的考级很完善,所以,达到了业余顶级的人特别多。
而在漫长的人生中,会有那么一些业余顶级的钢琴手,达到专业级。
从专业级再到演奏级的人,也不少。
大家都熟悉每一个钢琴流派。
《致爱丽丝》悦耳动听,当流派,风格,不属于任何已知流派。
弹幕,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