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放了他!放了他!”那人答应得很爽快,及至对上她那似笑非笑的眼神,才意识到她说了什么,“你胡说什么?!”
小娘子睁大了眼睛:“大人都认了自己的身份,怎么如今不做男人,不敢承认了?”
落草为寇的土匪大多对朝廷都观感不佳,能这么爽快地应声“大人”,除了当地的军队,再无别的可能。
为首的人眼见被揭穿了身份,眼中闪过一抹厉色,他沉默了一下,然后挥手示意自己身后的人:一个也不能留。
然后他就看见那娇弱不胜的小娘子,伸手抽了旁边侍从的佩刀。
非常娴熟的动作,举重若轻。
而那佩刀,精铁百炼打造,寒光闪闪,不是一般人家可以佩戴得起的,却只出现在一个普通侍从身上。
这群人的身份,绝不一般。
他顿时意识到自己可能踢到了铁板,赶忙脸色再度一变,高声道:“不知是哪位贵人,在下冒犯了!吾等乃定安王亲信!青州平阳……”
他的话还在嘴里,脑袋先一步飞了出去。
小娘子一剑砍了他的头,然后把他的身子踹下马,神色惊异又费解:“好大的胆子,区区贼寇,也敢冒充贵人手下,污蔑声誉。”
他的副官意识到已经无路可退了,当即道:“杀!”
步轻歌跟砍瓜切菜一般,一路就杀了进去。
她一个人,对一群骑马的官兵和数个步兵。
步轻歌最后喇了一下剑,竟有些手钝,扯不动,再一用力,才砍了人,举起剑发现已经卷边了。
在她身后,人马仆地,一个不留。
给她杀了个爽。
步轻歌顺手把剑一丢,然后问温元平要水洗手。
温元平看着她的眼神都变了。
他先前只以为步轻歌跳脱张扬,是个恃宠而骄的跋扈娘子,却不想杀起人来的疯劲能这么大,与他家大人竟有不相上下之感。
步轻歌洗了手,依旧觉得血液流动,全身发热,身上溅到血迹,她直接脱了外衣,跳到马车上。
车厢中,景明眼角发红,呼吸迟重。
步轻歌来到他面前:“你干嘛?”
景明举起双手自证清白,冲着她微笑,温润如玉:“我什么也没做。”
步轻歌俯视他:“那你激动个什么劲儿?”
“轻歌,”他的呼吸微乱,这两个字被他咬得含糊,“是你,不是我。”
步轻歌看他的喉结滚动,问:“那你之前在做什么?”
景明问:“什么?”
步轻歌把手放到他的脖子处:“几天前的夜晚。”
而他只是微笑:“轻歌,我是个正常男人。”
步轻歌低头吻上了他的唇。
——
我们感官相通,我们生死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