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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临冬城(五)-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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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份的骤然一变想必苦死了临冬城的管事,这可不是添一对刀叉和座椅就能解决的,还好我学过礼仪,轻车熟路。

    我在门外的队列里找人,我终于找见了提利昂·兰尼斯特,他是个丑丑的小侏儒,穿着笔挺的天鹅绒,红色金边,胸前的兰尼斯特雄狮怒吼,配上小侏儒的个头格外滑稽。

    我给了他一个微笑,牵住他的手,一股酒水和廉价脂粉的味道扑鼻而来,呵,男人,这一定让我表情有了变化,我尤其讨厌男性那方面的人格特质,管不住自己的人和野兽差不多。在庄园中我作为领袖得忍着,因为你的情绪和态度会让手下揣测,他们会有想法。但是在这里可不用。

    “我闻起来很糟?”他抬头看着我,眼睛眨了眨。

    “不是很好,提利昂大人。”

    “那很抱歉,”他话里没有半点抱歉的意思,“我哪怕头戴一百朵鲜花,恐怕也是臭的,天生是个侏儒,命中注定不好闻。”他这话让我想起了臭佬,好吧,至少不是臭佬在我身边,我还奢求什么?他是提利昂,我该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的。

    “该我说抱歉的,并非是厌恶您,我厌恶管不住自己的男性,酒和女人的气味,提利昂大人。”我回答道,平静温婉,比起天生缺陷,后天恶习该更容易被侏儒接受,而小恶魔放浪形骸,这方面的臭名从多恩到北境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那听起来够公平,”提利昂满意地说,“男人天生管不住,你要奢求我们洁身自好,就像我奢求姐儿免费亲我小脸儿,如果真有丫头这么做了,那一定是七神打瞌睡,鱼梁木塌了。”

    “这有些不敬。”

    “新旧诸神他们老人家,他们不会在乎我说什么的。”这语气真是讽刺,恐怕提利昂是在气头上,谁知道他们发生了什么。

    他紧接着有些窘迫地掰了下自己的金发,“好吧,我不该对女士这样,我本来该站在我哥哥旁边,衬托他的伟岸,可那北方人告诉我,小小改动,站到你这,这不能怪我,要是早知如此,我会注意一下的。”

    我客套道:“是我的错,我还无法收放自如。”老实说他还不错,棱角分明,双目极有韵味,可惜了这个头。

    “来说说你吧,我叫提利昂·兰尼斯特,你已经知道我了,”他端详我的脸,眉扬了起来,“你这眸子属于恐怖堡的波顿,我没听说波顿有个女儿,你是他侄女儿?”

    “莱雅拉·波顿,大人,我就是他的女儿,刚认的,国王的一纸诏书。不过我只是一个野种,再多几张王家的纸也抹不掉。”我如此淡然,就好像国王给的是擦嘴的纸,而不是什么合法化。

    “高兴点,”我感觉他敲了一下我的大腿,“国王要是给了我一张诏书,让我能比现在高几英尺,我就该给他老人家当唱曲儿的弄臣,可我没这样的运气。”侏儒当弄臣?他又在自嘲。

    “这我不同意,我很高兴,大人。”

    “不,你不高兴,算了,我不大会安慰人,”他闷闷不乐地嘀咕道,“现在还有一阵,我老姐都没出来。我听说你们剥皮,对吗?”

    “现在剥兽皮,”还有个小密室,里面挂满了可爱的小人皮呢,“我们在白港有一家店面,最远的顾客在盛夏群岛,我们手法很好,皮毛质地上乘。”

    “那么旅行清单上得加一件了,白港剥皮,千年手艺,这样一来,我该直接坐船回君临。”他自顾自地说道,“从白港走,反正不急对不?“

    白港里的皮匠铺子,我有一份分润在里面。卢斯·波顿曾经对此很不以为然,我告诉他这是一种掩护。如果我们在其他方向上发展传统,就可以避免被怀疑暗行古道。话说我们名声真是好,真有人觉得我们剥皮制皮的技术一流。

    晚宴迟迟不开,大家依然在等待,主要是那位兰尼斯特家的姐姐迟迟未至。

    “你有什么故事可以说吗?说说吧,现在如此无聊。”

    “您记得葛雷乔伊叛乱吗?290年左右,那时候我在海疆城。”我答道,这应该是我和提利昂都经历过的事儿,可以有话讲。

    “啊,葛雷乔伊叛乱,”提利昂回忆道,“那天晚上外头吵得没法读书,我《游侠王子》看到一半,看不了书让我心情很不好。接着我趴上阳台的栏杆,看到了第二颗太阳,不在天上,在兰尼斯港,铁民烧了我们家的船,省了我的蜡烛。”

    他抬头一笑,“我建议过我父亲,关于港口,可是太平日子太久,我家的老叔又扬帆出海迟迟未归,舰船之事在行的人没几个。结果,他不觉得有此必要,反而叫我去清扫厕所,如果被他发现有半点积水滩子我就得喝下去。”

    “我记得当时我在上达蒙学士的课,”我也一起回忆那些年,唇角不由挂出微笑,那是我童年中不多的快乐时光,“有个讨厌的小孩说,兰尼斯特有小恶魔,能一口吃掉铁民的铁舰队。”

    “我能吗?”他眉毛凑着瞧我,“那我该去当海政大臣,按你的说法,我有平息叛乱的头功,我老姐该亲我的袍子才对。我猜你经历过海疆城之战。”

    “是的,”我回答,“当时我还小,所以躲在后面,每天听着前头的呐喊和惨叫,紧张坏了。”

    “恐怕不止是听,你还捅了我两刀。”这声音好熟,比起过去沧桑了一些,老成了一些,是罗德利克·葛雷乔伊。

    我转过头,赫然看到那个胡茬参差不齐的男人,他脸上至少有五道伤疤,长发不羁地散着,身着黑衣链甲,长剑在腰,弯弓在背,长得和席恩·葛雷乔伊极像,不过眉目要更加硬朗一些。他身上总是有粗重的味道,如今倒不再是盐和海,而是风与霜,我几乎能看到这个男人在雪地里跋涉的样子,他现在是老练的守夜人。

    这可真是久别重逢了,哪怕我对他印象极差,我颔首与他,微微露出笑意,“好久不见,罗德利克·葛雷乔伊,我该叫你什么?”

    罗德利克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黑衫军,游骑兵,誓言兄弟,黑衣弟兄,乞丐,随你叫什么,丫头,你把我祸害去天寒地冻的边陲,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我想过掐死你时你的表情,天杀的我想不出来你长大是这模样!”

    “我什么模样?”

    “让我又想抢盐妾了。”这是种对外貌的赞美吗?铁民真是奇葩。

    “你跟着班扬·史塔克来的,”我推测道,他的斗篷让我有种熟悉的感觉,“等等,你背上那一袭是不是带着罗伊斯的纹章,你把威玛·罗伊斯给杀啦?”

    “对,班扬·史塔克,我不杀我亲爱的天杀的该死的弟兄,我付了铁钱,他打不过我,这件斗篷是我的。”罗德利克·葛雷乔伊干脆直白,他倒是还记得铁钱呢,“你的斧头救了我一命,这事儿我这么算,和你捅我的刀子抵,两清。那个青绿之地的嫩皮娃是你相好对不,威玛,你婆娘在这!”他回首大喊。

    “守夜人,看看,”提利昂嘟囔道,“你交友可真广泛,波顿家的小姐。”

    我弯腰拍了拍提利昂的肩膀,小声道,“我可是守夜人之友,包括面前这位葛雷乔伊,我能给长城送了有二三十号人去。”

    他给我吐了吐舌头,我不再理他,面向来人绽放出笑容,就好像是在恐怖堡外告别的那一天。““嘿,威玛,过的怎么样?”

    威玛看上去沉稳多了,他不再神采飞扬,眼睛里多了一些说不清的蕴意,我注意到他没了一边耳朵,手指也遮在手套里,我知道,他至少少了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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