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西王的小女儿吴璇已经离开青岭城近十天了。
在她看来,哥哥吴清跟着萧景钰离开了青岭城,肯定是景钰哥哥带着吴清去京城玩去了,自己父母凭啥就不让自己去呢?
哼,他们不让景钰哥哥带自己去,她吴璇就自己一个人去!
从小到大,平西王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便从来没有让吴璇离开过青岭城,所以吴璇对于外面的世界特别的向往。
就凭着这一腔热血,吴璇便一路向东。但是由于没有经验,只是常识性的跟着太阳方向走的小郡主,走着走着,便岔了方向,往东南方向前行。
吴璇一身蓝色的简单劲装,带着一把佩剑,化身小侠女,心怀侠女梦。
平西王虽然呵护女儿,也还是教授了吴璇一身好功夫,由于经常跟着父亲和哥哥出入军营,吴璇的身手,对于一两个小毛贼还是可以的。
就这样,吴璇骑着自己的小红枣马,顺着官道,走过了三四个小的城池。
可惜,这些小的城池,不似有平西王庇护的青岭城那般繁荣热闹,所以吴璇除了开始的兴奋,后来的日子都觉得无聊透了。
赶路,虽然住的是客栈,但是时间久了,吴璇小丫头自然受不了。她想家,想念父母,想念青岭城那些和蔼的百姓。
可是,她也是个倔强的女孩,心里想着自己出来了,灰溜溜的回去,多丢人啊。
这天傍晚,吴璇进了小镇的客栈。
因为是官道途径的小镇,所以客栈人还不少。
“这位小姐,你打尖还是住店?”小二端着一盘菜,边给一桌客人上菜,边冲吴璇问道。
“住店,给我找一个干净点的房间。”吴璇这几天已经习惯了住店这种方式。
她找了一个空的桌子坐下。
小二忙进忙出,吴璇也很体谅人多,所以不催促。
“烦您久等了。”小二见识过来来往往的人,一看吴璇的气质和打扮,便知道吴璇不是什么平民百姓,所以很恭敬。
“给我炒两个特色的小菜,你们把房间收拾收拾干净,我吃完就去。”吴璇说完,拿出一小锭银子,放在了桌子上,“记得帮我喂马。”指了指门外的小红马。
小二一看吴璇掏银子的干脆动作,笑的更盛了,“您请好吧,我这就给您准备。”
吴璇看了看窗外的暮色,无聊的东看西看,打量着从小镇穿过的小河。
“七皇子萧景钰已经班师回朝了,唉!可惜我们需要送货,不然一定要去京城看看七殿下的风采呢!”一个正在吃饭的大个子镖师感慨的喝了一口酒。
吴璇听到了景钰哥哥的名字,来了兴致,侧耳听他们讲。
“是啊!你想想这局势多么危险啊!”另一个胖胖的镖师点点头。
“这边南国也退了兵,多亏了状元郎连四林,不然我们这镖还走不了呢!”大个子忍不住赞许。
“状元郎?”另一桌的一个食客问道。
“嗯嗯,我听说啊,这个连四林只有十来岁,便是陛下钦点的新科状元!”大个子一看周围的不少人都看向自己,说的更加得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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