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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初战,哥布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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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这一幕的冒险者们,都看着头顶的炮塔久久失语。

    “哎啊,每次看到这一幕还是会感到夸张呢。”耳边响起范利大叔的感叹。

    凌钥自己,也不禁在心中暗道一声“卧槽”。

    除了在守夜人的前进基地,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如此密集地使用重机枪。

    正如之前提到过的,这个世界一直都有热兵器,而且发展水平还挺高的。这是凌钥确实掌握并考察验证过的情报。

    只不过,在当今的猎魔人中,已经很少会有选择枪械作为主武器的人。所以才会有“枪不如剑”的说法,因为单兵手持枪械很难对百夫长以上的精英恶魔造成有效威胁。就连普通的恶魔士兵,天生的皮肤鳞甲防御也可以抵挡大多数普通步枪弹的射击。除非枪法好到可以直接打中要害或者连续两发以上击中同一位置,否则枪械的战斗效率会低到无法接受的程度——凌钥总感觉那些深渊魔族对热兵器攻击有着特化过的防御力。

    当然了技术不过关,那么还可以用火力来弥补。事实上,凌钥也发现,以他的观点来看这个世界无法使用热兵器对抗深渊魔族的根本问题所在还是火力不够,只要火力足够,就算用子弹堆也能堆死千夫长的!

    但是问题在于,前两百年的黑暗时代,各地隔绝,每座城市都不得不重新建立各自的生产体系。这使得武器制造等重工产业遭到重大创伤,直接导致了用火力淹没入侵者的战术被迫废止,人类不得不依靠冷兵器和神秘学延伸出来的法术巫术灵术之流与恶魔战斗。

    而且,刀剑的利刃确实对恶魔的鳞甲皮肤更加有效。

    最后制约了热兵器发展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作为猎魔人的个人往往无法携带足够的重火力。与体型庞大的恶魔怪物战斗,猎魔人们也往往倾向于选择大刀巨斧重剑之类的重武器,要说重量其实也不比重机枪什么的轻。但是机枪是需要弹药的……

    除非拥有了空间属性的装备,否则任何人都不可能携带足够的子弹出去战斗。

    所以长久以来,人们潜意识里已经把这类武器给遗忘掉了。只有大规模战争和阵地防御中才会想起它们。

    不过话说回来,给体量足够大的步行车上装备重机枪也确实可行。以旅者之家的财力,这种用物资换取胜利的战术也确实很符合他们的风格。

    离开安全和平的公共道路之后,旅者“商队”露出了狰狞可怖的獠牙。

    没过多久,预期中的敌人也如约出现。那是一群体型相对“矮小”的怪物,虽然平均身高只有普通人类成年男子的水平,但是和其他动辄两三米高的恶魔种族比起来简直有辱“魔族”的名号。

    但这些被凌钥戏称为“哥布林”的家伙确实是深渊恶魔的诸多种族的一类——虽然深渊魔界的其他魔族都不承认就是了。

    正如凌钥给他们起的绰号,这些灰绿色皮肤的怪物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都酷似那种叫做“哥布林”的经典炮灰物种。他们是魔界最低级的炮灰小兵,任何一个其他种族的普通恶魔都拥有这个种族“百夫长”的实力。

    事实上在魔界的认知中,“哥布林”们是一个介于“魔兽”和“魔族”之间的存在,被视为“无智慧”劣种,未进化完全的物族。

    他们唯一的优势恐怕就是惊人的繁殖能力,庞大的数量,以及数量带来的强悍适应能力。据说“哥布林”能适应任何可以生存下去的环境,也正因如此,他们成为了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全员适应人间世界的恶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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