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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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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路过一个非常大的破旧房子跟前,从残破的石墙看进去,里面很宽,有很多的房间,有些已经成为羊圈。一群乌鸦扑腾起来飞向旁边的柳树上。

    这里就是地主庄园,原来可是不得了的地方哦。花花说,光房子就有我家五个那么大的地盘,还有大得可以骑自行车的院坝,原来是五层楼,后来被烧毁了。

    我们进去玩玩吧。我提议道。

    我不敢!花花摇摇头,里面有一个怪人。

    这时,从破墙上突然冒出一截黑乎乎的木头,却怪异地摇了摇。仔细一看,还真的吓人一跳,那是一个男人的脑袋,脸上黑乎乎的,头发杂乱,头上还有草,目光有所期待地盯着我们,他显然在墙后听到了我们的谈话。

    来看书。那人说话了,并扬了扬书中的一本书,封面还是彩色的。

    花花突然拔腿就跑,我连忙跟了上去。

    好容易停下来,花花气喘吁吁地说,阿妈让我绝对不能到这里玩,更不能看见他!

    为什么?我的好奇心突然被调动起来,因为在我印象中,能比我还让人讨厌的不多。

    其实,他有很多书,我也很想看!花花脸涨得通红,不过,我也说不清楚。那我找个人给你说说。

    花花带我又去找阿爷。阿爷总是喝酒以后,躺在木头堆上晒太阳呼呼大睡,醒了又继续喝酒,这就是他的生活,他说只有在喝醉了才能看见阿奶,阿奶年轻时很漂亮。事过境迁,现在还能说什么呢?

    不仅是花花,连阿爷一提及那人都不禁一阵哆嗦。

    能让英武勇敢、见多识广的阿爷哆嗦的人叫王元。

    在我眼中那像截木头的人就是王元,别看现在是如此不堪,原来却是这块土地上的一尊神。王元是地主的弟弟的儿子,父亲是地主的管家。那可是非常显赫的家族啊,像阿爷这些人,看见他们来了,都要低头跪伏在地上,以示恭顺。王元也生活在庄园里,虽说没有享受到庄园主人的待遇,但毕竟是地主亲戚,至少比一般人的地位高。王元有一个任务,就是顶替堂兄王均到成都去读书。因为地主心疼儿子受不了遥远路途的鞍马劳顿。当多年以后,王元骑马驮着一大包书从成都回来,发现庄园居然没有人了。王元的父亲组织并参与了国民党残余势力与解放军作对,解放后,树倒猢狲散,其家族也是四散而逃,有隐姓埋名到草地深处安家的。地主带着儿子王均逃到了台湾。很明显,王元被遗弃了,地主还叫人带信让他必须守好庄园。

    天变了,可王元的意识还没有变,他仍然是优越的,始终如此,这是无法想象的,他拒绝了上级的安排,固执地守在庄园里。但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他,虽然有文化,能识字断文,并不代表他会自尊和优雅的生活,毕竟长期的养尊处优,生活很难自理。不仅仅如此,他也从来不参与邻居之间互相帮忙的活路,你不帮别人,将来自己有事别人也不会帮你,人是相互的。

    在成都学到的知识,在达拉村没有一点点用处,周围没几个人识字,谈不上看懂《红楼梦》《金瓶梅》的人,更没有懂物理、化学的人,王元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该死的优越感,无所依附。他说他不该回来,在成都至少可以参加工作,回来什么也做不成,守着个破庄园,也离不开。

    有一次,王元在路上遇到121林场的赵立,这个侏儒远远地望着王元,当王元在调戏过路的女人时,嘴里朗诵道: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赵立居然冒出一句话:这是徐志摩的诗。

    这让王元大惊,这是在古锦遇到的唯一懂他的人,知道他放浪形骸之中的睿智和痛苦。两人此后经常见面交流,赵立因此学会了本地话,两人嘴里出来的许多词语,是其他人闻所未闻的,他们可以探讨得手舞足蹈、面赤耳红,那不是怪人、疯子还能是什么?

    在一个冬天,王元在火塘边烤火睡着了,却不慎引发一场大火,将庄园烧毁了,只留下一楼和部分二楼的房间。庄园烧毁了对王元好像没什么,倒是他从成都带回来的和自己收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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