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是不想让我看轻,想要暗示我作弊,他接着道,“另外,您可是《尘埃上的扑火者》的主人翁呢。”
那是什么鬼?“那是首什么歌?还是说,诗文?”
“一首歌谣,讲述了剔刀武艺高超,却卑鄙下作,无耻地帮助他的同谋,让火之子索罗斯惨败。”这帮吟游诗人吃饱了饭???
我话下的利索,“别给我提这首歌,会读写吗?”
他果断撇开那个话题,承认道:“我热爱读书,不过,我想您不一定需要——”
“那可不一定,我需要晨星锤,也需要羽毛笔,伦赛·佛索威爵士。”但是不需要听什么《扑火者》。
“您不会再从我这听到它,那首歌。”他保证。
“宣誓吧。”
黄苹果爵士深吸一口气,给了我一个坚定的笑容,然后他平整自己身上打了补丁的衬衫,单膝跪下,右手执我的手,左手的长锤顿地。他的手粗糙极了,不止拿过晨星锤,或许也拿过锄头和草耙,“小姐,我是您的骑士,忠诚的卫士,愿成为您让我担任的任何角色,我愿守护您的安全和贞洁,奉献我的生命,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
“那么,伦赛·佛索威爵士,你将永远在我的壁炉边有一席之地,与我同桌共饮,同餐进肉,你的侍奉将永不蒙上不誉之污,以新旧诸神之名,我郑重起誓,经此誓言,你我无所畏惧。”
稍后,我的誓言骑士伦赛·佛索威爵士侍立一旁,新进来的是另外一名雇佣骑士,有柔顺的黑发,帅气十足,微笑极有魅力。
就是有一个小问题,他长得又高又壮,但是年纪明显比我还小。
“你是?”
“托马德·维水爵士,面觐爱与美的化身实属荣幸,我师傅是巴隆·维安爵士,”没听过,“他辞世前给我册封。”怪不得这个纹章我没见过,是闪电和标枪。
“我觉得随便给一个侍从冠以骑士的名号很不负责,托马德·维水爵士,你来自?”
“我保证,我的品质和作为均无愧骑士之名,小姐,我的长柄砍刀用得不错,骑枪长剑也还行,另外我会投掷标枪和斧头。我来自王领,于竞赛场上一睹斧刃之威。”
如果是因为斧刃,你不该看到我的脸就脸红,小子。
不过第一次见我肯定不能提这个,“王领的闪电?这可不多见。”
“那是我师傅的纹章,他传给我的,我理应继承。”
“铭记长者的好孩儿,你多大了?”
“十五岁,小姐,我师傅声称我父亲是国王,可我清楚得很,我妈妈和所有见过的男人都有一腿,包括我的师傅,我是个实实在在无药可救的野种。”这态度可不好,你母亲把你养大成人,又高又壮,其中艰辛不足为人道,单亲妈妈那日子,我知道。
我沉吟着,看着他的发色,说不定还真是劳勃的种,“好,起誓吧,托马德爵士,希望你确确实实是个男子汉。”待会我就带他进红堡一趟,艾德说不定会感兴趣。
我们招了百多号人,其实大部分是平民和老兵,自由骑手很少,虽然我承诺帮忙照顾马匹,而雇佣骑士就这两位。新来人中至少三分之一会进金袍军,我许诺他们在金袍之外,我这里另有进项,并在我的庄园拥有一块地,准确地说,永佃,服役期间免税。
这个征募结果可以接受,和兰尼斯特动不动就数千的雇佣兵团比,我这点小钱小势上百已经不错了。其他的伯爵,冲突时也就招徕十多二十个佣兵,我这因为团体比武冠军和爱与美的王后的名号,才会吸引到的这百号人。
“接下来的是一个佣兵团,大小姐。”波隆低声道,“有点儿危险,他们都是罪犯和恶棍,他们头儿坚决要带卫兵。”
“连你都觉得危险,莫非是巨龙或者异鬼组成的佣兵团,名字,谁带队?”
“勇士团,首领叫瓦格·赫特。”
原著剧情里的勇士团大名鼎鼎,又名血戏班,确实,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