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请入我们居住的别苑,让她天天给我们说故事。”
“阿晴?”听得“新奇”二字,牧锦风心中便已有了结论。
牧铃君点点头,声音中添了几分笑意:“第一眼我就喜欢她,因为她没有像其他姑娘那般盯着你们的脸看,拘谨有礼,能够把握分寸,有分寸到让你们只记住她的故事,却没有注意到她这个人。”
“请她说书第二回时,我忍不住逗她,你们四人谁最好看,她似瞧出了你我之间的关系,拿手指了指你。”
“小爷我本就好看。”牧锦风撇撇嘴,傲娇道:“她那叫有眼光。”
嘴上这么说着,心中却是止不住地窃喜。
牧铃君横了堂弟一眼,半是玩笑半是认真道:“你要听到后面,你就不会得出这个结论了。”
闻言,牧锦风眸中笑意一敛,示意堂姐继续往下说,他倒要看看,那小泼妇上辈子能干出什么好事。
“我知晓她没说实话,因为那时的你比她还矮。”牧铃君一句话不客气地扎在堂弟心口上,在堂弟哀怨的目光中屈指弹了下他的脑门,轻笑道:“后来,我与她渐渐熟稔,我有意将她带回京都,却被婉拒,直到那时我才知道,那个看起来谨小慎微的姑娘,其实有着自己的想法与野心。”
“一个故事说完,到了支付赏银的时候,她头一次主动来找我,告诉我,她知道我们不是一般人,她不要赏银,只希望我能让她的朋友日日光明正大地进入我们别苑,三日就好。”
“三十两赏银,换三日进出,对于一个穷得只能穿补丁衣裳的姑娘而言,这需要超乎常人的胆识。”
“我答应了她,没过多久,她借着我们的名声,捧了一个叫文杰的说书人。”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们说书的地点从镇上转到城里,再相见,她穿着干净整洁的衣裳,面上描画着精致妆容,差点叫人认不出来。”
在堂姐的描述中,牧锦风瞧见女子前进的轨迹,重来前后,并无太大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影响她,让她走得更快的人从堂姐变成了宗凡。
“如果事情到这,我们依旧没有太多交集,可我没想到,昌平王会胆大包天,意图通过刺杀我破坏牧家与邱秉文的关系。”牧铃君别有深意地看向堂弟,徐徐道:“那日我独自从镇上去往城里,不料为昌平王培养的死侍伏击包围,脱困不得,只能往山上逃,重伤之时,我碰到了在山上抓蛇的阿晴。”
“她用笼子里的毒蛇为我剑上涂毒,自己则躲在一个小洞中,做好随时能帮我一把的准备。”
“因为她忽然朝外扔蛇,分散了死侍心神,让我得以诛杀追兵,赢得逃跑的时间。”
“只是双拳难敌四手,死侍很快赶来,我两被逼上绝路,我本欲放手一搏,哪知她竟扑到我身上,将我朝崖下扑去。”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发现了关于她的秘密,她虎口处有一个螺纹,能将人光溜溜地吞进去,又将人光溜溜得吐出来。”
“光溜溜?”牧锦风眉头一皱,忽然想起自己为昌平王伏击,为杨晴救下那日,也是没了遮羞布。
“恩!”牧铃君点头,想到当日杨晴的勇敢,她的心依旧在发烫:“她对我有救命之恩,我自不会将她做妖怪看,也是在那日之后,我与她成为朋友,闲暇之余便帮衬一把她的营生,同时帮着她摆脱了恶鬼般的亲爹。”
“可我没想到,因为我的夸赞,让邱秉文对她产生注意与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