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觉你气呼呼的样子别有一派韵味,野丫头。”事后我们在帐篷外闲聊,亨得利毫无对国王之手使者的尊敬之心,“特别是别着国王之手的徽章,神奇极了。”
“你还真不把自己当外人看哎,”我挑了挑眉,“大马,这次你和你的人会很重要,如果砸了,我们都得完蛋。”
“我要做什么?”
“我们控制了钢铁门,但是红堡北门我们没法涉足,我见过上头出现过兰尼斯特的巡逻队,得拿下那道门,好让骑兵直冲梅葛塔。”
“拿下?”
“对,你和我宅邸里的人负责从外面,我和留守首相塔的侍卫从内部,我争取事先了解清楚当班的是谁,然后兵不血刃拿下他,收买或者其他的办法,但是没用的话,就得交给你们了。”
“拿下那道门,还有什么吗?”
我想到宅院下头的地道,“暂时如此。”我点着下巴,“这种行动说不准的,到时候再谈其他。”
“对了,莱雅,这件事结束之后,”结束之后?你要说啥,我们结婚吧?
我下意识地摩挲腕部的银手镯,感受树叶的纹路,心里不由紧张。
我好像不反对?说不上多喜欢,但是,好像也就还好吧。
亨得利爵士,没什么不良嗜好,容貌尚可,地位相称,除了是鳏夫之外,无可挑剔。
我深吸一口气,弯眸道,“结束之后,就是雄鹿和奔狼决定你们的犒赏啦。”
他也跟着深吸一口气,我忐忑地等着他开口,终于,“结束之后,我能否呆在君临,帮你做事?为你发誓效忠也可以。”
不对吧?“你还真要做誓言骑士?”
“对,我恐怕,布雷肯不会再是我的家了,这次之后我会请求让我伯父的私生子合法化,继承石篱城,我曾经是那里的继承人,我想,我继续呆在石篱城对布雷肯而言,对我而言,都不会是好事。”
“我可以把你视作我的伙伴,亨得利,”我认真地打量他的脸,“但是,我该把你放在什么位置上?你是我的朋友,而非手下,我不想让我们的关系慢慢变质,当年海疆城的同伴里,你和我关系最好,记得吗?”
“所以,就是说,你无法接受?”
“我怎么接受?我朋友很多吗,嗯?不多,我在恐怖堡没有朋友,只有手下和敌人,临冬城的人是我的封君,君临都是骗子和阴谋家,告诉我,童年的大马,我能拿你怎么办?”
我不是很想接受他的誓言,不是不止是因为我说出来的原因;也不是想嫁给他啥的,咳,我只是能接受他,但是没有哭着喊着;更是因为他是石篱城的继承人,谁知道布雷肯家会怎么想?这可不是爱死在哪都无所谓的次子。
“那我呢?我曾经有过一个妻子,没了,我曾经管石篱城叫家,可是那里有人要毒害我!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除了你这里我该去哪?海疆城?鸦树城?奔流城?只要我呆在河间地,我迟早会死掉!”
我一时沉默,我不知道亨得利到底面对着一些什么东西,我——我肯定没法看着他死去。“那好吧,我把你当客人,亨得利,”我直视他的双眼,“你可以自由来去,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肯定没法坐视你被毒害,虽然我不知道你说的毒害是什么,如果是那个私生子或者你的伯父,那么你根本没必要帮他要求什么合法化。”
“那件事没关系的,只要我离开了河间地,就不用害怕。没事的,莱雅。”他给了我一个宽心的笑容,却让我越加莫名其妙。
晚上我和布雷肯的五十号人一起来到嫩枝庄园,这里是保存最完好的一处,有一人高的石围墙和花圃,石制哨塔及宽阔的砖头房子,一看就知道,原先的主人并不贫寒。
“嘿,野丫头,这里是你的新地方?挺不错,就是有蜜蜂。”他一扇手掌,赶走了嗡嗡嗡。
“你先用着吧,给我留个房间就是了,”其实该是我给他留一个房间,不过我呆在君临的时候更多,恐怕这里要委托他来帮忙管理,我这算不算是包下这傻小子了?咳!“这座庄园里你可以挂你的纹章。”
“那我得设计一下嘞。”
“我打算在这里建一座蜡坊,用蜂蜡生产蜡烛,你去仔细了解一下这里,包括另外两个庄园有没有可以着手的地方,增加财源,收入分成都好说。”
“那我不还是在替你做事吗,野丫头?”
“怎么说呢,这座庄园未必以后会是我的,我得嫁人,我不一定会永远呆在君临,这里指不定会是你的,大马。”
到了晚上,我就在这里住下了,克蕾陪伴着我,她有任务在身,我们有好几个晚上未聚在一起了。
第二天早晨,我前往罗斯比城。
我的骑兵竖起旗矛,燕尾旗迎风招展,剥皮小红人欢呼其上。罗斯比城是一个矮小的城堡,被一群木条泥土所筑的房屋包裹着,我能看到原木搭成的围墙,这该是一个小镇才对。事先得到通知的罗斯比伯爵养子多曼·罗斯比正在门口迎接。
多曼的头发有些少年灰,他的脸上总是有那么一丝的疲惫,“欢迎,恐怖堡的莱雅拉·波顿小姐,罗斯比城欢迎您的光临。”他的一名仆人递上面包与盐,此后我便有神圣的宾客之权。
我白皙的手指撕下一块白面包,我知道,多曼正在目不转睛地盯着,我镇定自若地蘸过粗盐,放进嘴中。在过去,盐和白面包都是招待贵客用的东西,所以才会有延续到现在的礼仪。
“感谢,多曼大人,”我唇间笑言,今天我特地披上了一袭白色的斗篷,有暗红纹边和纹章,衣着是浅蓝色的天鹅绒长裙,这让我骑马时得侧坐,别提多麻烦了,“此诚恐怖堡的荣幸。”
我的手搭上他瘦细的胳膊,他肌肉紧绷着,我能感觉到他的兴奋和紧张,“大人,”我婉言道,“城里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
“我得说,小姐,最新鲜的事儿就是您的河间朋友了,他们打架,吵闹,我的子民都抱怨坏啦。”他注意着我的神情,却又想装作漫不经心的模样。
我有些委屈地说道,“有个亨得利,布雷肯家的男人,一直在骚扰我,结果呢,布莱伍德人也来啦,还带着幼子,还有梅利斯特家的伯爵,一个老人,他答应用海疆城做聘礼,以后呀,整座海疆城都是我孩子的。”
你会是什么反应呢,多曼?
“他们都是你的求婚者?”多曼停住脚步盯着我,语气不怎么好,危机感?
我颔首,话音里满是歉意:“对,大人,所以才会有那么多场打斗,抱歉,实在抱歉,我觉得他们都是好人来着,没想到呀,惹出了那么多麻烦。”
“我可以帮你把他们赶走!”他急切地建议。
我很踌躇,“这可不好,大人,他们,那毕竟是在我的庄园里,是宾客,哪有赶走宾客的道理?”
“可是——”
“你,你能搞定吗?要不,我去问问你父亲吧。”我模样可怜极了,上次见到他病榻上的养父时,他的养父,那位罗斯比伯爵一直握着我的手不放,我特地让手下散播谣言:罗斯比的伯爵想要再娶,许诺了莱雅拉·波顿以整座罗斯比城为新婚礼物。
“问我父亲?他肯定会想赶走他们!”
“那我怎么办呀。”我超级为难。
于是,我高兴地看到他的胸膛肉眼可见的鼓起来,就像是一个被吹胀的革囊,“没关系,对!宾客!我要好好招待他们,有礼,谦逊!包在我身上。”
“您还是告诉您父亲吧,他来处理比较好。”
“不用,这是男人的事儿!”少年多曼鼓起勇气,他确实很年轻,也很病弱,自尊,男人的自尊,我会牢牢揪在手里,“记得吗?我们上次说起的眼线,我都处理掉了,雷厉风行!”
我相信瓦里斯有情报网络,小指头的耳目也掩盖了全君临,但是我不相信这个年代的他们会有很精密的情报体系,很多时候都是有事才上报,没事时君临之外的地方几年不联络都很正常。
所以,把控住罗斯比城的领主,这位地头蛇,会对我非常有利,还有他们的信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