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晌申时,暑气稍微降了一些,青璃坐在二门处的一个小墩子上,等候文氏的马车从玉塔寺归来,她心中盘算着去溧水城的事,怎么才能接近薛将领。
了解一个人的弱点,只能靠接触,现在的问题是,薛将领在大营里,她混不进去,难不成要打扮成一个士兵?
之前有很多想法,一一被青璃推翻,不到万不得已,她不想用那些下作手段,如果对方是宇文鲲那种无耻小人,她肯定没有什么压力,可对方是一个正直的人,这点就大大不妥,将心比心,总觉得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淳于谙给她的时间很短,只有五天,其实是根本没想过她能用五天时间找到对方的弱点,是想让她去溧水城走走吧?可是青璃心里较劲,若是能办成此事,会少牺牲多少可爱的士兵,她必须努力一次,不然不会甘心的。
二门外,传来车马的响动,青璃活动了一下腿,站起身来,文氏的马车的刚好穿过垂花门,马车停下,仙草和石榴两个大丫鬟先从马车上跳下来。
“少夫人,您在这里一直等着吗?”
石榴一脸惊奇,眼睛圆溜溜的转着,现在这会儿天气还挺热的,看少夫人的样子,应该坐了有一会儿了。
“就等了一会儿而已。”
青璃点点头,面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她上前两步,站到马车的车厢处,撩开车帘,伸出手臂,细心地搀着文氏下马车。
“小璃啊,是不是等着急了?路上排队买粮的百姓太多了,马车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文氏用帕子点了点额角上的汗,车夫在前面开路,百姓们组成了一道人墙,人挤人,就是不让路,他们说了,现在到了晚膳时辰,要抓紧排队,买了粮食好回家做饭去。
青璃才把粮铺子降价的指令下达,短时间还没有扩散开来,百姓们不知道,如果明天散播出去,今日用高价买粮人们应该肠子都悔青了。
此举一方面是为了遏制住奸商们哄抬粮价,二方面也是用实际行动告知平阳的百姓们,要相信衙门,相信知府大人,不然以后青璃这边委托赵知府发布消息,百姓们总是这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对她还是一定的影响。
“娘,今年北地的粮食减产,现在赶上秋收,百姓们怕秋收之后没有新粮食,所以排队急着买陈米。”
青璃解释了一句。文氏出身大家,嫁入高门,在京都接触是都是达官贵人,肯定不能了解民间的疾苦,而青璃不同,她穿越过来之后,也算过了那么几天苦日子,也忍受过饥饿的滋味。
“如今这世道,百姓们活得艰难。”
文氏信佛,是个慈善人,平阳城靠近大秦泗水关,两国之间的边境时常有摩擦,又是苦寒之地,百姓们过得也苦,还要饱受战乱的侵袭,本身没有什么安全感,见到有人哄抢粮食,必然要跟风的。
婆媳二人边走边聊,顺着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到了文氏的花厅,青璃打水亲自服侍文氏洗漱,又让于嬷嬷和仙草一起去厨房叫晚膳。嫁人之后,规矩也多了起来,就拿服侍洗漱这件事来说,青璃就没服侍过娘刘氏,这就是做人家媳妇和做闺女的差别。
晚膳很丰盛,有青璃煲的参鸡汤,还有百合银耳羹,另外加了几道清淡的小菜,文氏很欣喜,一边品尝,一边夸青璃能干,当初为淳于谙说这门亲,真是说对了,比京都那些做作自私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好多少。
“娘,您多喝点参鸡汤,滋补,晚上也能睡个好觉。”
席间,文氏一直在念叨这次去玉塔寺祈福的事,隔壁厢房住了一个求子的少妇,听说玉塔寺只要虔诚就很灵验,特地从凤阳赶过来,那女子嫁到了高门大户,几年内无所出,若不是有娘家做后盾,早早地就被休了。
闲来无事,又因为厢房紧挨着,二人一来二去就熟稔起来,有时候还能聊上几句,这位少妇的夫君有几个小妾,却都无所出,每个都被骂成不下蛋的母鸡。
这种情况,未必就是女子的问题,妻妾成群还无所出,莫非是这个男子不行吧!不过在这个时代根本没有男人不孕的说辞,所有的问题都推在女子身上,这才是最不公平的。
“最近几天睡得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闻见那香火的味道,总觉得踏实。”
文氏喝了一口汤,优雅地用帕子点了点嘴角,问道,“小璃,最近谙儿有回来过吗?”
“娘,现在城北大军刚占领泗水城,他那边军务繁忙,我昨天去看看,今儿一早才回来。”
青璃眨眨眼,正不知道怎么说好,既然文氏问,那么就用淳于魔头做个挡箭牌,她站起身又给文氏舀了一碗汤,参鸡汤上面的浓重油都被撇出去了,只剩下清汤寡水,虽然清淡,滋味还不错,汤里面是所有主料辅料的精华所在。
“那边刚接手,泗水城未必安全吧?”
文氏眉头轻微地皱起,片刻又舒展开来,她的笑容舒缓,眼神柔和,“瞧瞧娘这个记性,咱们家小璃可不是一般的女子。”
青璃曾经和淳于谙在新婚那天上了战场,并且重挫大秦,文氏承认那天确实吓傻了,后来才慢慢回过神,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女子强大,有自己的本领,可以站在谙儿的身边,她应该高兴才是。
“娘,泗水城现在秩序不错,大秦的百姓也没有抵抗,街上都是城北大军的人。”
一顿饭吃完,于嬷嬷等人收拾,这边,仙草上了淡茶,又摆出文氏在玉塔寺里带回来的几样素点心,一般比较有声望的庙宇古刹,素斋都是一绝,玉塔寺的枣泥糕就非常松软细腻,糕点铺子怎么都做不出这个味道。
“那就好,这枣泥糕是几个和尚做的,听说从制作的过程中还要不停地念经祈福,所以味道才好。”
文氏转移话题,拉着青璃说起玉塔寺,她到主殿给淳于谙和青璃求了一支签文,解签的老和尚拍手叫好,上上签,天作之合,是百年不遇的良缘,文氏一激动,多捐了一百两的香油钱。
关于这一点,青璃始终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要说不准吧,爹莫如湖和娘刘氏曾经说过,她原本就是夭折的命,若是能躲过七岁的大灾,以后就是贵人的命格,这一点上,目前来说,还是挺准的。
后来她也曾经去玉塔寺求过签,未来具体怎么样,现在还看不出来,所以她心底始终存留着疑惑。
窗外,天色渐渐地暗淡下去,晚霞满天,把秋日里的天映成了一片橙红色,地上开始升起一股朦胧的淡淡烟雾,远处的天际,一只只乌鸦在不停的啼叫着,预示着又一个傍晚的到来。
青璃站在窗边欣赏了一下秋日的黄昏,转过身,花厅里已经点燃的油灯,文氏拿着一本书,对着油灯,静静地看着。
文氏总是那么优雅,身上带着大家闺秀的高贵与浓浓的书卷气,青璃不曾见过文氏发脾气,却见过她绝望的样子,平心而论,文氏的命不算顶好的,虽然淳于老将军没有小妾,可活了半辈子,夫妻之间常年要忍受分离的痛苦,她一个人是如此的孤单,要承受的太多太多。
“娘。”
青璃轻轻地叫了一声,文氏把书放在小几上,抬头微笑着,“小璃,看你欲言又止,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娘说?”
文氏觉得青璃这么小年纪做人家媳妇,着实是为难她了,所以只能尽心照顾,可青璃在太多时候让人很省心,所以被照顾的一直是自己。文氏想,青璃或许是想家,想回去看看。
“恩,娘,我去了一次泗水城,发现大秦人嗜酒如命,家里正好有一个酿酒的作坊,卖给别人转手,还不如自己售卖,那边现在铺子很便宜,我想去看看。”
溧水城的事情属于军事机密,青璃不会和文氏提,也怕婆婆担忧,所以找了一个正当借口。
“去吧,你们夫妻离得这么近,总得见见。”
文氏答应得很爽快,没有丝毫的迟疑,自己作为婆婆,就是希望儿子和儿媳相处的好,这样一家才能和睦,总是分着分着,感情也就淡了,慢慢就成了相敬如宾,文氏不想青璃走她的老路。
这边,青璃松了一口气,陪着石榴和仙草一起铺床,又准备了安神香,一切都准备妥当,她这才离开。
这次出门,还是要带着于嬷嬷和麦芽,二人就是掩人耳目,到了泗水城,直接把他们丢到客栈去住两天,可这二人不会武,青璃也不是很放心,最后决定,把麦冬也带上。
“啥?小姐,咱们才在泗水城回来,怎么还要去?而且现在天都黑了啊!”
于嬷嬷正在端水,听了自家小姐的安排,差点打翻水盆,昨天还觉得泗水城是个不错的地方,今日和麦芽出门逛街又遇见了在不夜街那个眼神火辣的壮年男子,对方叽里呱啦说了一通,于嬷嬷听不明白,但是她觉得不是什么好话,当时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青璃也想明天出发,可是等到明天晚上进入到溧水城,无形中等于耽搁一天的时间。所以她决定现在就走,已经通知了家里的车夫。
“你要是不愿意去,就留下来看院子,麦芽和麦冬跟着就好。”
青璃转身进到内室,随便打了一个包袱,让麦芽准备一些点心干果等小食,每次遇见巡夜的士兵,她都会送出去一部分。
于嬷嬷原地转了一圈儿,纠结了一番,最后决定还是去看看热闹,泗水城那么大,她是有多倒霉才会遇见那个登徒子?于嬷嬷相信自己的人品,应该不会再有那种巧合。
简单收拾一番,说走就走,青璃这边带了几顶纱帐,淳于谙的营帐里装饰简单,纱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已经划破了。
一路无话,到达泗水城的时候,天已经漆黑一片,街道两边周围的人家早就灭了灯,路上只有少量巡逻的士兵,和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几个醉鬼,又哭又笑,走路东倒西歪的。
青璃先让车夫把几个人送到昨天住的客栈,接待的还是那个伙计,青璃给足了银两,开了一间天字一号,让于嬷嬷三人同住,也能安全一些,给车夫开了一个普通的房间。
这边,淳于谙还没有入睡,夫妻二人约定晚上见面,青璃如约而至。
“就这么出去,实在太显眼了,容我装扮一下。”
青璃直接进入内室,先帮助淳于谙换了纱帐,重新拾掇一番,见顺眼多了,这才找了一把椅子,从包袱里找出小铜镜,她的容貌太吸引人眼球,想要化妆变得普通一些,也很难。
“你说我这样行吗?”
青璃图省事,用暗色的粉末在自己的脸蛋上点了几个麻子,可是她怎么都觉得这些麻子有些突兀,不但不能有损美貌,反倒更加衬托她瓷白的肌肤。
淳于谙仔细打量一番,黑眸中迅速掠过一抹笑意,他轻轻咳嗽两声,低声道,“这麻子有点奇怪。”
好好的一张脸,生出这么多的麻子来,原本不注意的人都要仔细研究一番,这等于起了反作用。
青璃终于明白一句十分欠扁的话,天生丽质难自弃。打了温水,淳于谙站起身,透了一个布巾,细细地帮着擦去脸上的粉末,不一会儿,白色的布巾被染成了淡黑色,淳于谙抽抽嘴角,自家娘子为了扮丑,还真是下了狠功夫。
“不然就把脸涂抹得黑点好了!”
青璃平时扮丑不会这么夸张的,这次是纯粹不想被认出来,她胸脯太高,打扮成一个小厮,总觉得怪怪的,这个时候也没有什么人皮面具,乔装后差别不大。当年北堂谚化妆成戏班子红角芷谚,那才叫出神入化。
“不妥。”
要是涂抹一些油彩,为了保证不露馅,从脸部,耳后,脖子,手臂,都要涂抹均匀,而且正午太阳火辣,万一流汗,脸上就花了,反倒更让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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