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好脸色。
人如果钻了牛角尖的话就很容易偏激,加上明慧心眼小了点而火气又大了点,毕竟这件事让他无形中吃了一个哑巴亏,更年期的他胡思乱想那是肯定避免不了的,越想越气不过,终于,明慧决定找机会找找包轩的茬。
故技重施,明慧为了不让包轩好过,在一次面试中先是假装满意应聘者的条件,而后在该员工入职后还没满一天就找个理由开除,同样是给发配到人力资源部并点名找包轩办理离职手续。
可怜的员工根本不知道这里面究竟怎么回事,他更不知道他只是明慧为了恶心包轩而利用的工具,无辜的他只是满腹冤屈地来到人力资源部,对着不知所云的包轩大发了一通牢骚后便愤愤离去。
这种现象在层出不穷的情况下引起了包轩的警惕,开始包轩还只是觉得以明慧的人品发生这样的事情并不奇怪,但是渐渐包轩明白了,这绝对不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这……是挑战。
火帽三丈的包轩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尽管自己此时恨不得扒了明慧的皮,但是冲动是魔鬼这句话也是一句真理。
宁和明白人打顿架不和糊涂人说句话,对于明慧,包轩已经放弃了任何的道理,跟这种玩阴险心计的小人讲道理没用,就得恶制,直截了当毫无掩饰地沟通是最有效果的,因为阴暗是最惧怕阳光的。
找到了明慧,包轩借着工作的名义向明慧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之前会有幅度那么大的人事动荡,哪知道明慧却不予配合,还挖苦包轩身为人力资源部职员自己不能进行调解,反而一有事就将明慧的电话给离职人员,搞得明慧烦不胜烦。
一向对人礼数有加的包轩这一次决定颠覆过去的退让态度,本着以理服人的原则以直截了当的方式指出了明慧观念上的错误。
包轩认为,人力资源部的确有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关系的职责,但是却没有义务利用工作时间去帮助主明慧摆平私人之间的恩怨。
明慧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给计算工资,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因这类原因而引起的纠纷是本不应该存在的,而明慧却凭着自己当时的心情武断做了决定导致离职人员上门问罪,这是明慧无中生有没事找事。所以,包轩有权拒绝明慧这一无理要求。
不管是人力资源部、仲裁甚至是法院,调解的工作都是在有缓和余地的前提下进行的,起到的是将渺小的希望尽量扩大的作用,而无法做到变不可能为可能。如果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给杀了,那就根本无需调解了,法庭会直接审判。
动不动就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企业不是好企业,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如果凡事都要拿法律来衡量对错的话,那么这里已经不是一个适合好人生存的地方了。
包轩最后对明慧说了这样一句话:“明经理,您如果非得有瘾给人力资源部找点事的话,那麻烦您至少给找点有缓和余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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