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案源,也可以相互沟通!”
“好的,吴老师!”
………………
梅江中与吴老师正在暗通款曲的时候。
2.28昆河镇放贷者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在网络上的舆论也越来越大。
在绝大部分公众看来,这次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者妻子被反杀案就是十分正当的正当防卫。
因为无论是从暴力催收者侮辱借贷者的妻子,还是暴力催收者,首先拿出了刀准备对借贷者实施侵害。
都是毫无疑问的正当防卫!
但是被杀害者的家属却将其认定为蓄意谋杀,并且还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门口开始张贴横幅,要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给孙某某一个交代!
这势必会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社会舆论。
“我操,还要不要脸啊?这叫蓄意谋杀?这tmd催债的跑到借款人家里面去,当着女儿和丈夫的面强奸了别人的妻子,事后还要用刀来伤害借贷者,倘若不是催收的那个家伙的刀被夺走,那现在躺在棺材里的恐怕是借贷者吧?”
“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暴力催收,我他妈都以为前些年扫黑除恶已经把所有的那些罪恶势力全部给扫清完了,没想到现在居然还能在新闻里面听到他们的名字?”
“大哥,你真以为扫黑除恶就能够把所有的坏人都给扫清嘛,肯定不可能啊,实际上被打掉的也只是一少部分绝大部分都是改头换面换了个形象而已,比如这起案件里面的催收公司就是打着保安公司的名义,干的确是催收的活儿!”
“可是我觉得不管怎么样他们暴力催收,而借贷者方杀人完全是因为正当防卫吧?被杀害的催收人的家属将其认定为蓄意谋杀案了,为什么检方公诉也将其定性为蓄意谋杀呀?”
“大兄弟,你所说的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想要达到刑法第20条里面正当防卫的标准是很苛刻的,首先你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点,合理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正当防卫,并且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能够超出合理限度,从案件结果来看,催收人的死亡明显超出了最大程度的合理限度……”
“我操,如果这样说的话,那这刑法第20条的达成要求也太高了吧,那个孙某某都拿刀砍向了胡某某,如果不是因为胡某某拼命夺下了刀,现在死的肯定是胡某某了呀?”
“虽然说站在感性角度,大家都想站在胡某某这一边主张他是正当防卫,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这一切都是借贷者一方的单独陈述,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当天孙某某对胡某某的妻子实施了侵犯,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胡某某的女儿被孙某某绑走,目前公开的证据只有一段道路边的监控,那就是胡某某拿着血淋淋的刀追着奄奄一息的孙某某连续砍击……
所谓的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人妻子被反杀案只是网络上的叫法,在公安机关初步公布的调查结果报告里面,这起案子只是很简单的叫法,那就是228昆河镇杀人案!”
“这tnd真的是让人有些纠结了,上一次我们轻信了师大附中的那个姚娟,导致我们都成了小丑,这一次228昆河镇暴力催收侮辱借贷人妻子被反杀案我也不知道究竟该站哪一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