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
归梁州。
车站处,一个身影走入人群之中,她叫左丘绮,灿烂的脸庞,灵动的眼眸。
她背着背包,那清新的步伐气息,仿佛在诉说着生机勃勃的风采。
一条鞭子缠绕于她的腰间,这便是火龙鞭,左丘绮使出绝技火龙飞仙,鞭子便通红如火色。
“快让开——”一个声音在左丘绮的身后响起,她连忙转身,见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撞了过来。
左丘绮飞奔跃起,按住了自行车,男子受了惊吓,对着她叹道:“多谢!多谢女侠!”
左丘绮道:“你怎么骑车不看路啊?得注意点儿哦。”
“抱歉!”他从车上下来,手扶着车,对左丘绮不好意思道:“我这车坏了,我回去修一修,真是多谢你及时拉住了我的车。”
左丘绮道:“别谢,既然车坏了,就回去修修吧。”
他连忙道:“我叫班豆,我大哥是警察,往后要是有什么事儿可以来找我们帮忙。”说着,他递给了左丘绮一张名片,便拉着自行车走了。
莫蹄餐厅里。
厨房里,一位健壮高大的男子正在忙碌着。
他的皮肤有点儿黝黑,浓眉大眼,长的颇为阳光,眉宇之间正有一颗小小的红心痣,只要在厨房里忙碌,就是不亦乐乎,他便是钟能。
熟悉他的人都喊他能大厨师,厨艺一流,最爱研究美食,帮他打下手的姑娘,是钟能的小师妹,锦瑟。
钟能八九岁时,就已经炒的一手好菜了,打小便爱拿锅,家中三代都是厨子。不过,他也算是个苦命的人,幼年丧母,父亲多病,后来也去世了。
左丘绮与钟能他们同住在一所公寓里,有一次,因房间里有老鼠,她遇见钟能正回家,便请他抓老鼠。
钟能清理了左丘绮房里的老鼠,她感激不尽,一回生二回熟,故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锦瑟喜欢刺绣,左丘绮常常观看,并请教于她。
每当夜晚时候,钟能将自己拿手的好菜端上来,几人坐在一起,谈天说地,愉快而惬意。
这天,天色晴朗,街头两个身影,一前一后的飞奔入商场里,可谓动荡的开始。
两个男子在里面追逐着,那速度飞快地可以赶上奔跑大赛了。
“站住!你别跑,你给我站住。”后面的男子边跑边大喊,脚步飞快,他是钱朝,钱警官。
“哼!有本事你就追上我,我就服你。”前面的男子得意洋洋,轻松自如,一头绿不绿,红不红的怪气发型,仿佛迷人心智,飞奔起来,仿佛永远都是那么的来去自如,快如闪电。
此人名叫杜欢齐,绰号飞火轮。
他是一位神偷,生的倒是一丝玉树临风,出奇的身手敏捷,仿若黑夜里的猫眼,似白日里的飞鸟。
钱朝在后面显得特别生气,那一双愤怒的眼睛划满了红血丝,低声怒吼他快停下来!
“来呀!来呀!钱大警察……”杜欢齐兴奋不已,吹起响亮且刺耳的口哨,时不时回头作起鬼脸来故意讥笑他。
二人在商场里转圈着跑,周围的行人都纷纷闪到一旁来观看。
“飞贼——”钱朝跑的乏累。
杜欢齐从容地晃了晃脑袋,得瑟的模样活像个地头蛇,遂拔腿而去,最后呐喊道:“杜哥是神偷!”
钱朝叹气。
那逃出门外的杜欢齐忽然被人扣住了手腕,紧接着被踹到了商场大厅中间,随之而来的一声重响,惊得钱朝止步凝望。
“呀!谁这么厉害啊。”这时候,班豆也来到钱朝的身旁,惊讶起来。
杜欢齐的脸色突变,痛的脸色发红,两只手紧紧地捂住肚子,表情痛苦不堪。
钱朝心里怦怦不能平静,探头睁大眼睛,想看看是什么样的人能抓住这个可恶的杜欢齐呢。
她正是左丘绮!只见她一个跟头便翻了进来,稳稳地站在了杜欢齐的面前,惊呆众人。
钱朝看的入迷,就像看见了一位仙女,灵动飞仙,他轻声嘀喃道:“原来是位仙子侠女啊!”
“怎么是她?”班豆吃惊不已,顿时喜上眉梢。
“你认得她?”钱朝忙问,班豆直言也就一面之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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