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明佑不耐烦地将她的手给甩开,从口袋里掏出两份小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我还有事,先走了。”然后真就离开了这里。
“明佑哥哥!别走好不好?”她几乎已经告诉了所有人,到时候牧明佑不在的话,她该怎么收场,最后所有人都会嘲笑她说谎吹牛的。
“白子墨,人的无知也需要有个限度,我劝你多读点书,不要再这样白痴下去了。再见!”
这几乎是牧明佑对白子墨说过的最狠的话,直接让白子墨愣在那里。
看着牧明佑毫不留恋的背影,白子墨暗自捏紧了拳头,她想做的事情,就必须要做到,她不要沦为所有人的笑柄,这次不成还有下次!
因为心情郁闷,牧明佑也不急着回去,一个人在大街上闲逛。
路过一家大酒店的时候,正好看到那个洪叔从车上下来。
洪叔身边的人已经认出了牧明佑,要是牧明佑装作没看见的话,那就太不礼貌了。
“洪叔,原来你住在这里啊。”这可是全镇最好的酒店了。
听出了牧明佑的声音,洪叔微微一笑,“是小牧吧?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
“刚刚参加完聚会回来,好久没散步了,所以来散散心。”
“听上去心情不太好啊,要不要来陪我喝上两杯?”洪叔看上去心情也不是很好。
牧明佑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好吧,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可忙的,恭敬不如从命喽。”
跟着洪叔回到了他酒店的房间,牧明佑不禁有些好奇,“洪叔,已经晚上了,您怎么还带着墨镜?”
“怕光。虽然看不见,但是还是能感受到光的存在,没办法。”洪叔沙哑的声音听上去无比的沧桑,这同样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吧。
两人坐在阳台的小桌子边,洪叔的手下取来了一瓶上好的白兰地,给两人倒上。
这个小镇的夜景没有大城市的那种霓虹灯,有一种别样的美感,只可惜洪叔看不见。
“洪叔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小地方呢?”牧明佑对这个满是故事的男人充满了好奇。
“这里是我爱人想来的地方,所以我就来了。”洪叔脸上带着浅淡的笑容,又带给人一种和善的感觉。
牧明佑只觉得这个洪叔,越接触下去就越是难看透。“您的妻子很幸福,能拥有您这样的爱。”
可是洪叔不赞同地摇摇头,“她不觉得幸福,不然不会选择带着孩子离开我。”
“也许这里面有什么苦衷吧,如果她是爱您的,那么一定舍不得离开您。”
换言之,舍得离开,那就是不爱,他不相信。
洪叔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手下连忙过来倒上,“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好像也不是本地人吧?怎么会来到这里呢?”
一般的年轻人都向往大都市的繁华与奢靡,很少有牧明佑这样,专往小地方跑的。
“不瞒您说,我也是过腻了声色犬马的生活,所以逃离到这里来,躲个清净罢了。”
说起来也算是他胆小,明明早就不想再面对那样的生活了,却一直不能下决心远离,直到那一个生死契机的出现。
“其实我很好奇你跟小苏之间的关系,比好朋友要亲密,比爱人又要疏远一些,你喜欢她吗?”
洪叔这么直接地问出来,让牧明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不过能再次遇见她,确实让我很意外,也很惊喜,但是自始至终,我对她的心意就没有变过,那就是让她幸福。”
“喜欢一个人不应该努力争取吗?你怎么这么消极。”洪叔对牧明佑有些鄙视。
牧明佑微微一笑,“在我这里,喜欢不代表占有。她有自己心爱的人,我能做的,就是在旁边守护,不需要我的时候,我远远看着,需要我的时候,我义不容辞。”
他的这番话让洪叔陷入了沉默之中,好像在思考,又好像是在回忆,脸上的表情却始终没有变化过。
“原来小苏爱的另有其人啊。果然,年轻人的感情就是要复杂得多。”洪叔大笑起来。
“洪叔不也年轻过?”牧明佑跟洪叔碰了碰杯,然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却没有再满上。
陪着洪叔聊了好一会儿,时间也已经很晚了,牧明佑不得不起身告辞,“要是能早认识洪叔就好了,跟您聊天,简直就是受益匪浅。”
“好歹比你多吃了那么多年的饭,要是不懂一些的话,那些饭不就白吃了?反正我也是一个人住着,到时候可以经常找我聊聊天,喝喝酒,消遣消遣。”
洪叔果然是一个爽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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