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已经晚了,几个矫健的身影以风般的速度蹿了过来,满天的刀影已经飞扑而起,巨大的原木桩子搂头盖脑地砸下,远处,还有那撕心裂肺的箭矢罡风破空声响起。
三种势若雷霆般的攻击齐聚而下,达尔斯心凉如水。
“住手,我要这小子活着。”
关键时刻,巨吼声响起。
刀光顿灭,十几把泛着寒光的钢刀险险地悬在了他身上的各个要命的部位,尤其是脖子的那两把钢刀,寒气分外逼人,一瞬间,激
得达尔斯脖子上的皮肤都炸起了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那根来自于哈曼的大原木桩子也险险擦着他的鼻梁落在地上,”轰隆隆”的巨响声中,砸得地皮一晃。
只不过,来自切诺的那个箭轮却是无法收回了,带着可怖的罡风呼啸而来,“嘶啦啦”的怒啸声中,眼看就要将达尔斯从后腰处由后至前割成两段。
“当……”
火星激溅,长箭居中而折,远远抛飞出去,恩特适时出现在达尔斯的侧后方,一剑劈飞了箭枝,随即又再远去,追随在老板身边,真当得上一个来去如风,踏雪无痕,说不出的潇洒从容。
“老天爷,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达尔斯心如死灰。
“这个家伙好像是个头儿?”
远处的荆风已经挟裹着满身的血腥大踏步走来,嘴上还叼着根雪茄含混地说道。
说着话间,已经浑不在意地一锤挥暴了一个双头食人魔的两个脑袋,随便一脚便将那高达两米五的尸身踢得远远掼出去十几码远。
红魔吓得脚一颤,双手不自觉地变成两柄火色长斧,只不过,这种纯粹的自卫反应引起了猛玛刀客们的警觉。
兰帕德面无表情地用两把交叉的长刀夹住他的脑袋,一点儿点儿缩小刀距,眼睛微眯,射出针射般的光芒来,缓缓摇头。
“想动爪子?兰帕德!”
荆风骂骂咧咧地用手背擦着脸上的血迹,喊了一声。
刀光闪,血光现,惨嚎声,滚烫的鲜血溅射得随处都是,一条胳膊飞着刀光飞起,又高又远。兰帕德充分地领会到了老板的意图。
“给他止血,抓起来带走。让二线部队下来打扫下战场,感受一下战场氛围,这些小伙子也应该见见血腥了。
传令切诺他们不要追了,那些霜魔就让他们去吧,给这些异族强盗留点骨血也好,顺便让格尔玛上的强盗们也都知道知道,我的黑风寨不是他们这些杂碎能惹得起的。
鸣金,收兵。”
荆风捡起了红魔达尔斯的那只断臂,就着指尖上还没熄灭的火焰点着了雪茄,将手臂甩出去好,喷出口烟雾说道。
卡萨下去布置了。
黑风寨猛男们大胜回家,剩下的那些还在负隅顽抗的强盗就交给二线上来的那些小伙子收拾了。
狼多肉少,好像有些不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