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宁很喜欢四季有阳光的风,喜欢午后睡不醒的梦,喜欢有知了聒噪的夏天,喜欢有温暖阳光的冬日,喜欢人生的何处不相逢和无数次意外。
还有很多值得他喜欢的人和事物,比如啊,他喜欢平海县城旧日子里的光景,十年如一日不曾改变轨迹的公交车,榕树下等车的白衣女孩,跟在公交车后骑单车的追风男孩,在蓝天下飘远的纸飞机。
在洗白的云影下,躺在柔软的草皮上睡觉,要是睡累了,睁开眼睛,可以看到最好的晴天。
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什么白云苍狗,什么白驹过隙啊,真的,和他没什么关系。
要是兴致来了,盘坐起来,叼着狗尾巴草,风吹起校服的衣角,和喜欢的人儿一起聊着开心的事情,和最好的朋友谈笑风生,快意恩仇,对酒当歌。
顿时,觉得人生不过如此。
程曦自然是不会理会方宁那种文艺的想法。
她只是静静地坐在不算太高的斜坡上,双手抱住膝盖,像一个将军一样用目光巡视着自己的领地,能够看到操场上,篮球场上,广场上许多人的动作,每当心念与此,心里便生出一种甘畅淋漓的快感。
等到心满意足地俯视久后。才会转过头来,看着那个木呆呆的,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傻瓜,忽然莞尔一笑,摸摸他的头,将头发给揉乱。
方宁真觉得自己是猫科动物了,被程曦摸摸脑袋,居然会觉得心情格外宁静,此生何求。
在外人看来,两人从初中到高中以来就一直形影不离,似乎从没有红过脸,没有争吵过,不管是谁先下课,都会默契的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待,不会管别人诧异的眼神,也不会多说一句话,哪怕别人邀他们去吃饭或去玩,也是笑着摇头拒绝,直到等到了想要等待的人,才会并肩而行。
这样的举止行为,真的堪比模范情侣了,甚至让很多人生出一种错觉,他们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情侣,更像家人,只要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他们两人是无比的般配。
大部分人都觉得程曦对方宁有依赖感,其实并不是的。
方宁觉得有依赖感地应该是自己才对,他习惯和程曦走在一起,习惯了她的一个眼神,有时候一句话都不用说,就已经达成默契。
程曦起身,伸出纤细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说,“走了。”
方宁拍了拍屁股下的灰尘,跟了上去。
草坪的斜坡铺设了一条鹅卵石小道,左边花坛点缀了些花草,这个时节正是阳春三月,艳阳高照,偶尔有学生走在上面被白色的花儿掩盖,颇有万花丛中过的感觉。
趁着方宁和程曦肩并肩的当儿。
程曦问道,“这个月末的月考准备的怎么样了?”
他们两人平时在一起,除了大半的时间用来放松以外,剩下的小部分时间就是交流讨论学习,因为分在不同的班级,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所以见面了也会互相问成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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