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妮容点头道:“不碍事,公孙叔叔,你自去寻找弦丝即可,我們约好,一个时辰后,在城门口会和,可否?”
公孙杨考虑了一下,叮嘱道:
“小姐,千万记得,莫要进那些生意冷淡的店铺。
城内铺子,大都有靠山,才能在雁回关扎根,挣的,都是大银子,常人不好打交道。
还有,于雁回关这等地方买东西,自然要比在别的地方,破费银子许多。
这钱,心疼不得。
你越讨价还价,那些精明,已渗透到骨子里的商贾,越是往贵了卖。
便是把价格喊破天,也不觉着腰疼,在这沙漠之中,爱买不买。
再有就是,在雁回关,虽说,遇到大事,力求能忍则忍,但,切记,不可行路低头。
若是露了怯,极易招来欺软怕硬的苍蝇。
这些角色,鼻子比狗好,眼睛比鹰毒。”
刘妮容一一记在心里。
公孙杨走时,又附加一句,道:
“一个时辰后,若我没回来,便不用等了。”
言下之意,不言而喻。
刘妮容正欲说话,却被公孙杨摆摆手,阻止了。
一言不发,径直离开。
此言一出,几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鱼龙帮青壮,当即缩头缩脑。
刘妮容看到后,气不打一处来。
反观那位白衣公子,似已见惯生死,脸色平静,站在她身旁。
边境之地,民风,极其朴素。
这不,几人走着走着,前方,一位穿着清凉,并且裸露白花花双腿的女子,迎面走来。
这女子,衣衫单薄,胸前危险物品,摇摇欲坠。
女子身材娇小,身高,比刘妮容要矮上半个脑袋。
可,便是这么个诱人女子,走路时,让人担心,前面太重,导致失去重心,会扑倒在地。
突然,一彪形大汉,斜撞向她的胸脯。
电光火石间,她一记迅猛撩阴腿,干净利落,瞬间造就一个阉人。
抬腿,收脚,一气呵成。
看也不看那体重,是她三倍,却满地打滚的汉子。
抚摸着,大概是嫌弃他的哀嚎声,太过吵闹。
转过身,又朝胸毛茂密的汉子胸膛,便是一脚。
一只绣花鞋,直接踩进这可怜虫的胸腔。
女子面不改色,提起脚,鲜血滴落无数。
这时,围观之人,有轰然喝彩的,有言语调侃的。
却唯独没有,路见命案,而仗义执言的。
那女子,在见到徐千秋后,眼前一亮,妩媚一笑。
两人擦肩而过,她反手,一巴掌拍在徐千秋屁股上。
响声不小!
徐千秋身后,三位鱼龙帮之人,及二公子徐凤年,皆是目瞪口呆。
刘妮容转头,看了看那媚态横生,却不忘朝徐千秋嫣然回眸的女子。
再看了看身旁,这姓徐的,竟眼观鼻,鼻观心,笔直向前,毫无反应。
似察觉到刘妮容的愤懑,徐千秋笑道:
“怎么,你觉得,此刻,我该高喊一句非礼?
到时候,放眼整条街,就你一位女侠,愿意出手相助,试想那等场面,很好玩吗?
若无女子同意,男子便强硬拉弓,射箭,这是犯法。
可,若男女两者,角色调换,女子主动,却不犯法。”
闻言,刘妮容撇过头,嘴角,微微翘起一丝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