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懋既不出兵攻叔业,众情稍沮。中兵参军于琳之,瑶之兄也,说子懋重赂叔业,可以免祸。子懋使琳之往,琳之因说叔业取子懋。叔业遣军主徐玄庆将四百人随琳之入州城,僚佐皆奔散。琳之从二百人,拔白刃入斋,子懋骂曰:“小人!何忍行此!”琳之以袖障面,使人杀之。王玄邈执董僧慧,将杀之,僧慧曰:“晋安举义兵,仆实预其谋;得为主人死,不恨矣!愿至大敛毕,退就鼎镬。”玄邈义之,具以白鸾;免死配东冶。子懋子昭基,九岁,以方二寸绢为书,参其消息,并遗钱五百,行金得达,僧慧视之曰:“郎君书也!”悲恸而卒。于琳之劝陆超之逃亡,超之曰:“人皆有死,此不足惧!吾若逃亡,非唯孤晋安之眷,亦恐田横客笑人!”玄邈等欲囚以还都,超之端坐俟命。超之门生谓杀超之当得赏,密自后斩之,头坠而身不僵。玄邈厚加殡敛。门生亦助举棺,棺坠,压其首,折颈而死。
鸾遣平西将军王广之袭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广之至欧阳,遣部将济阴陈伯之先驱。伯之因城开独入,斩子敬。
鸾又遣徐玄庆西上害诸王。临海王昭秀为荆州刺史,西中郎长史何昌寓行州事。玄庆至江陵,欲以便宜从事。昌寓曰:“仆受朝廷意寄,翼辅外藩。殿下未有愆失,君以一介之使来,何容即以相付邪!若朝廷必须殿下,当自启闻,更听后旨。”昭秀由是得还建康。昌寓,尚之之弟子也。
鸾以吴兴太宗孔琹之行郢州事,欲使之杀晋熙王鋗。琹之辞不许,遂不食而死。琹之,靖之孙也。裴叔业自寻阳仍进向湘州,欲杀湘州刺史南平王锐,防阁周伯玉大言于众曰:“此非天子意。今斩叔业,举兵匡社稷,谁敢不从!”锐典签叱左右斩之。乙酉,杀锐;又杀郢州刺史晋熙王鋗、南豫州刺史宜都王铿。
丁亥,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杜阳王铄为中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冬,十月,丁酉,解严。
以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进爵为王。
宣城王谋继大统,多引朝廷名士与参筹策。侍中谢杅心不愿,乃求出为吴兴太守。至郡,致酒数斛遗其弟吏部尚书瀹,为书曰:“可力饮此,勿豫人事!”
臣光曰:臣闻“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二谢兄弟,比肩贵近,安享荣禄,危不预知;为臣如此,可谓忠乎!
宣城王虽专国政,人情犹未服。王胛上有赤志,骠骑咨议参军考城江祐劝王出以示人。王以示晋寿太守王洪范,曰:“人言此是日月相,卿幸勿泄!”洪范曰:“公日月在躯,如何可隐,当转言之!”王母,祏之姑也。
戊戈,杀桂阳王铄、衡阳王钧、江夏王锋、建安王子真、巴陵王子伦。
铄与鄱阳王锵齐名;锵好文章,铄好名理,时人称为鄱、桂。锵死,铄不自安,至东府见宣城王,还,谓左右曰:“向录公见接殷勤,流连不能已,而面有惭色,此必欲杀我。”是夕,遇害。
宣城王每杀诸王,常夜遣兵围其第,斩关逾垣,呼噪而入,家赀皆封籍之。江夏王锋,有才行,宣城王尝与之言“遥光才力可委”。锋曰:“遥光之于殿下,犹殿下之于高皇;卫宗庙,安社稷,实有攸寄。”宣城王失色。及杀诸王,锋遗宣城王书,诮责之;宣城王深惮之,不敢于第收锋,使兼祠官于太庙,夜,遣兵庙中收之。锋出,登车,兵人欲上车,锋有力,手击数人皆仆地,然后死。
宣城王遣典签柯令孙杀建安王子真,子真走入床下,令孙手牵出之;叩头乞为奴,不许而死。
又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巴陵王子伦。子伦性英果,时为南兰陵太守,镇琅邪,城有守兵。宣城王恐不肯就死,以问典签华伯茂。伯茂曰:“公若以兵取之,恐不可即办。若委伯茂,一夫力耳。”乃手自执鸩逼之。子伦正衣冠,出受诏,谓法亮曰:“先朝昔灭刘氏,今日之事,理数固然。君是身家旧人,今衔此使,当由事不获已。此酒非劝酬之爵。”因仰之而死,时年十六。法亮及左右皆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