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的想象。秦诺前世业余爱好就是画画,也算琴棋书画勉强沾边了。
“喜欢,很好看,虽然跟大家之作不同,但是真的特别有趣,幼绢无法形容。”霍幼绢爱惜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总算抬起头来,好奇道,“王爷是从哪里学来的这种画作,师从何人?当世名家,幼绢竟然未曾听过有这种风格的。”
“本王之才,天授之。”秦诺得意地自吹了一句。
霍幼绢瞪了他一眼,又仔细看画中细节,越看越是欢喜,能描摹地如此细致,那人对自己,必定是深情一片,更是感动地无以复加。
看了片刻,她又注意到图画的笔触,似乎是用粗疏的颜料画成,却意外鲜明。
她伸手抚摸辨认,问道:“这不是用普通的画笔,难道是用炭笔所描绘的?”
真是聪明。秦诺爽快地点点头,“是我之前吩咐工匠制作的炭笔,用木材为料,中间包以炭芯。”
“木炭易碎,且不易着色。如何能让色泽如此浓厚?”
“其中加入了石墨等物,打成粉末,按照一定比例混合搅拌,然后用铁管按压成细细的芯儿,之后外面包上竹篾子,然后削圆……”秦诺简单介绍着简易版铅笔的制作经过。
来到这个时代,秦诺一大头疼的就是毛笔的使用,自己一手字歪歪扭扭跟蚯蚓似得,当然原主也是差不多水平。
所以他专门让木匠仿照着前世的铅笔,制作了这种古代版本的。也是经过多次试验,才掌握了精准的配比。虽然手工制品,终究不如后世机床制造的工业产品完美好用,但日常书写绘画已经足够了。至少画卡通画是没问题了。
当权贵就是这么爽!一个念头就可以指挥着几百人为你团团转。
早就预料到霍幼绢会有兴趣,所以秦诺这次随身带了几支。一边说着取了出来。
霍幼绢接过,仔细看了半响,突然说道:“此物可以大行!”
秦诺却不以为然。“造价太昂贵,难以普及。”
铅笔在后世价格低廉,是因为大批量的生产,任何东西,如果需要手工制作,那么耗费的人力物力折算成成本,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霍幼绢立刻道:“刚才王爷所说,此物最耗费人力者,乃是其外围的竹篾套,倘若将这一点改良,其外围是可重复使用的木套,应该能大幅度降低成本。”
秦诺惊讶,想不到眼前女子,从铅笔都就能联想到自动笔的概念了。不简单!
想起小学时候使用的能够更换笔芯的自动铅笔,秦诺感慨万分。
“甚至连竹篾套也用不起的,可以直接以棉布重重包裹,将来贫寒学子也能使用了。”一边说着,霍幼绢眼中范起亮光。
秦诺委婉地提醒道:“就算将笔的成本降至最低,这种笔也需要白纸上写才能字迹清楚。”
霍幼绢顿时泄气了,差点儿忘了这个。铅笔比起普通的毛笔来说,是易于携带,书写方便,成本低廉,但是其笔迹也较为浅淡模糊,所以必须得是极白的纸张上写才好。
这个时代的造纸工业已经颇为发达了,但大都是泛黄的粗纸。纯净的白纸,依然价格不菲,普通学子日常练习绝对用不起。而毛笔因为着色浓重,就算在粗糙的纸张上依然字迹清楚,所以才大行其道。
想要让高质量的白纸降低价格,纸张的漂白工艺必须大规模流程化生产。这就需要多项科技才能完成。所以生产力的推进,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方方面面提升。
虽然无法如想象中普及,但是霍幼绢还是兴致勃勃地将几支铅笔带了回去。
天色不早,两人依依惜别。
目送着霍幼绢远去,秦诺也缓步下了台阶。
屏退了侍从,他一个人走在林间。黄昏时分,天色渐渐沉暗,不知从哪里飘来了片片阴云,遮蔽了天幕。
丝丝细雨飘零而下,打在树叶上簌簌作响。站在太液湖边上,遥望着细雨朦胧的湖面,心情却是一片晴朗。
来到这个时代转眼已经一年了。
秦诺确实感觉自己很幸运,在这个时代,还能找到一个与自己志趣相投的未婚妻。
正想得入神,身后的方源低声喝道:“谁?”
秦诺转过身去,林间小道里,一个灰色衣衫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站在那里。
“公子勿惊。是我家主人,想请公子前去一会。”
来人一边说着,挑高了斗笠,露出一张俊逸深刻的容颜,灰蓝色的眼睛湛然有神。
是上次那个叫蓝耳的车夫,他应该是裴翎的近身侍卫吧。
裴翎要见自己?
秦诺略一犹豫,点头道:“带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