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on听听筒中低沉的“喂”便明白,那边是程兆曦。
Anson立马一个伸手,将电话放在路笙耳边,手臂直直伸展着,平时平静无波的脸上,有些不自然。
“唔?”
路笙下意识的躲了躲,在看到他递过来的是电话的时候才“哦”了一句,把电话拿过来。
“程诺,今天秦老爷子请我们吃饭,你们那边就自己点餐,不用跟我们一起。”
“圆圆。”
“……”路笙的慌乱只在一瞬间:“哦,是你啊。
你们自己解决,就这样,去吃饭了,再见。”
说完,也没等那边有个什么回应,径直挂了电话。
吃完晚饭,秦烈说要送他们回去,路笙想着反正是跟Anson两人打出租车回去,也就答应了。
秦烈的悍马看起来有些凶猛,路笙笑了笑,想,他那样的身份很配悍马。
说实话,两人见面的次数也就那么一次,可是给双方印象都很深刻。
秦烈一直都是小霸王,看到路笙是个乖乖女,又长的可爱,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可是对自己,只是大人互相介绍的时候甜甜的叫了声“秦烈哥哥”,而后就一直埋头吃东西。
一个那么瘦小的小丫头竟然吃的那么多,嘴都不停。
他就一直盯着那个丫头,脑子里一直在思索,等会儿到底怎么整一下她。
好不容易,等到路笙吃下最后一口牛肉之后,放下筷子,对路丛林说:“爸爸,我吃饱了!”
他笑着站起来:“吃饱了吗,我带你去玩儿!”
路笙看着面前这个小哥哥,拿起卫生纸擦了擦嘴:“好的呀。”
于是乎,那天,两人以一种奇异的方式认识的对方,并且迅速了解了对方的本性。
一出了吃饭的酒店,路笙立马变了模样,皱着眉看着秦烈:“我不用你带着了,你愿意去哪儿去哪儿吧。”
说完,三步两步的跑到马路对面的大堤上,从随身带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块白色的布垫在草坪上,躺在上面,闭上眼睛,嘴角是满意的笑。
阳光打在路笙精致的小脸上,显得格外可爱格外活泼。
可是秦烈却不开心了,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女孩子竟然把自己给利用了?
“喂,小矮子,起来!”
秦烈不客气道。
路笙“蹭”的一声睁开眼睛,却没有丝毫动作:“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小矮子,快起来!”
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女生笑了笑,真的爬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秦烈却总觉得那笑有点儿不对劲。
果然,路笙竟然爬起来从包里掏出一把水枪,对着他的脸就呲儿!
秦烈被喷的满脸水,暴怒着抹了一把脸,睁开眼睛看对面的小女孩儿。
不像一般的小女生,会用得意的开怀大笑来表达自己得逞之后的开心,而是用冷冷的眼神看着他,一脸孤傲。
“路、笙……”秦烈咬牙切齿,脸上的水一滴滴滴下来。
那时候的秦烈,已经长成型了,大气而坚硬的脸上满是怒火。
路笙不是傻子,遇到这种情况,当然要闪!
跑着跑着就被抓了回来,跑着跑着,就被摁进了江水里……
“咳咳……咳咳……”路笙从水里挣扎出来,对着秦烈拳打脚踢。
路笙从小力气就比一般女孩子大,秦烈冷不防被袭击,胸口一阵疼,闷哼出来却被路笙跳上他的背,狠狠掐住他的脖子。
“我让你摁我脑袋!让你淹我!让你欺负人!!”
……
“你跟你小男朋友在一起了么?”
前方的秦烈忽然出声。
“唔?”
路笙心里咯噔一跳,下意识开口,声音颤颤巍巍的。
“什么小男朋友?”
“就是我把你丢水里不管了,后来救你起来那男生,我还跟他打了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