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是什么贱民,连费迪南大公都不会这么称呼我们,他算什么东西。”
“就算他是蛮王之子,也无权这么羞辱我们诺顿公国的平民。”
……
周围的平民们对泰达米尔怒目而视,甚至有很多人摩拳擦掌,不过泰达米尔丝毫都不将这些平民的威胁放在眼中,羔羊就算是再多,也不会对饿狼造成一点伤害。
“嘿嘿……来啊,如果你们不服的话就动手啊,正好我没有正当理由杀人,如果你们敢动手的话,那我就是自卫反击了。”
泰达米尔将两只拳头互相捏的嘎巴响,眼中带着嗜血的光芒看向周围的人,所有被他眼神注视的人都觉得全身冰凉,好像是马上就要死了一样,因此没有一个人敢与他对视。
“哼……都是一群废物,没有一个有勇气的人,你们不是贱民是什么。”
听到泰达米尔这么说,周围的平民更加的愤怒,却没有一个人敢反驳他,毕竟蛮王之子的凶名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刚才泰达米尔爆发出来的气势也异常的骇人,他们都不敢与这种人对视,万一对方真的动手了,他们可是会眨眼之间就被杀死的。
“原来你们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勇气,就是用他是否能够欺凌弱小来做标准的,真是领教了。多说无益,我们竞技会上见吧,到时候那些被你杀死的无辜者的血债,我们就一起算。”
林立觉得对这个泰达米尔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而今天这个场合肯定是不能够直接动手的,还要时间不用等太长,一切事情都可以在马上就要举办的竞技会上面得到结果。
林立说完之后,头也不回直接转身就走,泰达米尔被林立气得不轻,可是偏偏他还无法发火,身上的杀气越发的重了,狠狠的盯着林立的背影,心中暗暗发狠,真的在竞技会上面碰到,一定要将这个小子碎尸万段。
林立领着林寿他们转身走过一个街区,大家心中对泰达米尔的愤怒还没有消散,这个时候包括杰斐逊在内的人,都没有一个说话。
约翰也是跟在身后,他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林立答应替他报仇,这就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人家一个亲王,有什么理由帮助他一个平民报仇啊。
不过约翰在心中发誓,终身侍奉林立,把林立当成他的主人,这种主人是值得时代跟随的。
才过一个街区,前方突然迎面走过来一群人,这群人好大的排场,两旁的平民见到这些人都有不少跪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好像是对这些人非常崇敬一样。
这是一队骑士,虽然没有骑马,但从他们的装束上面还是看得出来,每一个人都带着骑士剑还有盾牌,不过林立他们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如此奢华的骑士。
装备齐全不说,那铠甲的材料一看就不普通,每一个人还身披红色的斗篷,在斗篷上面竟然还镶着金线,同时每一个骑士的头顶都插有三根红色的羽毛。
林立从脑海之中的强者记忆里面得知这种羽毛,这是一种名叫知更鸟的羽毛,数量不多,因此羽毛比较珍贵,这种鸟的羽毛代表祝福。
这一队骑士和他们以前见过的沃尔肯王国的骑士大不一样,身上多了一种说不清楚的东西,同时全身堪称豪华的装备,也使得原本被林立他们认为装备精良的沃尔肯王国骑士团,变成了乡下的暴发户。
沃尔肯王国的骑士团,原本看着还不错,可是与这一队骑士相比,就完全落在了下风,也不知道这队骑士到底是哪一个国家的,难道是诺顿公国的吗?
诺顿公国非常有钱,按理来说装备出这么一队豪华的骑士团应该不困难,但林立就是觉得这队骑士和诺顿公国自由平等的气质有些不相配。
最让林立意外的就是,走在这队骑士前面的是一个女人,要是单纯的女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这个女人不是哪一家贵族的小姐,而是一个身穿女仆装束的女人。
一个女仆难道都要有这么多骑士守护吗?看这个女仆的样子非常高傲,而且旁边的两排平民好像对他还很尊敬的样子。
这让林立非常不解,转过头来想要询问杰斐逊,杰斐逊显然也看出来林立的疑惑,不过他张口想要说,但好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说起。
正在这个时候,那个奴仆领着骑士直奔林立这边而来,林立看到女仆身旁还有一个人,正在小声的不断对女仆说着什么,并且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林立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