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马温入辅,一日一夜发四诏。温辞不至。初,帝为会稽王,娶王述从妹为妃,生世子道生及弟俞生。道生疏躁无行,母子皆以幽废死。馀三子,郁、朱生、天流,皆早夭。诸姬绝孕将十年,王使善相者视之,皆曰:“非其人。”又使视诸婢媵,有李陵容者,在织坊中,黑而长,宫人谓之“昆仑”,相者惊曰:“此其人也!”王召之侍寝,生子昌明及道子。己未,立昌明为皇太子,生十年矣。以道子为琅邪王,领会稽国,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遗诏:“大司马温依周公居摄故事。”又曰:“少子可辅者辅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诏入,于帝前毁之。帝曰:“天下,倘来之运,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专之!”帝乃使坦之改诏曰:“家国事一禀大司马,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当须大司马处分。”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令,以帝冲幼,加在谅闇,令温依周公居摄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此异常大事,大司马必当固让,使万机停滞,稽废山陵,未敢奉令,谨具封还。”事遂不行。
温望简文临终禅位于己,不尔便当居摄。既不副所望,甚愤怨,与弟冲书曰:“遗诏使吾依武侯、王公故事耳。”温疑王坦之、谢安所为,心衔之。诏谢安征温入辅,温又辞。
八月,秦丞相猛至长字,复加都督中外诸军事。猛辞曰:“元相之重,储傅之尊,端右事繁,京牧任大,总督戎机,出纳帝命,文武两寄,巨细并关,以伊、吕、萧、邓之贤,尚不能兼,况臣猛之无似!”章三四上,秦王坚不许,曰:“朕方混壹四海,非卿谁可委者?卿之不得辞宰相,犹朕不得辞天下也。”
猛为相,坚端拱于上,成官总己于下,军国内外之事,无不由之。猛刚明清肃,善恶著白,放黜尸素,显拔幽滞,劝课农桑,练习军旅,官必当才,刑必当罪。由是国富兵强,战无不克,秦国大治。坚敕太子宏及长乐公丕等曰:“汝事王公,如事我也。”
阳平公融在冀州,高选纲纪,以尚书郎房默、河间相申绍为治中别驾,清河崔宏为州从事,管记室。融年少,为政好新奇,贵苛察;申绍数规正,导以宽和,融虽敬之,未能尽从。后绍出为济北太守,融屡以过失闻,数致谴让,乃自恨不用绍言。
融尝坐擅起学舍为有司所纠,遣主簿李纂诣长安自理;纂忧惧,道卒。融问申绍:“谁可使者?”绍曰:“燕尚书郎高泰,清辩有胆智,可使也。”先是丞相猛及融屡辟泰,泰不起;至是,融谓泰曰:“君子救人之急,卿不得复辞!”泰乃从命。至长安,丞相猛见之,笑曰:“高子伯于今乃来,何其迟也!”泰曰:“罪人来就刑,何问迟速!”猛曰:“何谓也?”泰曰:“昔鲁僖公以泮宫发颂,刘宣王以稷下垂声。今阳平公开建学宫,追踪刘、鲁,未闻明诏褒美,乃更烦有司举劾。明公阿衡圣朝,惩劝如此,下吏何所逃其罪乎!”猛曰:“是吾过也。”事遂得释。猛因叹曰:“高子伯岂阳平所宜吏乎!”言于秦王坚。坚召见,悦之,问以为治之本,对曰:“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未有官得其人而国家不治者也。”坚曰:“可谓辞简而理博矣。”以为尚书郎。秦固请还州,坚许之。
九月,甲寅,追尊故会稽王妃王氏曰顺皇后,尊帝母李氏为淑妃。
冬,十月,丁卯,葬简文帝于高平陵。
彭城妖人卢悚自称大道祭酒,事之者八百馀家。十一月,遣弟子许龙如吴,晨,到海西公门,称太后密诏,奉迎兴复;公初欲从之,纳保母谏而止。龙曰:“大事垂捷,焉用儿女子言乎!”公曰:“我得罪于此,幸蒙宽宥,岂敢妄动!且太后有诏,便应官属来,何独使汝也?汝必为乱!”因叱左右缚之,龙惧而走。甲午,悚帅众三百人,晨攻广莫门。诈称海西公还,由云龙门突入殿庭,略取武库甲仗,门下吏士骇愕不知所为。游击将军毛安之闻难,帅众直入云龙门,手自奋击;左卫将军殷康,中领军桓秘入止车门,与安之并力讨诛之,并党与死者数百人。海西公深虑横祸,专饮酒,恣声色,有子为育,时人怜之。朝廷以其安于屈辱,故不复为虞。
秦都督北蕃诸军事、镇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朔方桓侯梁平老卒。平老在镇十馀年,鲜卑、匈奴惮而爱之。
三吴大旱,饥,人多饿死。
烈宗孝武皇帝上之上
宁康元年癸酉,公元三七三年春,正月,己丑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马温来朝。辛巳,诏吏部尚书谢安、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是时,都下人情恟恟,或云欲诛王、谢,因移晋室。坦之甚惧,安神色不变,曰:“晋祚存亡,决于此行。”温既至,百官拜于道侧。温大陈兵卫,延见朝士,有位望者皆战慑失色,坦之流汗沾衣,倒执手版。安从容就席,坐定,谓温曰:“安闻诸侯有道,守在四邻,明公何须壁后置人邪!”温笑曰:“正自不能不尔。”遂命左右撤之,与安笑语移日。郗超常为温谋主,安与坦之见温,温使超卧帐中听其言。风动帐开,安笑曰:“郗生可谓入幕之宾矣。”时天子幼弱,外有强臣,安与坦之尽忠辅卫,卒安晋室。
温治卢悚入宫事,收尚书陆始付廷尉,免桓秘官,连坐者甚众;迁毛安之为右卫将军,桓秘由是怨温。三月,温有疾,停建康十四日,甲午,还姑孰。
夏,代王什翼犍使燕凤入贡于秦。
秋,七月,己亥,南郡宣武公桓温薨。初,温疾笃,讽朝廷求九锡,屡使人趣之。谢安、王坦之故缓其事,使袁宏具草。宏以示王彪之,彪之叹其文辞之美,因曰:“卿固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谢安见其草,辄改之,由是历旬不就。宏密谋于彪之,彪之曰:“闻彼病日增,亦当不复支久,自可更小迟回。”宏从之。温弟江州刺史冲,问温以谢安、王坦之所任,温曰:“渠等不为汝所处分。”其意以为,己存,彼必不敢立异,死则非冲所制;若害之,无益于冲,更失时望故也。温以世子熙才弱,使冲领其众。于是桓秘与熙弟济谋共杀冲,冲密知之,不敢入。俄顷,温薨,冲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秘遂被废弃,熙、济俱徙长沙。诏葬温依汉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冲称温遗命,以少子玄为嗣,时方五岁,袭封南郡公。
庚戌,加右将军、荆州刺史桓豁征西将军,督荆、杨、雍、交、广五州诸军事。以江州刺史桓冲为中军将军、都督扬、豫、江三州诸军事、扬、豫二州刺史,镇姑孰;竟陵太守桓石秀为宁远将军、江州刺史,镇寻阳。石秀,豁之子也。冲既代温居任,尽忠王室,或劝冲诛除时望,专执时权,冲不从。始,温在镇,死罪皆专决不请。冲以为生杀之重,当归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须报,然后行之。
谢安以天子幼冲,新丧元辅,欲请崇德太后临朝。王彪之曰:“前世人主幼在襁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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