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落崖洞中,栖着一只十恶不赦的恶鬼。她祸害落崖这一带民众,不造福,不积德,以噬人为己任,罪孽深重。
落崖城内将要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那对新人混乐看不顺眼,凡是欺负过她的东西的人,混乐无肉不欢。
当天,混乐便出洞前往婚礼现场。这一天,满城尽带喜庆的红色,童颜嬉笑,老人欣慰,新人在众目睽睽之下踏上阶梯。
阶梯如云梯一般倒挂人间,混乐对这阶梯甚是满意,一想到把人踢下去,看着他们的脑袋炸开花,她就掩不住笑,口水直流三千尺。
有凡人看到她这副模样,他们一脸嫌弃地撇嘴。“哪儿来的乡巴佬?”
混乐嗤之以鼻,她还觉得他们凡人的礼仪繁琐无趣呢,如果不是为了替那谁报仇,她一刻也不愿意多待。于是,混乐漫步追上新人,在众人不可置信的眼神投向她时,她勾起一抹她最拿手的邪笑,高举手里那一颗血淋淋的头颅。
这颗头颅也属于一只不长眼睛的臭东西,他们同道中人有幸在此相遇,再开心也得放点血,以表谢意。
“你想干什么?”新郎官是个胆小,身上没什么肉的缩头乌龟,他躲在新娘后面,连屁都不敢放,居然敢质问混乐。
混乐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鄙视,嘴角却忍不住上扬。这种渣男的血肉,是最美味的。
“她抓着的是单眼鬼,落崖上下群鬼之首!”有人认出了混乐的手下败将,她十分欣慰。现在的人,不仅越来越糊涂,眼力也越来越有用了。
“是她杀了单眼鬼?她是新任鬼王!”
“新任鬼王?她这么小一只鬼,当真是传闻中那个鬼王?”
“叽叽喳喳,有完没完?”食物大声嚷嚷,是混乐最不能容忍的态度。一顿餐,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叫嚷。
当任鬼王都让闭嘴了,谁还会不识趣地多说两句。见周围安静了,混乐孺子可教般地点头,高高提起手里的头颅。
新娘双目惊悚,恶心得想吐。混乐见好不收,走到她面前,一把撕开头颅。鲜血立即飞溅到新娘染得不能再红的嫁衣上,头颅的散发随风飘动,仿佛没了生命的稻草。
一颗头,那么脆弱。混乐笑得疯狂,凝固的血液贴在她的额头上,显得极为诡异。“欺负我的丫头,你们胆子不小啊。”
到了这时,新郎官实在受不了了,撒腿就往阶梯下跑。混乐闪到他面前,左手刺穿他的胸口,挖出一颗活蹦乱跳的心脏。
胆小懦弱,爱恃强欺弱的人,心脏怎么不是黑的?混乐百思不得其解,第一次浪费食物,嫌弃地扔了心脏,踩在脚下,碎成一滩烂泥。
“你做什么?”,新娘的眼眶中泪花闪烁,如梨花带雨,惹人怜惜。混乐越看越兴奋,笑声逐渐阴森可怖。
“你们这些恶鬼,为什么来祸害人间?你们就该待在阴沟里,永不见天日,还世间太平!”
混乐觉得可笑,每个人内心都住着一只魔鬼,她只不过放大了那只鬼,他们这就无法接受了。人,就是脆弱。既然脆弱,就没有资格欺负混乐罩着的小鬼。
血洗了落崖城,报了仇,混乐十分心满意足地仰望落崖城。
这是她的杰作,她是混血鬼混乐。混乐,是混蛋的混。
***
城里、村落的生活,比较起来总归是不一样的。混乐不仅要早读,还要早睡,母亲管得严,混乐从来没有尝试过熬夜、打架。每次去学堂上学,所有学子经常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干过的奇事。混乐听得手痒,但也只是手痒,她不敢违逆母亲,闯什么祸。
放学的时候,混乐是那个隔壁家的小孩,懂事听话,二话不说就回家预习,不在市场多逗留。她经过城门,总会不由自主地往外看,外面是村落,她从来没去过的地方。
有一次,学堂来了名人。那是大名鼎鼎的孟康教授,学问渊博,据说无所不知。当时的混乐是个小迷糊,偶遇孟康,忍不住把心里的疑惑问出口。
孟康没想到这个浑浊的城市里,会有混乐这样一个没什么心眼的人,耐着性子说:“世上没有人无所不知,你要明白,学无止境。”
学堂有不少眼红的学子,他们觉得孟康跟混乐混得这么熟很不公平,于是,私下商量,一同冷落她。从那之后,混乐再也听不到那些趣闻了。
有一年,外面下着大雨,混乐的母亲病重,虚弱地牵着自己女儿的一双手。“混混,不要怕,世界很美好的,你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不要想妈妈。”
混乐不太明白,愣愣地点头,感受着妈妈的呼吸一分一秒地薄弱。那时候,混乐觉得很奇怪,她说:“妈妈,你怎么不呼吸了?你是睡着了吗?”
她想起来,以前有学子说过,人在一定时候会陷入沉睡,会睡很久很久,很久很久。
见妈妈不作回答,混乐笃定她一定是睡着了,坐在床边等她。等到第二天中午,孟康来了一趟家里。
学堂一整天不见混乐,孟康疑惑不已,因此亲自拜访。不料,第一次家访,居然变成了收尸。
混乐看着母亲的骨灰撒落在海中,始终不明白,她问:“这些粉末为什么会被风吹走?”
孟康愣了一下,蹲下来抚摸混乐的头,“混乐,你不伤心吗?”
混乐摇头,她没有伤心,她只是疑惑。
见她如此,孟康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看向大海,叹了口气。孩子总有一天,会明白伤心的。
有一天,混乐与孟康走失,碰巧遇到了一只野狼。这只野狼很大,皮毛像家里的护套。
野狼对着月亮“嗷呜”一声,混乐瞧着有趣,也跟着学它。被这么一个小少年缠住,野狼实在不乐意,露出尖牙利爪,想吓跑混乐。
混乐一点也不怕,反而好奇地上前握住狼爪,亲切一笑,“你好,我叫混乐,三日比的混。”
“嗷嗷”,野狼一爪子抓过去,夺回自己的狼爪,跑回了狼群。
右臂上出现了几道抓伤,流着血,有点疼。混乐皱眉,心里难受,那只小狗为什么要抓她啊?她以为狗与人之间的友谊很美好。
“小朋友,你在干什么?”
身后站了一个人,他眉眼带笑,但是容貌猥琐。混乐不喜欢长得难看的人,不想同他说话。
食人鬼见一个小屁孩儿也敢对自己这么无理,气不打一出来,伸手就抓起混乐。本以为混乐会大吵大闹,没想到她只是问了一句:“丑叔叔,你为什么抓我?你是要吃我吗?”
原本的确是要拿她当晚餐的,但是被她这么一说,食人鬼忽然就不想承认了。“我为什么要吃你?”
“孟老师说,森林里的坏人会吃人。”
食人鬼非常开心,他在人间这么有名,实属难得,在鬼域,认识他的恶鬼,五个指头都数得过来。“小朋友,你孟老师还说什么了?他是不是说吃人的恶鬼很可怕?让你们千万小心?”
混乐摇头,“没有,孟老师说吃人的恶鬼很恶心,口臭。”
当着食人鬼的面说他口臭,食人鬼想一口吞下混乐,问题是,这样做不就更加口臭了?
拿孩子没辙,食人鬼能怎么办?他为了避免麻烦,松开手,混乐就那么掉在了地上。
他刚要离开的时候,混乐再次开口:“你也要抛下我吗?”
食人鬼头也没回,气嘟嘟地离开。混乐忽然笑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你走了,我也能开心。这世间的美好,我总有一天能找到。”
她这么一说反倒激怒了食人鬼,他回头一把抓起混乐,往他的老巢走。她要开心,他就偏不让她如愿。说个话都这么咬文嚼字,他光听着就来气。
与其说混乐是个少年,不如说食人鬼是个幼稚的孩子。混乐一口一个丑叔叔,唤声却一次一次开始变味。说的是丑,大家心知肚明是无耻幼稚。
有一段日子,混乐跟食人鬼生活在一处,食人鬼教会了她捕食。虽然嫌弃混乐不吃人肉,但是食人鬼每次还是会摘点野果子给混乐,免得她饿死了没人陪他说话。混乐开始以为,他们之间的交情是纯粹美好的,是母亲让她找的东西。
食人鬼作恶多端,有不少冤家。在他们聊天聊得最欢的时候,冤家上门了。食人鬼知道混乐这么一个傻姑娘,啥啥不会,于是,他把人扔到树上,叫她安分一点,自己可不想多个累赘。
在这一天,食人鬼的老巢被一锅端了,世上再无食人鬼这个嘴碎幼稚的恶鬼了。
混乐在一夜之间变了样,她喝了孟婆汤,从此,再也没有混混这个姑娘了。从此,只有混血鬼了。
有一年,山里来了一只恶鬼,他说他是单眼鬼,落崖群鬼之首。他得意洋洋的样子,嘴角按耐不住的喜悦,令混乐怀疑,站得高或许就是一种美好。
“你为什么跟着我?”,单眼鬼挑起眉毛,眼里一片警惕之色。“我可是鬼王,我一个手指头就能掐死你。”
“那你能教我,鬼王怎么当吗?”
“我堂堂一个鬼王,教你个小不点?”
混乐点头,“可以吗?”
单眼鬼:“......”现在的小鬼,都是这么放肆的吗?
从这时起,混乐每天像个尾巴狼一样跟着单眼鬼。单眼鬼怎么说也是一代鬼王,现在过的日子都是什么?他去河边洗澡,后头有个小鬼迈着小腿跟上。他日常去吓吓落崖附近有心篡位的恶鬼,身后躲着一只小鬼,害得他这个鬼王一点威风也立不起来。就连他找地儿上个茅房,那只小鬼也总第一时间出现在他的跟前,一脸认真地说:“鬼王叔叔,我刚有避嫌。”
单眼鬼经历了几次折腾,无语地跺脚,“小鬼,你想干什么?放过我行吗?”
“我想当鬼王”,混乐一脸认真地说。
“就你?当鬼王?等你杀了我再说吧”,单眼鬼摇着头,背着手离开。
混乐站在原地,想了想,“杀了你?”
前方的单眼鬼措不及防,脚步踉跄,差点跌倒。混乐笑着挥手,“鬼王叔叔,我知道了,我比你强就可以当鬼王了。”
“......”单眼鬼回头看了混乐一眼,眼睛微微眯起来,“你动真格了?”
“嗯,对啊。”
单眼鬼一步一步走回到混乐的跟前,拉起她的手往森林里走。混乐低头瞅了眼单眼鬼牵着她的手,她能感受到从他的手心传来的余温。她笑了笑,被这样管着,也是一种美好吧。
他们来到了一个满是枝藤的地方,周围有些昏暗,前面是一片沼泽。单眼鬼冷着一张脸,他说:“我不怎么欺负小孩,但是这鬼王也不是谁都能当的,我最讨厌别人跟我抢了。”
手心的余温没了,混乐被推了一把,失去了平衡,一头钻进沼泽里。沼泽的水很苦,混乐呛得眼角泛泪,想咳嗽脖子却是收紧了。之后怎么出去的,混乐就不记得了。
她睁眼的时候,有一群恶鬼围着她,踩着几名瑟瑟发抖的人。见她醒来,他们连忙唤道:“鬼王。”
“鬼王?”,混乐惊讶了一下,看向他们脚下的人,“你们为什么踩着他们?”
“没、没有”,恶鬼们纷纷跳起来,“嘿嘿,不踩,不踩。”
“啊,见鬼了,啊!”,那几个人很快没了踪影。混乐微微皱眉,不太喜欢他们惊恐的眼神。那之后,只要混乐说出她是鬼王,所有人便纷纷逃走,没有谁敢跟她多说两句。
在山上,嫌少会有人来打扰。稀罕的一次,来了一名清瘦的青年。他手里抓着一袋小吃,走一步三回头,神色说不出的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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