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队,那个时候,缅甸还是允许贩卖毒品的,那会儿的毒品,也还没有海洛因啊,摇头丸这些细化品种,也就是大烟,原始的大烟。
那时候,在缅甸做毒品生意的人也很多,也属于合法的,每一袋外运的大烟上都打有政府的大印的,像罗星汉在1960年建立的孟洞公司,那也是有政府的合法手续的。
只是后来迫于国际舆论压力,毒品才在缅甸成为不承认合法的商品。
但是这么大的利润,这些毒品商人能放弃么?当然不能了,于是当时也有许多人偷偷地进行毒品生产以及买卖。
和所有的商场之争一样,商场如战场。
就像《资本论》里的一句话:“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毒品市场大,利益早就超过了百分之一百之高,那么就会有无数个商人会偷偷进行买卖。
在这场资本洗牌中,无疑会发生许多冲突,而缅甸这又不是一个高度集权而且军队强盛的国家,这就给了许多毒品商人“无下限”的斗争模式。
当然这个斗争自然不会是像现在我国这样,文绉绉地文斗。
而是武斗!直接武装冲突!
当时在缅甸,可谓是各种势力鱼龙混杂,有GMD残军,有殖民地残余势力,又有各地土司,民族压迫者等各种,这些人都是拥有武装力量的。
而武装力量的名称,大多是某家的护卫队等等。
护卫队在这场洗牌中可谓是起到重大作用,为缅甸各地毒枭的崛起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而罗星汉也不例外,从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起,到后期的七八十年代,那时鼎盛时期,他已经是拥有了好几个师的武装力量了,可谓是割据一方的诸侯啊。
嗯,罗星汉这个一方诸侯和彭家声、坤沙等人那可是平起平坐的,当时在缅甸被称为“果敢小三国”。
到了二十一世纪了,罗星汉、坤沙等人相继辞世,但是他们也挑选了自己的接班人,只是在坤沙集团强势的接班人面前,罗星汉的剩余势力开始慢慢被压迫,萎缩。
所以,为恢复父辈的荣光,罗坤这次是铤而走险了,他把他那罪恶的触手,开始伸向中国,选择性遗忘了父亲交代他的遗嘱。
为了打通这条渠道,他可谓是煞费苦心,先是想办法扶起了这Chariot集团,然后再缓慢开启毒品线。
罗坤的手段很隐晦,甚至连他大哥都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他想帮大哥一把,想帮罗家一把。
只是为什么选择这个偷偷摸摸的这个方式?那是因为他大哥不会允许他这么做,而且中国警方知晓了,会想方设法地把他给抓进中国的监狱的!
不得不说,这个罗坤很大胆,即使是知道自己很有可能会暴露的情况下,仍是偷偷地来到了KM。
……
PS:上一章被屏蔽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出,迟点儿吧,先跳着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