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大夫妙手回春,大恩大德无以为报,不知可否入我李家接受供奉,我李家与大夫同龄的青年才俊可也有不少…”
“?”
红尘听到前半句,刚想点头,又闻后面越来越偏的话,立刻尬住。
接受供奉没问题啊,当米虫可得劲了,但这青年才俊???
她突然想起,刚才某些后辈子弟炽热的目光。
这是狼窝啊!
菊花一紧,神色一肃,当即摇头:
“李老爷,在下志在行医,挽救世人,入李家的事情,还是别再提了”
“大夫”
见红尘拒绝,李老爷还想再劝,却被老太爷打断。
“儿啊,不必勉强”
他也跟着走上前来。
“大夫医者仁心,自不会囿于我李家一地”
停顿片刻,他又道:
“老朽有一个提议,我柳州乃四方通渠,来往行人众多,头疼脑热的自然更少不了,本城却又偏偏缺少一位良医坐镇,令人苦不堪言。而对于我李府的谢意,大夫这般高人,想来也不会有意金银。”
说到这的时候,红尘差点就想打断他:不不不,我有意,很有意!
“不如…”
老头慢条斯理,摇头晃脑好似教书先生。
“不如就由我李家出资,在城中开设一家医馆,赠予大夫,好让大夫既得安身,免了舟车之苦,又可为四方之人行医”
“我李家,也可因此积一些阴德福报,可谓一举多得。”
要说姜还是老的辣,李老爷闻言,眼前就是一亮。老太爷虽然阻止了自己招揽这位大夫,但那样做本身成功可能性就不大,而如果依照这个提议,极可能成功不说,还在报答恩情的同时,依旧间接将红尘绑在了李家身上,久而久之,不必招揽,也变成自己人了。
于是,他把热切的目光投向正在沉思的红尘,希望她可以同意。
红尘其实并不需要思考太多,自己一个穿越者,本就无处可去,霍乱天下的目标太远,总得先安稳下来才能考虑,正好现在送上来一个医馆,自己的功法也需要依靠治病救人提升修为,算是恰恰好。
退一万步讲,哪怕到时候真要离开,这医馆也已经赠给自己,低价出手换成金银,依旧是一大笔盘缠。
即使霍乱值可以换钱,红尘也打算能不用就不用,毕竟它将来似乎能有大用,得尽量留一些预备着。
于是,她也没有过多考虑,就点头同意下来,顺带学着对方模样拱了拱手:
“如此,多谢了。”
按理说这时候应该推辞一二,但红尘是个怕麻烦的性子,也不擅长与正常人虚与委蛇,何况那老头也已经把话讲到这个份上,干脆就顺势而为吧。
倒是那李家老爷,见红尘如此直率,有些愕然,但随之也是哈哈一笑:
“爽快!”
“既如此,那…请先移步偏厅用茶,老夫即刻就来”
半个时辰后,红尘下榻的客栈前。
红尘面色苍白的走下马车,急走几步,趴在路边就开始狂呕,引得路人纷纷投来惊奇的目光。
没办法,这古代的马车,减震差,空间闷,让她又体会了一把前世晕车的感觉。
好一会,红尘才强强缓了过来,一边想着以后打死也不坐车,脚步踉跄地走进了客栈。
没有理会掌柜殷勤的招呼,她知道,肯定是李家的人来打点过一二。
几步上楼,再次要了桶热水,待温暖包裹身躯,红尘才算深深的舒了口气。
和陌生人聊天,太累了。
原本李老爷还想邀请她在自家住几天,但被红尘果断拒绝后,就转而派人来把住客栈的花销全包了,让红尘也体验了一把“吃大户”的感觉。
“按照李家的速度,应该不出半月,就能搬到医馆去了吧”
身子缓缓下沉,一串气泡“咕噜咕噜”自水面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