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啊,现在轮到我拿枪抵住了他,血舞就说道,“麻的,我血舞混迹这么长时间,最后竟然载在你小子手里面。”
我突然把枪收起来说,“我不是想杀你,我只是发泄我心中的不满,要知道刚才你他妈差点就把我打死了,我也混了五六年了,第一次被人拿枪抵住脑袋,而且还是被我救的人,真他妈瞎了眼,以后你走你的,我走我的,咱们就当谁也不认识谁!”
说话之间,我就转身准备走了,我之所以这么干,就是让血舞彻底地相信我,而且我真的走了,只是刚刚走了两步,血舞就喊了一句说,“兄弟,刚才我血舞鲁莽了,给你道个歉,大家生死与共,不应该相互猜忌的!”
我摇了摇头说道着,“说实话,我可不想卷入你们销金窟的混战中,就凭对手对你的了解,恐怕我再继续跟着你,我脑袋都不保了,兄弟保重,希望你活着回到海市,来找我按摩的时候,我给你打折,不过现在,我要回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就听到嗖嗖嗖的声音,我就看到一双绿油油的眼睛,我下意识的喊道着,“靠,狼来了!”
一定是我们身上的血腥把野狼给召来了,我毫不犹豫就朝着其中一只狼打去了,就听到啪的一声,然后就是野狼的哀嚎声音,我就朝着血舞喊了一声,“妈蛋,快点过来,狼群来了!”
狼群可不比敌人,这些家伙太凶残了,血舞二话不说,就从地面上抄起了手枪,朝着黑暗中的狼凶狠的打了过去,我就朝后退了回来,跟血舞两个背靠背,蹭蹭蹭的,我就看到好多野狼朝我们冲来。
“啪啪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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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疯狂的打了出去,有的野狼虽然中枪了,但是仍旧凶猛的扑了过来,我们不得不又补了两枪。
我们两个都急了,也不知道子弹还剩下多少,如果枪没有的子弹的话,最后只能拼刀子了,也就打死了不到十个,我们子弹全部用完了,剩下将近六七匹野狼凶残的望着我们,此刻我们拔出匕首,凶狠地望着这些野狼。
我们两个身手都不错,但是对方是凶残的野狼,我虽然身经百战,但是第一次遇到狼群,如果刚才没有手枪的话,可能我跟血舞两人已经被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我能感觉到我手心都流汗了,我们两个默默的等待着,只要野狼敢扑上来,我们就跟他们拼了。
当然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剩下的五六匹野狼跟我们对峙将近一分钟后,然后突然转身逃走了,我顿时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了下来,血舞就说,“赶快离开这里,这里血腥味太重了,估计会有熊瞎子一些难缠的家伙过来,我们快走。”
我这才想起来,这里是丛林,什么东西都可能出现,我跟血舞两个人刚刚离开不久,就听到那边传来嘶喊声音,好像是野兽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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