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采臣却担忧道:“就怕是郑兄有什么难处,乔兄,索性待黄昏时,我们去他家里一趟吧。”他因为自身遭遇的关系,心中常为他人着想,生怕有亲朋好友会遭遇什么难事。
乔辰安点点头,自无不可。
郑远的家在杭州城南,他家中是做布匹生意的,因此家境殷实,不愁吃穿,算得上是富庶人家,与宁采臣和乔辰安这些贫苦人家的子弟不同。不过,因为独占香水生意的七成利润,乔辰安所拥有的财富却要远超郑远家族了。
乔辰安与宁采臣一路同行,花费了将近半个时辰,便来到郑远的宅院之前,望着面前这朱门华府,青砖碧瓦的门庭,宁采臣忍不住心生感慨:“郑兄当真是好福气啊,不似我等生于贫苦人家,单是生活就已经十分艰难。”
乔辰安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富人未必过得快乐,穷人也未必过得悲哀,但宁采臣有一点却说的很对,对于生在贫苦人家的孩子来说,恐怕单是活着就已拼尽全力,又能有什么奢求呢?
两个人报上姓名之后,便由家丁通秉了上去,并未等待多久,就听郑远的声音由远及近,“乔兄,宁兄,好久不见!”
多日不见的郑远出现在他们二人眼前,相互寒暄几句,便将他们请入客厅之中。
一路之上,乔辰安的脸色都不是很好,目光不时瞟向郑远,在看到后者的第一眼,他就从其身上窥见了一丝淡淡的妖邪气息,且郑远眉宇之间有一股黑气盘旋缭绕,一看就是有妖孽缠身。
同十几天前相比,郑远整个人更加消瘦了些,面色多了几分病态的苍白,皮肤蜡黄,眼窝深陷,原本他正值年富力强之时,生命气机正盛,但此刻却望去有一股苍老之态,整个人身上笼罩着一层暮气,如同老者一般,显然元阳大失。
郑远将两人一路引至大堂之内,又命下人准备酒菜,摆成一桌,举杯敬酒道:“未知乔兄,宁兄到来,有失远迎,我先自罚三杯。”言罢,咕噜噜饮下三杯酒,脸色已有些微红。
三人谈论些最近的事,宁采臣问道:“郑兄,怎么最近没去书院当中?”
郑远闻言忽然哈哈大笑道:“就知道你们要问这个问题。”他却不答,反而神秘兮兮道:“你们猜是什么原因?”
宁采臣笑骂道:“好啊,连郑兄都会卖关子了!”
郑远嘿嘿一笑,看向乔辰安,道:“不若乔兄你来猜猜?”
乔辰安根据郑远身上的种种特征,心中早有猜测,闻言道:“看你这副春光满面的模样,我猜郑兄你最近肯定是有什么艳遇。”
郑远听罢,惊讶万分道:“乔兄,你,你真乃神人也,这居然都能猜到,小弟真是服气了。你猜的不错,小弟我最近新纳了一房小妾,这些日子以来都在行那鱼水之事,所以就,嘿嘿……”
说到这里冲着两人眨了眨眼睛,作出一副男人都懂的模样。
乔辰安暗道一声果然如此,宁采臣却不明其中缘由,闻言贺道:“那可真是要恭喜郑兄了,没想到居然金屋藏娇,只是好男儿当以事业为重,又怎能整日沉迷于儿女情长当中?郑兄当有所节制才是啊!”
郑远连声称是,道自己近期就会往书院当中去,乔辰安这时候开口道:“还不知你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
郑远笑道:“此事说来话长了,一月前,我去杭州城外的清源山中游览……”
原来一月之前,郑远同几名书院中的士子相约前往城外的清源山中游玩,清源山是杭州城外群山当中的一座,山势平缓,并不险峻,却自成一番美感,因此成了很多人外出游玩的首选之处,最为著名的却是清源山上,每年秋天的奇景“十里枫叶火烧林”。
清源山上遍植乌柏树,每年到了秋季,乌柏树树叶变红,似火烧一般,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赤红之色,如同天边锦帜,因此而得名。
郑远几人在山中游览一番,越走越深,将要回去之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山上的行人游客少了许多,而与其余人等分别之后,郑远在一条进城的小路上遇见了一名年轻的女子,隐隐有动人心魄的呻吟声传来。
那女子坐在冷硬的地面之上,一袭红衣,满头的秀发有些散乱,随意披散在胸前身后,遮掩住了脸颊看不清楚,正伸手不停的轻揉着自己的脚腕,看起来像是游玩的时候不小心扭伤了脚踝。
而待郑远走近之后才看清楚那女子的容貌,谁知这一看之下顿时再也移不开眼睛,盖因面前这女子实在是太美了!
女子衣着虽然朴素,身上穿的只是寻常女儿家的衣服,脸上脂粉未施,却是蛾眉黛目,两眼水汪汪的如同清泉,琼鼻娇俏,小嘴红润,十分性感,国色天香已不足以形容女子的美貌,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惊心动魄的魅意,让人看上一眼便会为之痴迷,心猿意马。
郑远询问之下才知道这女子父母双亡,是从极远处到杭州来投奔亲戚来的,但来到这里之后却发现亲戚家遭逢大变,早已死光了,只剩下她一个女子孤零零的在异乡生活,本想去城外寻些野菜,谁知半道上却扭伤了脚,动弹不得。
若是乔辰安在此一定会冷笑三声,这种故事也就能骗骗别人罢了,这世上哪有如此巧合的事?
郑远听说了女子的遭遇之后,深表同情,便将之接到了家中,后来的事那就简单多了,不过十余日的功夫,在女子一口一个“远哥哥”的甜蜜攻势之下,郑远就被完全攻陷了下来,将之纳为小妾,从此夜夜笙歌,已有十几日未去学院。
听罢此番缘由,乔辰安对整件事已有所了解,心中冷哼一声,这妖孽也当真是胆大妄为,居然敢如此肆无忌惮的在城中行者害人性命之事,端的是可恶之极,说什么也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