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有什么共同点吗?”费尔摸着他那整齐的发型,自言自语的说。
“咱们不妨列张表。”我抽出来一张纸,掏出钢笔说。
一,都是酒吧酒保,在同一家酒吧工作。
二,都是漂亮的年轻女性。
三,在同一家公司兼职打字员。
光看这些信息,太过平常了吧?这种女性多得是,能反映什么问题呢?凶手到底为什么盯上这两位呢?她们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吸引着凶手呢?费尔抽了口烟,说:“威廉森,我们可以去不夜光看看。我想去了不夜光,我们就会有大进展。”
三
“你们什么时候招的贝薇和莎拉?”费尔递出去了一只卷烟,问这家酒吧的经理。
经理是一位中年人,体型微胖,带这个金丝眼镜,但是眼睛眯得只剩下了一条缝,鼻子高高的拱起,嘴里叼着一个法国式烟斗,看起来像极了1860年代坐在船舱里数钱的鸦片贩子。
“大概是在两个月前,两位小姐一同来这里应聘酒保。”经理说。
费尔在本子上记录下来:“她们一起来的?这么说她们很熟悉?”
“是的,她们经常一起上下班。”
“你见过她们和什么可疑人物接触过吗?”
“额……这个……对了!半个月前有一个男人来找过莎拉,自称是她的未婚夫,但莎拉好像并不愿意见他,那男人还大闹了一场!令我很生气!他砸了一张桌子,花了我15欧元!”
“哦?桌子真贵!听说贵店有更衣室,她们还有东西留在这吗?”
“有。我们一直没有动!”经理带领我们来到了更衣室。
高高的窗户透进来的光被巨大的橱柜挡住了大半,使得整个屋子有些昏暗,这间屋子大概有十五平米左右的样子,除了门口,其他地方都摆上了一圈铝制的柜子,每个橱柜都写着工作人员的名字。
我们找到了莎拉和贝薇的柜子。打开之后,从莎拉的柜子里掉出来一本证件。
“莎拉是美国人,德克萨斯州的人。”费尔翻着证件说。那是一本护照。
美国人?既然如此,我们应该注意一下她了,一个美国人,在英国是无根浮萍,她会得罪谁?又怎么和贝薇认识的?谁又会杀她?
费尔检查了一下。贝薇的柜子里只有一只眼镜盒。眼镜盒看起来很名贵。里面的眼镜已经不见了。不过看眼镜盒的样式应该是一个男人的。里面只有一根两根牙签粗细的橡皮绳。
费尔挑起绳子闻了闻,说:“威廉森,我们再去调查一下那个打字员公司的情况。”
我们找到了那家招收打字员的公司,他们的经理亲自倒了杯印度红茶给我们。
“经理,你太了解我了!我最喜欢喝印度红茶这种香醇的茶了!比英国干涩的红茶好喝多了!”
“警官,您对茶叶很有研究吧!”
“哪里哪里!经理,我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贝薇和莎拉命案的。”
“嗯,您尽管问。”
“她们什么来的您这里?”
“大概是在三个月前,她们在我们快下班的时候才来的。”
“一起来的?”
“对。而且莎拉小姐还带着她的男朋友!”
“男朋友?”我和费尔同时坐直身子问道,然后又对视一眼,会心的笑了。
“对,”经理说,“那男朋友操着美国口音,!哦对了,警察先生,我记得她男朋友说要去BRAHMS(巴赫)咖啡屋上班。”
“BRAHMS咖啡屋!”我和费尔身躯一震。接着,一个男人敲门进来了,说要有工作需要经理处理。胖子经理喝了口茶,道歉出去工作了。而我和费尔则兴奋地站起来,因为BRAHMS咖啡屋就是我们发现莎拉尸体的地方!
当我们赶到BRAHMS的时候,人正不多,老板接待了我们。
“老板,请问你认不认识这个人?”费尔把莎拉的照片放到了桌子上。
老板拿起照片:“警察先生,这个人我不认识,但是她来我们这里找过我们的一个员工。”
“噢,可以把这个人叫过来我们问点事情吗?顺便,给我们来两杯蓝山!”
“好,没问题。”
四
那名员工被叫了过来,这是一个二十八岁的小伙子,魁梧有力,紧握双手,单眼皮小眼睛汇聚光芒,看起来有些令人畏惧。
“哦,小伙子我是费尔警探,你的名字是什么?”
“约翰。”约翰冷淡的答道,没有理会费尔伸出的手,”你们叫我来什么事?”
“现代工业令伦敦的空气太浑浊了,不是吗?”费尔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我诧异的看着他。约翰更是毫不掩饰眼神中的厌恶。
“先生,我没有时间跟你谈论的现代工业,我还有工作!”约翰显然脾气不太好,他低头眯着眼看了看沙发,弹出去了什么东西。
费尔端正了身子:“约翰,你得承认你杀了莎拉和贝薇两位小姐!”这话既令人惊讶,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
约翰满脸惊讶,紧接着又变成了愤怒,声音高昂:“先生,你在说什么?如果你不能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我可以告你诽谤!”
“你是美国人,因为只有美国才会把modern发音为上音。莎拉也是美国人,而你的身高正好也是171cm,与在现场提取的证据推论一致,你忘了你在现场遗留了血迹,刚才我看你的手也破了吧?如果做对比检查,就会知道你就是凶手。关键问题是,你和贝薇应该是同谋!你杀死莎拉时用的绳子出现在了贝薇的柜子里,我们检查过,上面有莎拉的指纹,也就是说,你没有擦试过绳子!那么问题来了,你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凶器呢?那应该是贝薇阻止了你!”
约翰楞了一下,突然哈哈大笑,说:“先生,你说话严谨一下好不好!你说我和贝薇是同谋,那么贝薇为什么阻止我?我又为什么杀死她呢?”
“你之所以杀死贝薇,是因为——她目睹了你的罪行!”
“可笑!你还说我和她是同谋呢!”
“我相信,每个凶手行凶后都会想尽办法毁尸灭迹。凶器自然不能留下,可是贝薇竟然把凶器放在柜子里等人发现,你说是她傻吗?当然不是!你暂时靠着花言蜜语安抚住了她。但她料到你会杀人灭口,所以故意这么做的!”
“证据呢?这只是推论!”
“证据就是眼镜盒!”
“什么?”我说。我完全没有预料到费尔的语出惊人。
“眼镜盒原装的眼镜不见了,那眼镜盒很名贵,甚至边上还有一圈金线,那么里面的眼镜自然也很名贵。既然名贵,那么就应该好好保护,为什么却和眼镜盒不在一起呢?看眼镜盒的样子,是一副男士眼镜,而且,那肯定是你的眼睛!你刚才眯眼,低头看沙发弹东西,暴露了你就是个近视眼的秘密,那副眼镜就在你身上吧?约翰。”
“可那又能说明什么呢?”
“上面有死者的血迹!用马桶盖重击死者头部的时候血迹喷溅到了眼睛上!”我突然反应过来说道。
“没错,威廉森!”费尔掐灭了手中卷烟。
约翰低头沉默了好一会,突然坐正了身子,嘴张开了,却被费尔打断:“不要试图逃跑!门口有一大堆警察呢!”
他又瘫坐下来,紧握双手,显得愤怒震惊,煞人不已,这样足足持续了五分钟,我和费尔也没有催他,就静坐着等他交代。
“好吧,我承认。是我杀了他们。莎拉那家伙明明都跟我订了婚,却又跟另一个男人卿卿我我,我气不过,便去找她。谁知道那个女人说:老兄,别急,咱们不是还没结婚呢吗?这是一个将要为**的女人该说的话吗!于是就跟他她打了起来,失手杀了他。”
“贝薇呢?”费尔问。
“她看见了我杀了莎拉,但是她喜欢我,愿意帮我掩罪,可是她的条件是要我跟她结婚!警探先生,她明知道我是那么喜欢贝薇!我拒绝了她,谁知道她竟然以此为借口敲诈我!一不做二不休,我就杀了她!”
费尔说道:“最后一个问题,你和死者在卫生间扭打为什么没有发出声音?”这个问题一样困扰着我很久了,按理说莎拉即将被杀,挣扎肯定是很激烈的,为什么在外面的人没有听见声音呢?
“我偷偷的把音乐声调大了很多,又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
原来是这样……
费尔站起来,神色俱厉的道:“约翰,我必须要告诉你!不管一个人有多莫大的过错,这都不是你该杀人的理由!”
约翰抬起他那蓝色的眼眸看看外面阴郁的天空,顺从的被拷上了手铐。
其实,外面根本没有什么警察,可是约翰就这么简单的被唬住了,“不得不说他的胆子确实不怎么大,估计他杀人的时候已经尿裤子了吧?”费尔这么对我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