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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反派四号的吃鸡攻略大全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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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  空旷、死寂的邯郸大道, 利刃洞穿身体的声音是那样的突兀刺耳。

    青年碧湖般的眼眸微微张大, 映在瞳孔中的狰狞面孔猛然喷出一口鲜血,低头看着洞穿胸口的银枪, 嘴巴动了动,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身子一歪, 重重倒在地上, 露出身后的人来。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挺拔的男子, 一袭墨蓝暗纹缎服,外着银狐轻裘披风, 发丝用玉冠束了起来, 相貌英俊,仪表堂堂,眉宇间充斥着威严不可侵犯的刚正之气, 其光明磊落,正义凛然的气质,令人为之心折。

    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李寻欢不知道,卜霸也不知道, 所以卜霸死了,而他还活着。

    “你还好吗?”低沉和缓的嗓音自男人喉间发出。

    胸膛下的那颗心脏狠狠颤动了一下, 好似在为得救而欢呼雀跃, 李寻欢平复着激动的心情, 想说好,却狠地抽了一口冷气,刺骨的寒风刮在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像似被粗暴撕开,再用钝刀一下下切割,疼痛的令人难以忍耐,俊美的面容惨白如纸,李寻欢露出苦笑,低声道:“不好。”

    下一刻,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闯入眼帘。

    李寻欢微微一怔,立马明白对方的意思,正要借力起身,就见男人眉头一蹙,目光落在他血红一片的胸口上,神色稍显迟疑,继而弯腰打横抱起他。

    李寻欢:“……”

    这般温柔解意的抱法,李寻欢接受不了,脸上一热,赧然道:“背我就好。”

    男人垂眸看了他一眼,严肃说了句:“别闹。”

    仿佛他是无理取闹的孩子一般。

    李寻欢:“……”

    自从父亲、大哥相继离世,还没有人这般管过他。

    李寻欢心中突然生出一丝怪异的感觉,莫名觉得男人十分贴切“严父”这一形象,即便对方看上去只比他大上四五岁。不管如何,作为伤患的李寻欢还是乖乖地听从男人的话,老老实实的待在温暖宽阔的怀抱中。

    好在这个姿势维持的时间有限。

    百米之外,栓了一匹枣红色的大马,男人将他放在马背上,没等他松了一口气,紧跟着飞身上马,动作行云流水般的潇洒。发丝、肩头上的雪花被一只大手轻轻拂落,继而浑身一暖,宽阔温暖的胸膛贴上他的背脊,李寻欢整个人被裹在宽大的披风中,所有的寒风皆被阻挡在外。

    男人很细心,也很温柔。

    李寻欢缓缓舒了一口气,僵硬的身体像融化的坚冰,卸去所有力道向后靠去,于此交付的是信任,也是性命。连他自己也很诧异,竟然将信任交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但是直觉告诉他,男人值得他这么做。

    “在下李寻欢,谢过兄台救命之恩。”

    “小李飞刀?”耳边传来男人惊讶的声音,李寻欢开口笑道:“兄台认识我?”

    男人沉默了片刻,“听说过。”

    李寻欢似是自嘲道:“兄台定是听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当了两年官,李寻欢才发现官场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好地方,大臣之间结党私营比比皆是,党派争锋相对,清正廉洁的官实在稀有,在遭受御史弹劾后,便心灰意冷地辞去官职。而他因为中过探花当过官,江湖上许多人喜欢称他为“小李探花”,其实李寻欢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甚至有些反感。

    男人嗓音清冷道:“你不适合官场,更适合江湖。”

    李寻欢一怔,似有感悟,继而洒脱一笑,仅有的郁气一扫而空。碧波般的眼眸看着前方,因为失血过多,视线渐渐蒙上了雾气,模糊不清。

    ……

    龙啸云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年,起先以为自己做了一个荒诞怪异的梦,但这梦未免太长了些,便慢慢接受自己穿越的事实。

    原主叫龙啸云,与他同名同姓,开始他并没有当一回事,直到听到别人说起江湖上有名的人物千机老人、小李飞刀、百晓生等人,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穿越到《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世界中,而他就是卑鄙阴险让男主将未婚妻拱手相让,还以怨报德想杀死好兄弟的反派炮灰龙啸云。

    龙啸云整理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想看看自己到底穿越到电视剧里,还是原著小说中,结合记忆发现原主至今没有干过坏事,一直以来行走江湖,都在行侠仗义,和李寻欢并没有恩怨瓜葛,更没有设计对方,假意救人,看样子和电视剧没什么关系,如此便放下心来,专心巩固武功,继续行侠仗义。

    今日,他偶然路过邯郸大道,发现林中有打斗的痕迹。

    好奇心驱使下,前去查看。

    雪地里七七八八倒了十几具尸体,其中两具还是“关外三凶”。龙啸云随意看了几眼,便发现这是埋伏不成,群殴又丧命的典型失败案例。这些人死得好,各个罪大恶极,搁在现代不是枪决就是无期徒刑,根本不值得同情,只是不知道这个被埋伏的人究竟是谁?

    视线触及到那柄夺命的暗器,深色的瞳孔微微放大。

    江湖上使用飞刀的人不多,例无虚发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李寻欢。直到杀死卜霸,龙啸云这才从对方口中证实自己的猜测,继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走了剧情。

    《多情剑客无情剑》这本小说,他老早看过,但是剧情细节几乎忘得差不多,所以并不知晓李寻欢和龙啸云的初遇地点在哪里。龙啸云暗自感叹,原主都已换了芯,他们还能相遇,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的事,跑都跑不掉。

    龙啸云对李寻欢主动让出未婚妻的行为不敢苟同,但是对他的人品还是持肯定态度,将人带到当地有名的医馆,请大夫给他看病,尽心尽责地照顾他的伤势,态度虽好,倒也谈不上多么热情。反倒是李寻欢对他这个救命恩人颇有好感,不仅将他当做恩人,还将他当做至交好友,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李寻欢似乎十分信任他,似乎还有一点点依赖?

    为此,龙啸云产生了一种想法,李寻欢那样自傲的一个人,唯独对救命恩人龙啸云掏心掏肺,并且两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没有脱离“大哥虐我千百遍,我待大哥如初恋”的定律,“英雄救美”想来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李寻欢谈吐不凡,才高识远,与他交谈,是一件舒适愉悦的事,他若是真心想和一个人成为朋友,也是一件极其容易的事。

    不出半月,两人便正式结拜为异姓兄弟。

    ……

    大雪飞扬的天气中,马车在小道上缓缓前行。

    车夫抖动着缰绳,驾着马车,口中哈出一团团白色雾气。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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