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黎华看到小朋友做操,心里会觉得伤感,所以大概如果我不演戏了,以后看到别人演的戏,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吧。
当梦想和热爱羞于启齿的时候,是我们所有人的悲哀。
我感动了,掉着眼泪说,“谢谢你老公。”
从我到了这边以后,就成天臭不要脸的老公前老公后,努力营造一种亲密无比的感觉。黎华对我的称呼也没有意见,在外面也是一口一个“我媳妇儿”。其实我们小两口,在外人眼里看来很幸福的。
然后我问黎华,他为什么不去跳舞了。
他还是笑,说:“跳舞又不能跳一辈子。演戏可以啊,不能演小姑娘了,还能演演糟老婆子。”
我吐舌头,我说我要长生不老。
我不想老去,我想一直在最美的青春里,和最爱的人演绎最绵长的爱情。
自从黎华表示会支持我演戏以后,我心里就舒坦了很多。他越是这样支持,我就越是坚定要保护自己,恪守原则。我真的不在乎红不红,只是每个人都习惯性地选择做自己开心的事。
和黎华恋爱我开心,演戏也能让我开心。我喜欢做这件事情,如果失去了它,我的幸福感会降低的。
有些人,一辈子都没找到自己的梦想,有些人曾经有过梦想,但没有机会坚持。也许很多人不明白,在梦想的机会面前,那种不忍错过不愿轻易放弃的心态。
只是圆梦也有原则,我坚信,我不会为了梦去破坏原则,我爱黎华的原则。
也许要不是因为我爱他,我不会比现在更有原则。爱一个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很多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看到的。
可我这副矫情的身体,终究还是没能受得了这边的折腾。那天半夜,我发烧了,黎华起来给我烧热水,用书本扇着我身上痒痒的地方,再次动摇了。
他说:“我求你了,你先回去吧,就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我肯定交代完回去找你。然后我们再也不来这些破地方了。”
我烧得糊里糊涂,闭着眼睛摇头。
我想挺一挺就能过去,不过之前文鹃就交代过,如果发烧的话一定不能拖,千万要去医院。这地方偏远,小地方医疗条件不行,如果真得烧出什么大毛病,再送医院就晚了。
第二天黎华把文鹃叫来给我打针的时候,文鹃也还是这么说。
我就到医院里躺了两天。我好久没有睡过这样干燥的床单被褥了,当然那些潮湿的睡习惯了也感觉不出来了。
挂了两天水,身上的疹子也好了很多。医生跟黎华建议,如果不是一定要的话,还是别让我回去住了,显然我这个身体适应不了。
这两天还好说,再过两天天气就热了,蚊虫叮咬也来了,再有什么毛病,倒是死不了人,就是一趟趟地从山上跑下来看病太麻烦。
黎华在医院苦苦劝了我好久,我终于点头,好吧,我回家。
我想陪他,但我也不想给他添麻烦。
黎华把我送走,跟我定下一个月的归期,其实一个月,并不算十分遥远,等啊等得就过来了。
身上有病,也就没回学校,我直接去了我亲妈家住着。我妈是个勤劳的家庭主妇,家里虽然地方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也很及时,我在这边住有她照顾,省事儿。
可能是春困秋乏夏打盹的原因,我最近嗜睡得有点严重。可我多住上几天,我妈就开始烦了,她觉得我没戏演的时候,可以考虑去找个别的工作。
我觉得我妈不懂,我要时刻准备演戏,就不能去找别的工作。没有哪个工作会动不动允许你请假好久不干的。
为这事儿,我跟我妈起了点小隔膜,在这边呆得也不开心。
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虽然我是她的亲闺女,但多少也有点外人的意思。
我这边药已经可以停了,身上的疹子也确实在慢慢好转,没几天应该就没事儿了。我每天巴拉着日子算,距离黎华的归期还有几天,以及他这次回来以后,我们该怎么过。
黎华说,做完这个工程,他就不在工地干了,要去学点别的东西。
没事儿的时候,我在家坐着上看房子,我已经开始憧憬,我和黎华买了自己的房子,然后装修好,两个人住进去过甜蜜小日子的样子。
这天找着找着,右下角闪出一封邮件弹窗,我在经纪公司投的简历,有回复了。