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无辜的眨了一下眼睛……
再然后,脚步声哒哒哒的远去了,没有人再进来。叶真好奇的看向单面透视镜方向,轻松的看到,那边的门打开了,里面的警察有些手忙脚乱假装去工作,宋雅带着一股子狂暴气势走了进去,然后拉开另一道门,走了出去……
叶真的眼眸微微闪动,却是安静的等待了起来。
他当日带着箱子离开,就知道警察肯定回来找他。但他有心通过卫星电话找到绑架洛小颖的幕后黑手,所以还是选择带了。
措辞,自然就是刚才他说的那些……听起来很无语,但仔细想想,其实也很有道理啊……他一口咬定是捡到的,谁能拿他怎样?他只要自己不说这是从绑架现场带走的,洛小颖也不说,就没人能否定他的话。
至于之后他将卫星电话带回了自己家里,那也只是贪念作祟罢了。一台卫星电话也不过六七千块钱而已。而且他又不是偷窃,更谈不上什么‘拒不交还’……依此来论,这甚至连治安案件都谈不上。
只受道德谴责,而不触及法律。
这看上去的确有点强词夺理的意思,但不能否认有时候是有效果的。
所有人都知道那是绑匪的东西,对警察来说,是重要的物证。一旦将这卫星电话当做证物的话,那么他这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这是要判刑的。
这就是法律概念上的争议了……到底要将这东西定义成‘失物’?还是定义成‘证物’?最终的结果可是截然不同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警察办案,不能光凭推测。最关键的,是要有证据。但警察有证据吗?如何证明叶真是在绑架点得到的这台卫星电话而不是如他所说的捡的?
唯一可以作为人证的是洛小颖……因为洛小颖的确看到了叶真拿这台电话。
但以洛小颖现在和叶真的关系,她会交代吗?
想到这里,叶真还是很轻松的,只是心头却有点无语的一叹……
自己,明明是好人啊。为毛最后要搞的像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一样招警察怀疑啊?
叶真还是有点怨念的……
……
叶真怨念不小,可宋雅的怨念更大!!
她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双拳死死的攥紧,俏脸早已经气的一片通红……她知道,自己又被带节奏了。
可知道归一回事儿,真正的去面对,又是另一回事儿了……她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将叶真吊起来狠狠的揍上三天三夜,方能解她心中的愤怒。
但她知道,不行……她的身份,不允许她这样做。
所以在最后,她跑出了审讯室,发出一声愤怒的长啸之后,离开了……
她没勇气再回到审讯室,她怕自己忍不住把那个还算人模狗样的混蛋打成三级残废……
离开审讯室,穿过监控室,她直接朝着韩东的三组办公室走去。路上不少警察都看到了她,其中有部分似乎想要笑着跟她打招呼,不过一看她的表情,一个个都面色顿时一变,连忙闪开了……节奏不对,远观为妙。
一直走到三组办公室门前,宋雅都还一片愤怒,抬眼一看,办公室门居然是关着的。想也不想,一拧门锁,推门就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