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烈日毒辣。
便是呼吸,也如同喝滚烫茶水。
徐千秋展开罡气,罡气之中,凉爽如秋,毫无灼热之感。
小丫头睡得更香了。
行走大漠,水囊干瘪,世上绝无比这更苦的修行了。
忽地,徐千秋耳朵一颤,骑马来到一座黄沙坡顶,眺目远望。
依稀可见,炎热光景下,几道模煳身影,纵马而来。
在瞅见徐千秋一行人后,行进轨线,蓦然更改。
疾驰而至。
徐千秋笑了笑。
终于撞见马贼了!
几个劫匪在见到徐千秋后,两眼放光。
这七八位劫匪,似并不急于动手截杀劫财。
而是在一旁窃窃私语,徐千秋耳力惊人,十里之内,皆逃不过他的耳朵。
这一伙土匪的意图,并非为劫财而来,而是抢人。
这伙马贼头领,是位女中豪杰,近些日子,有些怀春。
于是,便让麾下马贼,出山抢个细皮嫩肉,最好还要识字的俊哥儿,上山当压寨“夫人”。
一伙马贼,第一眼便看上了徐千秋。
几人嘀咕着,眼前这人,细胳膊细腿儿的,肯定经不起寨主几下折腾。
白,确实挺白,但是,与大当家站在一块儿,岂不是成了黑白双煞?
徐千秋哑然失笑,也难得搭理几人,挥手间,身后叁人,徐凤年,老黄,舒羞,一同出手,眨眼功夫,便将七八个劫匪,尽数打下马来。
接着,将几人水囊,尽数收走,翻身上马,飞奔而去。
倒也没杀人。
待几人远去,一名劫匪哭爹喊娘,迅速坐起身,心有余悸说道:
“没想到,竟碰到扎手钉子了。”
另外一名马贼,啧啧说道:
“这几人深藏不露,当家的肯定喜欢!”
几个马贼,赶忙上马:
“走走,与当家的说去。”
荒原之上,人烟罕至。
小丫头抱着徐千秋,睡了叁天叁夜。
那叫一个香!
醒了时,下意识动作,紧紧保住眼前之人。
待确认,自己并非是在做梦,重重松了一口气。
她虽双眼看不见,不知真自己睡了叁天,但她心里很清楚,应该睡了很久很久。
大哥哥为了不吵醒她,估计好久没休息了吧?
甚至,这坐在马上的姿势,一直未曾变过。
傍晚时分。
去掉马鞍马缰,歇脚夜宿。
徐千秋燃起篝火,望着低垂星空。
一身黑袍,将自己整个脑袋及眼睛,尽数笼罩在黑暗之中的小丫头,始终拽着他的衣袖。
另外一只手,接过徐千秋递过来的烧饼,慢慢啃着。
马儿同样屈膝休憩,拿脖子蹭着主人。
老黄拍了拍马脖子,解下水囊,喂了马儿一些水。
此地,已临近草原了。
所谓武道天才,一种,是身具异相,如黄蛮儿,体魄异于常人,生而金刚,可谓得天独厚。
另外一种,体魄相对平常,却可天人感应。
武当山那位倒骑青牛的,便是其中佼佼者。
因此,才有一步入天象的恢弘气象。
第叁种,相比前两者,要稍次之,却未必不能踏入陆地神仙。
比如,以剑入大道的李淳罡。
比如,以力证道的王仙芝。
比如,以剑术通神的邓太阿。
武道一途,境界越高,越是逆天而行。
瞎眼小丫头徐九月,便是第二种,天人感应。
年纪轻轻,如今已是半步陆地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