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政务院和圣学院、都察院多次对如何妥善处理与南北商会的纷争一事进行了商讨,一直到六月中旬才有了个结果,就是拆分路商局为商税局和公路局不变。为了照顾南北商会的情绪,也为了避免朝廷失去信用,三个部门又抽人专门跟南北商会进行了直接磋商。最后结果就是商税两成不变,商业活动中利润两成封顶不变,因为这两个不变是天启原来的要求,皇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在照顾皇帝面子的同时也准备给商家作些补偿。
为了避免商会瞄着火耗利润心有不甘,最后决定不按年成收火耗,而是按实际造币量收火耗。其中银子铸银币时实际火耗为一成,但要按两成收取火耗,多余的这一成拿来发给清廉的官员算是养廉银,朝廷不在这里面获取丝毫收益。见朝廷都不把火耗当作收益存留下来,山西商会和湖广商会的人也死了心决定从中退出,他们怕再贪心不足会激起所有官员的怒火,商人跟一个官员作对没什么,如果跟所有官员作对那就是找不自在。
见两个商会的人有眼色知道取舍,圣学院建议听从天启的意见,将商税局再次拆分为税务局和工商局。在这里作了一个变通,就是把工业和商业分开了,低买高卖获取差价的称为商业,将物品重新组合加工的称为工业。当然,两成利润封顶的限制局限于商业,工业暂时不作封顶,这样既尊重了皇帝的意见,也算是对商人的一种补偿。见朝廷这样变通退让,山西商会和湖广商会的两个会长也非常满意,觉得对商会中人也算有了交代。
收税事务上商会退出了,造币事务上商会也退出了,现在只剩下一个公路局事务和钱庄的放贷业务。对于有商人提出这两项他们也退出时,圣学院的意见是现在不行,因为现在朝廷没钱。假如有人真想退出,现在退出的人只能拿回一半银子,三年后退出的可以拿回本金,五年后退出的可以多拿一半本金作利息。就是说假如有人出资一百万两,现在要退股就退其五十万收回股份,三年后退股的能拿回一百万本金,五年后退股的能拿回一百五十万。
为了平息股东们对这事的不满,朝廷允许股东们自己私下转让股份,也允许他们把家中见不得光的存银分批换成银元。朝廷原来只把税银和参股银化了造银币,对来历不明的走私银不作兑换反而要严查,现在允许股东们分批兑换相当于帮他们洗黑钱,或者是允许他们在帮别人洗黑钱时捞一笔。对这种补偿股东们心知肚明也不再计较,有的人还欣喜若狂。
明朝立国初期流动银两数并不多,到了天启年间全国的银两总数大概翻了一翻多,多是从海外贸易中流回大明的。这些多出来的银子几乎都集中在商人手中,他们用生丝、茶叶、瓷器等换回了大量白银,据说做这些生意的人家里没有一百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钱。当然凡事有利就有弊,种桑种茶的多了种粮的必然就少,这也是大明这几年发生粮食危机的原因之一。
大量的白银流进大明,但大明朝廷却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天启看到这种情况后下旨造银币,逐渐要禁止银币以外的白银流通。在造银币时只允许股本银两和税收银两造币,其余的银子要换银币不但要收两成火耗还要收两成税,这让很多家有存银的人很是心慌。其实不仅仅是有存银的人心慌,朝廷也有些担心,担心这些有钱人私下造币或者干脆作乱反对。现在趁着给股东们一些补偿,顺便把这事作个了断,不能收到走私税至少能收到两成火耗也不亏。
在钱庄的放贷利息上,政务院再次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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