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看,那真跟自己孩子没两样的!甚至比自己家孩子还好!
他俩就两个女儿,没有儿子,要不是两家是关系很近的亲戚,早就要认李伟干儿子了!
这也是庄里的风俗之一,虽然庄里御医那里有控制生男生女的“神药”,可毕竟保证不了百分百的成功率。
慢慢的认干儿子或者给孩子找个干爹的习俗就慢慢的变成庄里的习俗之一。
男孩子在深处大山深处的庄里那是必不可少的。打猎,采药,驱赶猎杀害人的猛禽猛兽,男人天生就比女人更有优势。
而生了男孩的家里,男孩在庄里从出生开始,就注定要辛苦忙碌一生。为了减轻孩子未来的负担,为了将来能多个人照顾帮助自家孩子,认干爹一下子就在李家庄风靡开来。
李伟也是有干爹的,只不过因为怪自己没有保护好李伟他爹,让他丢了姓名,悔恨交加,没过一年,赶上庄里有出世的名额,当时的村长和三爷一商量,就把他塞了进去。
“三爷觉得你们才认识,应该慎重一点,至少也得先相处个一年半载之后才能决定是不是合适吧?”
三爷的话一下子就让秀玲强忍着的泪水如雨而下,瞬间就已经泣不成声了。
三爷叹气一声,刚想劝慰一下,忽然感觉有人快速的在靠近,眉头一皱。
“谁?”
“三爷,是我!”
三爷已经看清了来人的相貌,嘴角微微上扬,很是满意的看着相拥在一起的两个孩子,默默地点点头,悄悄走了。
“三爷!”
“好好考虑一下三爷的话。”
“我想结婚!”
寂静的黑夜,这声音显得格外响亮,可谓声传十里!可惜,却没有传来任何应答声。
“三爷!我要嫁人!”
声音带着哭腔,还有一丝急切,一丝委屈,一丝忐忑,一丝不安和恐惧。
“好!三爷同意啦!”
憶想中的情况没有出现,泪水如同开闸的洪水倾泻而出。哭的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李秀玲听到这一句,立刻破涕而笑。精致白嫩的娇颜上还带着泪珠,在昏暗的路灯下分外动人,直接就把高清宇看傻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句娇柔,充满了欢喜的娇嗔惊醒了呆呆的高清宇。
“呆子!”
两个有情人的身影悄悄融合,路灯的光亮瞬间暗了下来,连天上的月亮也把你自己又罩上了一层厚厚的白沙。
原本消散了的雾气再次升起,很快就笼罩整个山谷,也遮住了那对相偎相依年轻的情侣。
“我说,这雾可是越来越大了啊!你们这是打算抱到明天早起啊?”
一个让人分外讨厌,调侃的声音就在前方想起来。
李伟在三爷跟秀玲姐出门之后就带了金刚跟了出去。只是他没有走那条有路灯的路,儿时带上红外夜视眼镜进去路边的田地里。
看了一处好戏,暗自替自己这个命苦的姐姐高兴了一阵之后,立刻绕过两个粘糊在一起的情侣,追上三爷,亲自护送这老爷子回家。
山里可不比外面,虽然庄里很安全,那些大山中的猛兽不可能闯到庄里。可能威胁到人类的可不仅仅是那是看上去很凶恶的猛兽。
实际上,庄里人没人在乎那些猛兽。只要不是倒霉的独自进山遇到,一般情况下,它们只能是庄里人的盘中餐而已。
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蜜蜂,蚂蚁,蛇类等毒虫对生活在这里的人类威胁更大。
特别是那些山里山外到处都是的蚂蝗,毛毛虫,一旦遭惹到它们,很快你就能明白什么叫生不如死!
特别是庄里附近,那些小东西看起来不起眼,如果没有防备,被它们碰上,很少能够幸免。
蚂蝗不必说,无论那个地方,这东西都是相当烦人的。只不过这里的品种比别处更加恐怖而已。
多了不说,一旦同时被十条这里独有的蚂蝗咬到,那么用不了十分钟,被咬的人就会如同打了麻药一般被麻翻,然后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蜂拥而来的蚂蝗群吞没掉。
就算是只有一两条,而且及时发现清除掉了身上的蚂蝗。可要是没有御医配置的以这种干蚂蝗位主药的止血药,那伤口也会一直流血流到你头昏眼花,直至流血过多而亡。
不过只要提前提防,多加注意,身上带了庄里特制的防护药或者穿件长袖的衣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那么倒霉的。
最让李伟恐怖的还是那些多种多样,无所不在的毛毛虫,那才是从小就让李伟真正恐惧的存在。
小时候,因为淘气,他可没少被这种恐怖的虫子折磨。
其中最厉害的一旦被它碰到,那种难以忍受的瘙痒和疼痛,就是成年男子也得满地打滚,自己把自己挠的浑身伤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