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仲离开泰山之后路上并没有耽搁,对于不靠谱系统给出的危险预警他其实并没有往心里去,人生在世危险无处不在,就算喝口水都有呛死的可能。
总不能因为有危险就停止不前吧?就算待在家里都随时有危险的可能发生,比如房踏了,比如地震了,比如……反正好多好多,例子举不胜举。
这倒霉系统又没有告诉他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他现在所能做的就只能!是走一步一看一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遇到劫道的大不了扒去自己这身衣服顶天了,他身无长物又有什么好怕的?
跟来的时候相比,闻仲现在的脚程无疑要快了许多。虽然修为不到不能腾云驾雾,在山上前半年锻炼体力的效果就显现了出来:走起路来脚下生风,虽然比不得后世的车辆,比骏马也不逞多让。按照闻仲的估计,他现在大概能有五六十迈的时速,假如沿途顺利,大概在明天日落之前就能赶回大邑城。
虽然没有什么亲人,毕竟哪里是自己生活过的地方,人言近乡情更切,这么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
大概走了两个多时辰,黄河已经遥遥在望,想当初自己东渡之时,从黄河到泰山可是足足走了两天。
想想当初看看现在,闻仲心中不胜唏嘘……呃!好像也没有什么可以感叹的,当初自己是一枚纯屌丝乞丐,现在除了衣服是穿的白鹤的,其余貌似也没什么变化,只不过从一个小叫花子变成了老叫花子。
黄河两岸由于淤泥沉淀形成大片的平原,土地肥沃而官府又不收赋税,一些无田可耕的自由人便在此开荒。在距离黄河还有几里的地方,闻仲就发现了大片的农田,地里还长着绿油油的庄稼。
六月份的天气酷热难耐,再加上闻仲着急赶路早已经口干舌燥,看到农田不由喜出望外:有农田就意味着有人家,至少可以讨口水喝。
闻仲四下张望,终于在一片高粱地头上发现有人在田中劳作,虽然没有看到人影,地头上的瓦罐却让他眼睛一亮。
“大哥!我借口水喝!”闻仲实在渴急眼了,直接打了一个招呼伸手就去拿瓦罐。
“你借什么借?借了什么时候还?”闻仲刚刚拿起瓦罐还没倒出水,从青纱帐中窜出一人,一脚把瓦罐踹个细碎,里面的茶水泼了一地。
泥人还有三分的火气呢,更何况闻仲这个活生生的人,在泰山几年顺风顺水的生活养就了他嚣张的性格。
“你这人怎么不讲理?不借就不借你干哈要把瓦罐踢破?”闻仲捋捋袖子,刚想与人动手突然想起这本身就是别人的东西,就算踢破好像跟自己也没有半毛钱关系,不由讪讪道:“挺可惜的!”
“讲理?讲理你就不应该喊我大哥!”来人说着摘下斗笠,露出一副苍老的面容。
“哦!大叔!”难怪别人生气,原来不想与自己平辈论交,闻仲心中恍然。
也难怪,在这个时代普通人能活到六七十岁就已经算是高寿,人生七十古来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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