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一整套的餐馆餐具……总之,火焰女郎酒馆终于能够换上新餐具了!
……
除了这三个商贩之外,剩下的就是影印店老板和剧院老板了。
剧院老板另说,这影印店老板的要求却是最难办的!
他除了想要将电影歌曲和片段影印下来出售之外,还想雇个吟游诗人什么的来将电影里的故事用文字描绘出来,然后说书卖小说!
不得不说,这影印店老板的想法真是先进……
罗文虽然觉得自己不是原作者,这样做并不好,但这电影都已经出来了,就算他不合作,影印店老板肯定也会单干,到时候不知道会弄成什么样。
所以他思考过后,写下了《泰坦尼克号》和《海的女儿》原作者的名字,也就是彼得斯通和安徒生,随后就给了他授权。
他所能做到的,也就是让看到这些故事的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作者,仅此而已。
至于歌曲与影片,罗文没有同意与他合作。
因为想要获得没有杂音的歌曲和影片,必须要在一个安静的环境内进行录制,而且为了保证质量,每一次录制都需要原版!
这实在是太麻烦了。
影印店老板虽然很遗憾,但主权在罗文这里,他也只能放弃。
谈到这里,罗文想了想,突然发现这影印店老板正在义无反顾地往出版社的方向走,于是他干脆提议道;“要不,你就建个出版社,专门出版这种小说读物?”
影印店老板有些不懂:“出版社?这是个什么组织?”
罗文说道:“怎么说呢?就是一个将书籍影印出来出售的组织吧,和你即将做的工作没有出入。”
影印店老板眉头微皱:“那有什么必要改吗?”
罗文说道:“我是说,你可以将这一部分从你的业务中独.立出来,变成一个单独的业务。而且还能从中衍生出杂志社、小说社,让喜欢写故事的人给我们投稿,然后发放他们稿费,再将他们的故事刊登在每一期的杂志上,合在一起售卖。之后,我们还能将其中反响好的故事编撰成册,弄成一本完整的小说来贩卖。并且做出各种各样的比赛或奖项。总之,我对这方面有些兴趣,你要合作吗?”
说到这里,罗文已经从刚开始的提建议变成了自己想办。
如果这影印店老板不合作的话,他会去找别人,或者自己单干。
这样一来,影印店老板还能怎么办?
他就只能合作了呀!
没道理看着蛋糕飞走吧?
……
接下来就是利益分配的商谈。
影印店老板将自己的一部分业务分离了出来,准备创办出版社。
而罗文则准备创办小说、杂志社,由自己出任老板,再和出版社签订内容提供的协议。
但这样一来,就需要有能力的工作者。
罗文一一询问了自己的店员,唯有陆元表示自己有兴趣,但苦于文化水平不够……
其实同样有些兴趣的还是丽莎,但她想了想,觉得自己没有那个能力做好,便没有自荐。
而爱丽丝则根本没兴趣,奥比则专司厨师一职。
转了一圈,罗文最后瞅了一眼剧院的老板杰瑞:“嗨,兄弟,有兴趣当小说杂志社的经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