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个人,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出现在你面前。如果真的有这么个人,鼓起勇气,勇敢说喜欢吧。
娘说过,漂亮的女人不能信。阿狸惹毛了夏七,可路某却欣喜若狂,黑衣剑修居然是个剑修少女,不算漂亮,洒脱干练,英气十足,没有半点女修的矫揉造作。知道的那一刻,我的心似小鹿乱撞,砰砰直跳。大概,这就是喜欢吧。
喜欢看着她冷着脸,抡剑砍人,喜欢追着她到处乱跑。生怕别的男修喜欢她,路某运用了点小手段,让玉面小郎君的威名在凌霄宗练气期和筑基期弟子中流传着,成了传说。把她塑造成冰山男修,我便能少了很多竞争对手。
哪曾想,杜凛那混蛋,居然追着她喊七哥喊得亲切,喊得路某都想偷偷把他切了喂狗。不过既然是喊七哥,而且脑子有点不好使,怎么看都不是路某的对手,暂时饶他一条狗命。
看她开心,我便开心,看她发愁,我便气闷,总想送她些东西,喜欢远远看着她。
“美男主子,你一定是喜欢夏家姐姐的。”阿狸总是附在我耳边,如是说。这狐狸崽子,当初贪图离凤凤族的血脉,说什么都要和路某签订平等契约,连献宝的计策都使了出来。其实……不过是些幻狐一族的东西,路某不稀罕,却念在她并未真正为恶的份上收了它,哪知这熊孩子竟一点都不给面子。
“还说没有,美男主子,你脸都红了,而且,好久都没穿女装了。”阿狸一针见血,话语犀利,如尖刀,直刺路某心窝。的确,遇见夏七之后,除非店里有大客户需要接订单,路某已经很少主动去穿女装了。
说起来,离火凤族的悲哀,就在于一辈子只能钟情于一人。一旦爱上了,便奋不顾身。姥姥是这样,娘也是这样。否则,路某怎么会愿意穿女装来逃避感情呢。没想到,还是逃不掉,躲不开,绕不过。夏七就像一张魔网,路某好似小虫,自投罗网,自顾自一头栽了进去,再也爬不出。
不过,喜欢是情吗?喜欢和爱又差多少呢?路某没真正爱过,不晓得个中真味到底如何。
直到南域仙骨一役,那人仿佛盖世英雄一般,在关键时刻,锣鼓铿锵,手持名剑,威威凛凛,粉墨登场。路某开心,她心中有我,否则怎会如此急匆匆的赶来?可还没等路某开心够,那人便中了仙骨的反扑,命悬一线。
路某的心碎了,抱着她一路御剑飞回凌霄,求了慕华真人把罚罪峰大阵打开,就为了夏七。原来,当失去你的那刻,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深爱你。
夏七若死,子游必不独生!我不是喜欢你,而是,深深的爱着你,默默地,甚至只有在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我的心,已经被你完全占据,满满的,再也放不下其他人,其他东西。
请让我守在你身边,等你再次睁开眼的第一刻,大声说出三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