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霍柏,“站住,金袍执法!”那钢铁的闪光,正是刀剑。
“他们是北方人!”霍柏大叫道,然后被渔网裹住了,“他们不是青亭——啊!”剑柄狠狠砸向了爵士的脑袋。
“走。”玛格丽沉静地说道,任谁听这一通喊都会知道自己在海港附近了,“不要用跑的,用走的,当做没事发生。”她扯住了要拔剑的霍拉斯,粗鲁地将他的斗篷兜帽盖上,遮住了他的眼睛,“他是雷德温之子,不会有事,爵士,你们是双胞胎,遮住你的脸。”
“渔网,”霍拉斯咬牙切齿,“他们把霍柏当成什么了,当成了一只大肥鱼!?”
“只要出去,有的是你报复的时候,爵士,为了河湾。”
“我们现在去哪,”霍拉斯胸口依然在不断起伏,“去国王门?”
“我们已经出了城,在他们的巡逻队过来之前,我们可以先去御林。”玛格丽漂亮灵动的棕瞳逡巡在各路马车上,“中途转向黄金大道。”
小玫瑰不敢冒险直接绕城往河湾去,她不知道莱雅拉布置了多少人在那个方向,但是先往南再往西就会妥当地多。
穿制服的金袍还有财政官署守卫过来了,他们低头沿着黑水河岸离开。
【莱雅拉】
当我抵达时,看到长剑嵌入了脖颈,一只手握住了剑身,颤抖不已。
那个身影屹立在广场里,人们的眼神敬畏,骑枪折断在铜门城私生子赛德克·风暴的胸腔里,血腥味弥漫周遭,他面前在流血的正是里查德·莫里根爵士,那个鸦巢城的继承人,生命流逝,正在死去。
两边的骑士和侍从倒了一片,痛哼轻响,不知生死,只有“英勇的”加兰,傲然屹立。
加兰收剑回鞘,疲劳让他脚步有些迟缓,他用力抱起乔佛里,放在马后头,用皮带裹紧,口中哼着讲猪倌佩特的歌儿,河湾地可流行了。
“我走了,回见。”他头都不抬地整理皮索,对严阵以待的风暴地人说,“快去给他们治伤,别挡路,别告诉我你们风暴地连这点规矩都懒得讲了。”
我嗤笑出声,惊动了他,他抬起头,看到了新来的我们,伦赛的金袍有序地针对提利尔战战兢兢的金袍,我和我的侍卫面对提利尔疲惫不堪的次子。
“抱歉,这位——鹿头玫瑰,”我评价着他的头盔,“七神让我把你给留下,那个尸体,是乔佛里?”
我可不是风暴地人,高庭的人质我有多少抓多少。
“对,”他叹了口气,然后回敬了我,“青蛙女士,这正是乔佛里王子,怎么,你想顶着那个滑稽的脑袋和我较量一场?”
真是让人火大,这破头盔让我的威严扫地!
“来,恐怖堡,波顿家族的莱雅拉。”
“见了异鬼的,我不打女人!”他狠狠解开皮带把乔佛里的尸首放下,“来,提利尔家族的加兰。”
“你看起来很累。”我放平骑枪。
“你铠甲可真蠢。”他调整好马上坐姿。
冲锋!
我曾经和多米尼克讨论过,我骑枪竞技的水平不高,因为我觉得骑枪嘛,刺中人就对了。
所以,当他开始冲锋时,我就知道,自己这三脚猫功夫没法和训练有素的河湾骑士对冲,但是没办法,来都来了。
放松,我告诫自己,他来的仓促没带盾牌,可是我拿着呢!
马儿越来越快,风在耳边呼啸,我们正在靠近彼此。
太近了!
瞄准,瞄准他!我咬紧牙关,枪尖对准他的脖颈。
碰!
他金绿相间的骑枪,正巧沿着盾牌的缝隙,怼上了我的胸甲,我感觉自己被一头牛撞到了身上,向后飞了出去。
啪!我仰面而躺,屁股好疼,真是该死的骑士,该死的冲锋,该死的骑枪。
他翩然下马,拔出佩剑,我盾牌还在,长剑出鞘,臀部依然在隐隐作痛,不过现在我进入了自己熟悉的领域。
他姿势有些松懈,我几乎能看到他的想法,轻视,赤裸裸的轻视!
顿!
钢铁击打木板,我盾讽邀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