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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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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达拉村人是从天南海北汇聚到一起的人,经过上百年的磨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和语言。达拉村的人喜欢出去,天南海北地到处游荡,挣着了钱的人便会回来,赚不到钱的人甚至永远就不会回家了。人们口头上最多挂两三年,没回来的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他们笑森工的人是过客,他们何尚不是如此,何况,只要是人,谁又不是人生的过客呢?

    今天找吴玉没有?

    都什么年代了,你要让我犯错误?

    哦,不让你们这些耀武扬威的干部犯点错误,我心里就不太舒服,况且,年轻时又不是没有犯过。

    孩子在,莫乱说,喝酒!

    吴勇就是这样把父亲的情绪调动起来,喝酒,吃肉,那是挂在梁上的大片的腊猪腿,熏得漆黑,至少三年以上了,闻起来一股臭烘烘的生肉味道,他们竟然用刀割下来,蘸着海椒面生吃。

    臭配辣,这就是男人的最爱了。那腊肉就和臭豆腐、皮蛋一个意思了,那是最好的下酒菜。

    我虽然不挑食,但是对这玩意还是不适应,甚至很反感父亲用筷子或者手指蘸着酒往我嘴里送。

    吴勇的头伸出窗外,对人群喊道:妹妹进来一下。

    吴玉就是吴勇妹妹。父亲紧张起来,对吴勇说:你别乱来!

    吴勇对吴玉说:我和陈所长喝酒,你把波儿带去玩。

    吴勇是叫吴玉把我带出去玩,可父亲的反应太大了,吴勇笑着说:你在想什么呢?孩子不在,我们好好喝酒摆点龙门阵。

    吴玉叫女儿花花和我一起回家。这是一个大我一岁的女孩,身上穿的衣服我很眼熟,仔细一看,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手肘部位已经有两个补巴了。这应该是母亲送给吴玉的,但对花花来说,这简直就是一件“新衣服”了。花花很爱惜这件“新衣服”,洗得很干净,穿在身上居然是清爽舒气的样子。她不是印象中脏兮兮的小孩子,相反,除了衣服干净,脸蛋白皙明亮,居然没有我这种“高原红”的脸蛋。

    花花惊奇于我竟然会说古锦本地话,父亲也会,但从来没有教过我,我是跟赵立学的。那就是后来成为我小姨夫的侏儒赵立。

    我惊奇于她能流利地说普通话。她在附近的乡中心校读书,也是能坚持读书的达拉村唯一的女孩子。我读的是林场小学。我们都读四年级,学的课本也是一样的,交流完全没有问题。和本地小姑娘能同时使用本地话和普通话交替如此畅快的交流,却是人生的第一次难忘的体验。我想,她也是如此想法吧,否则怎么会如此兴奋,像一只眼睛明亮活跃的“话米子”。

    花花说:我们读书乡上每天要补助一角五分。

    我说:为什么我们没有呢?

    花花说:大人们都说,是因为你们砍了我们的木头啊,所以才补偿我们的。

    我的确搞不懂砍木头和读书有补助有什么关系,但是一角五分钱的确很诱人,那是一本连环画的价格。这么多年愉快的童年,我们从来不知道,一直在周边的村里的本地人别有深意的目光中生活。林场和当地,是两条平行线,基本上没有来往,除了父亲这种有工作性质的人以外。长大了以后,才发现,有时候,会惊出一身冷汗。既然出现了,就必须面对。语言、习俗,这是对于大人而言。对小孩而言,完全就是天性的吸引。当大人还在提心吊胆生活或者为我们担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是一口流利的本地话了,但我们永远都成不了本地人。

    花花家是村里常见的一幢碉楼,三层,第一层是牛圈,人住在二层,三层一半是经房,一半用来晾晒东西。虽然还有些牲畜的味道,但打扫得干干净净的,餐具擦洗得铮亮,不是我印象中那种脏兮兮的样子。屋中间有一个凹下的火塘,上面支了副三脚架,三脚架上面是一只外面漆黑的烧茶铝锅,正中靠山墙上方贴着毛主席的画像,下面有一张方桌,桌子上摆着三盏清油灯和插在江津白酒瓶子里的一束塑料花。旁边的墙上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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